| 标题 | 以土块村水泥电线干遮挡占用道路的诉求 | ||
| 来信时间 | 2025-03-02 12:43:03 | 来信人 | 黄*宽 |
| 来信内容 | 云南省罗平县九龙街道以土块村内,有2根水泥电桩,因为当时安装时候,没有规范设计好,导致现在村内维修道路它就已经在道路中央位置,严重影响村民出行和对村内道路的改善要求,多少次大车上不去,多少次出现危险车祸,我们已经也打电话要求电力公司给予改善移动,但是得到的答复是要我们自己出钱,经过我们村民商议,确定这个电线杆属于电力公司电网改造时候没有设计好位置所导致的,我们强烈要求他们无偿帮忙移动到路旁边。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反应谢谢。 | ||
| 回复部门 | 罗平县供电局 |
| 回复时间 | 2025-03-05 08:39:15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以土块#1公变属于2002年二期农网改造项目新建台区,按照地方提供电力通道及投工投劳配合的原则,属于国家出资并由电力企业组织架设的低压电杆。当时电杆架设位置多属于村道边、便道毛路旁,为以土块村民供电,并不妨碍交通,也无其它安全隐患,符合相关要求。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建设引起建筑物、构筑物与供电设施相互妨碍,需要迁移供电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时,应当按照建设先后的原则,确定其担负的责任。35kV阿鲁变10kV以土块线以土块#1公变低压电杆2002年已经建设,电网设施建设在前,修路需求在后,应由后续修路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出资对影响扩路及通车后影响交通的电力设施进行迁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如有需要请致电罗平县供电局,联系电话为0874-8256859。感谢你的关注,祝你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