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平县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7年6月2日在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上
罗平县财政局长 皇甫昌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罗平县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请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经省级决算,2016年,全县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115747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111371万元增4376万元,增长3.9%。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32308万元,比上年同期27345万元增4963万元,增长18.1%(上划中央两税完成21274万元,比上年同期17564万元增3710万元,增长21.1%);省级收入完成8271万元,比上年同期7534万元增737万元,增长9.8%;市级收入完成487万元,比上年同期546万元减59万元,降10.8%;县级收入完成74681万元,比上年同期75946万元减1265万元,下降1.7%。
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县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202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72026万元的100%,比上年同期70268万元增1758万元,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959万元,比上年同期53821万元增1138万元,增长2.1%,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6.3%;非税收入完成17067万元,比上年同期16447万元增620万元,增长3.8%,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3.7%,比上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248463万元,比上年238096万元增10367万元,同比增长4.35%。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1634万元,比上年2173万元减539万元,下降24.8%,主要是增值税五五分成改革后扣减53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1746万元,比上年140965万元增10781万元,增长7.6%;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5083万元,比上年94958万元增125万元,增长0.1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032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8000万元,置换债券52320万元)。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2754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336117万元的97.5%,比上年300635万元增26912万元,增长9%;转移性支出完成8244万元,比上年7495万元增749万元,增长10%;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232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38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2638万元的100%,比上年5678万元减3040万元,下降53.5%。转移性补助收入4914万元,比上年6225万元减1311万元,下降2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89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7897万元的100%,比上年14220万元减6325万元,下降44.5%。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3万元,调出资金17万元,调出资金17万元是调入公共财政预算。
(二)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收入合计=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026万元+转移性补助24846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03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1万元+调入资金6013万元=388173万元。支出合计=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7547万元+转移性支出824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2320万元+调出资金62万元=388173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年终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收入合计=县级政府基金收入2638万元+转移性补助收入4914万元+上年结余477万元+调入资金62万元+专项债券收入3280万元=11371万元。支出合计=基金支出7897万元+上解支出62万元+调出资金121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280万元=11360万元。基金结余=收入合计11371万元-支出合计11360万元=11万元。上解62万元是决算时,基金没有按照级次进行入库。
(三)地方财政可用财力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地方可用财力。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026万元,转移性补助收入248463万元,剔除专项转移性补助95083万元、转移性支出8244万元,县级实际可安排财力217162万元。其中:内生财力63782万元,比上年62773增1009万元,增长1.6%,占可用财力的29.4%,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外生财力153380万元,比上年143138万元增10242万元,增长7.2%,占可用财力的70.6%。按全供养人员14602人计算,人均可用财力为14.87万元,人均可用财力比上年增0.17万元;按全县总人口56.8万人计算,人均可用财力3823元,比上年3638元增185元。从总体上看,可用财力总量小,人均支出水平低。
2.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38万元,转移性补助收入4914万元,上年结余477万元,调入资金62万元,转移性支出62万元,调出资金121万元,县级可用财力7908万元。
(四)按经济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7547万元,部门形成实际支出3774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720万元,占实际支出总额的27.5%;商品和服务支出79973万元,占实际支出总额的21.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759万元(其中:离休人员经费支出891万元,退休人员经费14030万元),占实际支出总额的24.3%;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3894万元,占实际支出总额1%;债务利息支出3592万元,占实际支出总额的1%;基本建设支出4715万元,占实际支出总额的1.2%;其他资本性支出89809万元,占实际支出总额23.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县级财政保人员经费支出达到55.7%,保职能运转支出达到21.2%,其他项目支出达到23.1%。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237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79973万元的3%,比上年同期2286万元增95万元,增长4.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4万元,比上年同期1052万元增62万元,增长5.9%,公务接待费1257万元,比上年同期1222万元增35万元,增长2.9%;2016年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9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820万元。部门形成实际支出815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3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的5.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的0.6%,其他资本性支出766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的94%。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看出,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比重达94%,其次是职能运转经费比重5.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重0.6%。
二、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一)返还性收入安排情况
当年返还收入1634万元,其中:增值税返还77万元、消费税返还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556万元,该项补助收入是按体制计算进入县级财力,用于工资发放。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51746万元安排使用情况
1.体制定额补助550万元,税返定补500万元,合计1050万元,年初打入财力安排用于工资发放。
2.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1672万元,全部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民生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8952万元,运转经费272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60万元,教育支出1588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476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农林水支出2618万元。
3.老少边穷转移支付补助5498万元全部按规定安排用于扶贫支出。
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325万元,年初打入县级财力,安排用于人员经费11125万元,机构运转5200万元(含公检法司保障经费县级承担部分)。
5.固定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007万元(含调整工资、农村税费改革),除国有林场改革补助43万元安排用于国有林场改革补助外,其余全部安排用于工资发放和乡镇(含村居委会)生活补贴。
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46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生态功能建设和维护。
7.企事业划转补助920万元,主要是药监、工商、质监部门下划补助,全部安排用于三部门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
8.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补助2101万元,主要是中央承担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全部安排用于公检法司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支出。
9.教育转移支付补助27594万元,除教育绩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884万元用于教师绩效改革外,其余全部按指定用途安排用于教育公用经费、困难学生补助和中小学校舍建设等。
10.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转移支付补助14478万元,全部按指定用途安排用于城乡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支出。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补助21297万元,除用于公共卫生、基层医疗机构绩效改革补助188万元,其他全部按指定用途安排用于城乡医疗保险支出。
12.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98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解决农村村庄道路、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13.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补助3557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农业生产资料补贴、农业产业化及粮油生产补贴等。
14.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786万元,是省、市补助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安排用于事业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5.结算补助5015万元安排情况。边疆津贴1703万元安排用于人员经费;鲁布革税收转移补助600万元,打入县级财力统筹安排;天然林保护200万元、退耕还林22万元、村干部绩效补贴553万元、市对县综合考核奖励742万元、其他补助1175万元,按指定用途安排使用;年终决算补助20万元用于平衡当年预算,下年按指定用途安排使用。
(三)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5083万元安排情况
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5083万元,属上级指定用途的专项补助或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须专款专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预算指标用途拨付使用。但部分专款由于上级预算指标下达时间较晚,当年内项目无法实施,资金无法拨付,加之财力缺口大,用于弥补当年财力缺口。未安排的专款结转在下年度预算中按用途、项目安排。
三、本级预算周转金规模及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本级预算周转金为零。原预算周转金余额66万元调整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7000万元,在执行中经请示政府同意全部安排用于养老保险及津补贴。
四、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2016年,全县投入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达263063万元,比上年同期227465万元增35598万元,增长15.6%(增幅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6个百分点),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0.3%,比重比上年提升了4.6个百分点。
五、2016年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及偿还情况
截至2016年底,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的债务余额141290万元,其中:负有直接偿还责任债务135824万元(一般债务121044万元,专项债务1478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5018万元,政府可能承担救助责任债务448万元。从债务余额的结构上看:地方政府债券本金95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5320万元,专项债券10480万元);未偿还置换县级地方政府债务40024万元,其中:金融机构借款4144万元、公司债券借款5908万元、应付工程欠款29972万元。2016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3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52320万元,用于置换2014年政府债务系统锁定的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券资金3280万元,用于置换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土地形成的专项债务;新增一般债券资金8000万元,用于江召高速公路县级承担部分的项目前期经费5000万元和脱贫攻坚项目3000万元。
六、县级初算与省、市级决算对比说明
2016年年终决算,在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上与省级最终算账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是部分决算项目是由省、市级确定的,县级无法确定准确数据,具体差异是:省级最终算账的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248463万元,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247517万元增946万元,原因是决算补助收入其他补助增加946万元。上解支出8244万元,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8165万元增79万元,主要是体制上解减7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减48万元,其他上解增加202万元。调入资金7364万元,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8169万元减805万元。调出资金增62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当年上级专款21255万元无法按时拨付,县级结转上年安排的预算15709万元无法据实列支,财政实际收支缺口较大,并呈现逐年加大趋势。2017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勇于担当,采取得力举措,解决财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完成2017年度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资按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重点民生支出及时安排拨付。
附:罗平县2016年财政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