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7 10:30 来源: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2664
罗政复〔2024〕93号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批复
县委组织部:
《关于申请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的请示》(罗组请〔202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扶持九龙街道德等社区等4个村(社区)菜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专项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每个村扶持项目资金70万元。
项目批复资金280万元,从(曲财农〔2024〕32号)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付,即罗平县2024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县委组织部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附件: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 ||||||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九龙街道德等社区等14个村(社区)菜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 |||||
预算单位 | 罗平县委组织部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280万 | |||||
其中: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280万元 | ||||||
总体 | 年度目标 | |||||
280万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 | 数量指标 | 指标1:产出数量 | 完成100% | |||
指标2: | ||||||
指标3: | ||||||
质量指标 | 指标1:质量达标率 | 完成100% | ||||
指标2:质量达标产出数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及时率 | 完成100% | ||||
指标2:实际完成时间 | 2024年10月 | |||||
指标3:计划完成时间 | 2024年10月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节约率 | 完成100% | ||||
指标2:实际成本 | ||||||
指标3:计划成本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年化收益 | 19.6万 | |||
指标2:收益率 | 7% | |||||
指标3:带动增加村集体收入村数量 | ||||||
指标4:增收金额 | ||||||
社会效益 | 指标1:项目建设发挥效益情况 | |||||
指标2:带动辖区内增收户数 | 12346户 | |||||
其中:脱贫户数 | 1048户 | |||||
监测户数 | 159户 | |||||
生态效益 | 指标1: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 |||||
指标2:对人居环境影响情况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项目计划设施使用年限 | |||||
指标2:项目设施管护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受益群众满意度 | 完成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