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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罗平县旅游局
  • 2017-08-16 09:01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罗平县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罗平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旅游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促进和引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开发建设旅游业;抓好旅游招商融资,用好旅游发展资金及其它开发建设资金,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研究拟定我县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旅游对外宣传促销活动,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并协调全县旅游产品(纪念品)的开发、生产和营销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节庆等重大推广活动。
5、负责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投诉处理、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等工作,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协会诚信体系建设。
6、负责向省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和上报我县旅游景区(点)、旅游住宿、星级饭店(宾馆)、旅游车队、旅行社和特种旅游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县级有关备案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
8、分析及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
9、指导制定并监督检查全县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宾馆)、旅行社、旅游车队以及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和服务标准。
10、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罗平县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文艺工作“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文化强县”目标,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投入600余万元用于金鸡峰丛、多依河等主要景区(景点)绿化、环卫、安全设施、标识、游路、电力、活动板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700万元新建24公里金鸡至圭山农业观光道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旅游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旅游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附:罗平县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旅游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70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5.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增长31%,财政拨款收入增长31%。主要原因2016年用于全县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及工资福利的增加。
 

                与上年收入对比分析图                           
 单位:万元
 年度总收入财政拨款收入
2015年度1297.251297.25
2016年度1705.141705.14
增减变动率31%3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旅游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09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58万元,占总支出的12%;项目支出1840万元,占总支出的88%。与上年对比年度支出增长130%,基本支出增长32%,项目支出增长156%。
 
 

               与上年支出对比分析图                            
 单位:万元 
 年度总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5年度913.01194.31718.7
2016年度2095.58255.581840
增减变动率130%32%15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旅游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255.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54万元,占支出比重78%,商品服务支出8.42万元,占支出比重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62万元,占支出比重19%。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长,原因是2016年调整工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0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340万元,占支出比重73%,其他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占支出比重27%。其他资本性支出占支出比重较上年也分别增长,主要是2016年用于全县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2016年分别开展了投入600余万元用于金鸡峰丛、多依河等主要景区(景点)绿化、环卫、安全设施、标识、游路、电力、活动板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700万元新建24公里金鸡至圭山农业观光道路。项目资金184万元,其中:旅游宣传费:1610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00万元,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30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0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68.23%,项目支出2160504旅游宣传720万元是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和旅游发展专项经费,其中用于旅游局旅游项目包装前期工作经费20万元,金鸡峰丛景区旅游厕所建补经费30万元,鲁布革三峡景区旅游厕所建补经费30万元,牛街螺丝景区旅游厕所建补经费20万元,九龙瀑布景区旅游厕所建补经费20万元,旅游促销宣传经费600万元;2160599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00万元是三峡景区提升改造经费拨付三峡景区改造景区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旅游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5.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增长128%,主要原因主要是2016年用于全县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55.14万元,项目支出1810万元。科目类别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32.5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9.22万元;21605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006.31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17.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旅游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万元0,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的8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39万元,下降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1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如下:

三公经费比较分析表
年份公务接待费(元)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元)接待人数(人)人均费用(元)
2015年29,900.0029,800.0030199.34
2016年26,780.2929,000.00150178.54

 
2015年罗平县旅游局公务接待费29,900.00元,公务接待批次43次,公务接待人次301人次。2016年公务接待费26,780.29元,比上年减少3119.71元,公务接待批次35次,公务接待人次150人,本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2015年罗平县旅游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00元,公务用车保有1辆, 2016年罗平县旅游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00.00元,公务用车保有1辆,比上年减少80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占52%;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占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对全县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旅游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全县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旅游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旅游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9万元,较上年减少1.49万元,减幅为16%,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构合并说明
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罗政办发[2016]62号),新成立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下设9个二级预算单位,原来的罗平县旅游局并入罗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填报,隶属关系变更。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