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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阿岗镇洒谷村委会洒土革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11 08:23 来源: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3393

阿岗镇人民政府:

《罗平县阿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帮助解决阿岗镇洒谷村委会洒土革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政请字〔2024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洒谷村委会洒土革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1、建设村内道路1060米。其中:改扩建道路520米,将原有道路扩宽2米;新建道路540米,C30混凝土,宽4.8.厚度0.2米,共计3632平方米;2、敷设Φ600波纹管800m,砖砌排水1200米,新建检查井20个,雨水箅子20个,新建污水收集池3个,污水处理池4个。

批复资金100万元,从(曲财农〔202461号)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付。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阿岗镇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附件:

阿岗镇洒谷村委会洒土革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