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7 10:35 来源: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2510
罗政复〔2024〕97号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罗平县农特文旅产品包装、仓储、物流销售车间建设项目的批复
县文旅局:
《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农特文旅产品包装、仓储、物流销售车间资金的请示》(罗文旅请〔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罗平县农特文旅产品包装、仓储、物流销售车间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建设农特文旅产品包装、仓储、物流销售车间600平方米。
批复项目资金100万元,从(曲财农〔2024〕32号)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付,即罗平县2024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县文旅局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附件:罗平县农特文旅产品包装、仓储、物流销售车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罗平县罗平县农特文旅产品包装、仓储、物流销售车间建设项目 | |||
预算单位 | 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100 | |||
其中:财政拨款100 | ||||
总 | 年度目标 | |||
为持续培育特色产业,打造地方特色品牌集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解决罗平县农特产品和文旅产品销售所面临的困境,通过线上线下的全面营销策略,满足一站式购买我县特色农旅产品的需求。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质量指标 | 指标1:质量达标率 | 100% | ||
指标2:质量达标产出数 | 1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及时率 | 100% | ||
指标2:实际完成时间 | 2024年6月 | |||
指标3:计划完成时间 | 2024年6月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节约率 | 100% | ||
指标2:实际成本 | 100万元 | |||
指标3:计划成本 | 10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年化收益 | 10% | |
指标4:带动户均增收金额 | 500元 | |||
社会效益 | 指标1:项目建设发挥效益情况 | 明显提升 | ||
指标2:带动辖区内增收户数 | ≥57户 | |||
其中:脱贫户数 | 292人 | |||
监测户数 | 292人 | |||
生态效益 | 指标1: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 ≥90% | ||
指标2:对人居环境影响情况 | ≥90%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项目计划设施使用年限 | 10年 | ||
指标2:项目设施管护率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指标1: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