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挂靠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承办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全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检查督办。
3、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4、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县人民政府的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各类重大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
8、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10、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11、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工作,联络、协调新闻单位搞好罗平的宣传报道工作。
12、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13、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及归口单位的党务、工会、群团等工作。
14、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发文编号、印章管理、保密、利用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日常值班电话接转和处理,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及领导批示意见的传达与反馈;负责会议通知;负责草拟、初核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的综合性文稿,县政府向省、市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和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综合性文件;根据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要部署,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筛选和整理有关资料,供县政府领导参阅;负责县长公务活动的联系、安排、情况记录、决定事项的办理;负责县政府党组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的议题收集、会议准备、会议记录、决定事项的办理和落实;负责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向县政府请示的有关事项;负责县政府大事记、领导日志、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编工作;负责县政府年鉴材料和史志的编撰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科
负责县长、副县长的日常文秘事务,承担领导交办的事项并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县政府领导外出学习考察的联系、情况记录、决定事项的处理等工作;起草县政府领导讲话及社会事务、经济建设、政法武装等相关文件;负责县政府领导及本科室文件、资料的管理及清理移交工作;负责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向县政府请示的有关事项;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部门的工做情况和工作动态,及时筛选有关资料供领导参阅;负责县政府大事记、领导日志及其他重要信息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参与《罗平要情》《政情政务》和《罗平政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科室提供;负责县政府办公会议的记录整理,决定事项的办理;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室
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政府文件、政府决定事项、县政府领导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年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分解落实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承办的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来的批办件的督办工作;拟定一个时期的全面和专项重点督办方案,将督查督办任务分解立项落实到有关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跟踪督查落实进展情况;做好部门协调工作和重点事项落实情况的反馈、通报及汇报工作;办理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科
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各种信息的收集撰写和上报下传;开展政务调研,编制《罗平要情》《罗平政务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协调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抓好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编好县政府宣传栏、政务公开栏;办理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科
负责县政府(接待处负责的除外)及办公室日常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和归并单位人员的劳动工资和医疗保险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人员技术等级和职称的考核、推荐、评定工作;负责落实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县政府办公室的财产管理,以及办公用品、设备和其他物品的购置、使用和登记发放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日常经费和年度资金的预决算工作,管好用好财政核拨的各项资金,合理安排和节约使用资金,保证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的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县政府大院的水、电、卫生、安全管理;负责办公室车辆调配、维修及管理;负责全县公务用车报批管理业务工作;做好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罗平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承办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和市政府总值班室交办的事项,办理中央省市驻罗单位、县直部门、乡(镇)、公司等有关单位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及时掌握并向领导报告全县重大情况和动态,传达领导的有关重要批示和指示;组织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有关部门编制、修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跟踪和研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评估和报告工作;保证县政府与中央、省、市驻罗单位和县政府各部门联络通畅,做好县政府应急值班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组织做好全县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工作;负责电子政务交换系统日常运转和管理,做好机要文书和传真收发工作;协助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协调需要由县政府直接组织的大型活动;配合抓好县政府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工作;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制科
(一)工作职责
1、拟订依法行政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2、承担罗平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罗平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和报送市人民政府、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工作。
3、负责组织清理罗平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4、负责制定罗平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及培训工作。
5、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负责对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的听证进行指导和监督。
6、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罗平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7、组织或参与协调行政机关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
8、负责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宣传和交流。
9、负责罗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10、指导全县的政府法制工作。
11、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文科
负责以县政府名义上报或下发公文的上报或下发工作;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制发公文的校对、印发等工作;负责落实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的印制、分发、清退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书、照片、音像、实物档案及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定期移交工作,负责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
公车办
(一)平台车辆用于保障县级四机关及县直参改部门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等公务活动和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需要。对于中央明确允许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系统之外,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担负执法任务的部门,可通过使用平台留用车辆中的综合执法车辆予以保障。以下情况可以申请使用平台车辆:
1.接待市级四班子领导、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以及市级以上部门到我县督导、调研、检查、考核等;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要求随同市级以上领导或县级领导到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以外出差的;
2.参加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和市直部门在罗平县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以外的县(市、区)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学习培训及举行的重要活动的;
3.参加到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以外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开展的重大调研、专项督查、重要会议的;
4.根据上级要求到罗平县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以外的县(市、区)开展检查、督导、考核等工作的;
5.发生各类重大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需要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的;
6.担负执法任务的县级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执勤工作的;
7.参加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特殊重要公务活动的。
(二)平台车辆申请使用管理各小组及联系方式:
1.第一组,县委人大、政协机关保障组。(保障范围详见罗办发〔2016〕50号文件规定),同时负责县域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需要,相对固定使用平台车辆11辆,集中由县委办公室管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喻永贤:18087482333。
2.第二组,县政府机关保障组(保障范围详见罗办发〔2016〕50号文件规定),同时负责县域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需要,相对固定使用平台车35辆,集中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董学永:13529598638,电话(传真):8212745;
车辆申请使用程序
(一)由县直参改单位凭与派车事由相一致的相关文件,向对应的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小组提出申请,填写《罗平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使用申请表》,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与对应小组预约服务。
遇重大抢险救灾、应急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紧急会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时,用车单位经请示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可先向平台申请派车,事后补办相关手续,但补办相关手续原则上在任务结束后不超过2天。
除紧急情况外,车辆派遣原则上处级干部可单人单车;科级干部集中派遣(原则上2人以下不予派车);科级以下人员自行选择相应的出行方式或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解决。
(二)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小组收到县直参改单位填报的《罗平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对申请用车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派车要求的批准派车。
(三)县直参改单位要严格按照填报经批准的《罗平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使用申请表》使用平台车辆,不得擅自改变用车事由、时间和目的地。
(四)申请使用平台车辆的县直参改单位,要将随车驾驶员的食宿与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统筹安排,驾驶人员的出差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相关事项
(一)因平台车辆数量有限,在不能完全保障申请使用的情况下,县直参改部门应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公务出行需要。
(二)罗平县公务用车平台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将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适时完善和改进对平台车辆的申请使用管理工作。
罗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办理县老龄委决定的事项和县老龄委日常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县发展老龄事业的政策、规划和措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起草全县老龄工作决定、意见;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各乡(镇)、各涉老部门开展老龄工作的情况。
3、指导和推动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4、负责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为各成员单位做好老龄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具有全局性、综合性的老年人重大社会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和交流全县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推动和指导老龄科学研究工作,办好《罗平老龄工作简讯》及罗平老龄网站,搞好老龄宣传工作。
6、负责全县老龄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和其他涉老中介组织开展老龄工作;负责对老年人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发挥老年社团在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7、支持和引导开展为老年人服务的助老活动、兴办老龄产业和老年人服务业。
8、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老龄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综合协调工作。
9、完成罗平县人民政府和罗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罗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
1、协助老龄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织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组织工作;承担老龄办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人事、财务、车辆、保卫等项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负责后勤事务工作。
2、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老龄工作,对外传播本地老龄工作业绩和经验;负责本县老龄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老龄工作提供依据;负责宣传、贯彻老年人法律法规的实施,做好舆论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老年教育;负责总结、组织交流先进经验和表彰先进的工作;负责编辑、印发《罗平老龄工作简讯》、更新维护好老龄工作网站;负责与有关宣传部门的协同宣传工作。
3、调查了解全县老龄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和老龄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老龄工作地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与老龄委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的联络工作;制定全县老龄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业务主管单位和老年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管理;协调组织老年人开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特困老人的救助等社会性活动;负责高龄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及优待证的办理,负责维护老年人权益的监督检查、各类涉老案件的协调处理和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
罗平县烟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工作职责
1、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烤烟生产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并负责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分阶段对烤烟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和参与全县基本烟(农)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罗平县中低产田地改造办公室
其工作职责是
1、牵头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罗平的年度中低产田地改造任务和科学发展观考核任务;
2、牵头编制全县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3、协调、配合中低产田地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好中低产田地改造地跟踪检查、指导服务、考核验收和总结等工作;
四、统计汇总全县中低产田地改造成果,协调提升中低产田地改造成果运用;
5、对中低产田地改造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6、督促指导乡镇抓好好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挂靠单位2016年度重点工作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重点工作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优化服务为核心、创新工作为动力、改进作风为抓手、完善制度为保证,积极参与政务,精心管理事务,强化综合协调,狠抓督促落实,提升服务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高度评价,2016年在全县县直单位社会评价中名列第四。
【统筹协调】统筹协调职能不断加强。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2016年,办公室就工业及园区经济发展、旅游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一系列事关全局的工作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做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坚持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讨论议题的统筹协调,并组织做好议题汇报工作及后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协助县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60余次,统筹协调政府常务会议议题77次、县长办公会议议题40余次。加强对内对外协调,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更加紧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落实。坚持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提前介入、摸清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的安排和指示进行统筹安排,进一步增强了办公室工作执行力。
【参谋助手】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上抓规范,辅政水平显著提升。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工作,主动思考、深入调研、超前谋划,及时提出具有问题性、针对性、超前性的建议,努力为领导决策提供全过程、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发挥,辅政水平显著提升。
1.办文水平高。严格公文文稿的审核把关,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办文程序,实行办文办事限时制度和公文处理全程跟踪服务制度。严格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规范发文行为,从公文处理、审核、校对、印刷等各个环节入手,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把好公文文稿的政策法规关、文字关和格式体例关,在提高公文质量上下真功夫。进一步提高办文效率,根据县政府领导的要求,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等会议纪要发文时间。全年共下发各类文件925个,其中,县政府文件402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523件(因2016年脱贫摘帽等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求严,下发了大量的文件,全年公文总数较前年的710件有所增加),专题报告180余篇;接收和及时办理各乡镇(街道)、部门上报的请示、报告,高效办理国家、省、市下发的有关文件,对各类来文来电都认真批阅及时协调办理。认真及时做好电子公文收发工作。严格执行电子公文传输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网上公文的收发传送,积极派员参加上级公文处理培训,认真学习操作技术、业务知识,规范操作行为。
2.办会能力强。进一步改进会务工作管理,从严掌握,周密安排,努力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对各类会议活动尽量压缩规模和规格,减少参加人员,简化会议形式,压缩会议时间。对召开的每一次会议,都认真抓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落实三个环节,力争重大会议到会率达到100%,确保了各次会议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继续采用短信形式通知会议,减少了通知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2016年共承办县政府全体、常务、县长办公会议20多次,承办和协办全县性会议100多次,县政府专题会议、现场会、调研会、汇报会60多次,其他会议200余次。对一些大的庆典、开工典礼等活动,尤其是菜花节相关活动,都能周密安排,及时衔接,确保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3.服务质量高。认真做好办公室领导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电话接听、办事咨询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问题解答工作,自觉维护县政府办公室的良好形象。做好印鉴管理工作,妥善管好用好印鉴,除印发文件外,需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能用印。提议案办理工做进一步完善。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整理、分类,逐一交付承办单位,较好地完成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府承办的提案均已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在办理过程中,针对重点承办部门和办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电话督查催办、召开督办会等形式,督促办理进度。同时,积极参加了部门的提案议案面商会,加强与人大、政协代表委员工作机构的联系,定期沟通办理的进展情况。对个别重大提案或议案,办公室分管领导主动牵头办理,确保一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提议案得到了解决。
【信息工作】信息工作成绩显著。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突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主旋律,关注热点、突出亮点、剖析难点,加大信息谋划和信息调研力度,不断创新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2016年共向省、市政府办公厅(室)报送信息1057条,被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得分1188分,位居全省县级直报点第12名,获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工作二等奖,被市人民政府采用得分1350分,位居全市第2名,获得2016年度全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编辑《罗平要情》47期,《罗平政务信息》4期,为各级领导了解罗平、帮助罗平、辅助决策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同时,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反映问题、沟通情况、指导工作的作用。
【调研工作】2016年,办公室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多方面的调研活动,重点就脱贫摘帽、美丽宜居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建设、完善城镇居民和农村群众的医疗救助等问题进行调研,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为县政府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了基础依据。同时,政府办还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系列工作调研,着力提升政府办整体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巩固五型机关创建成果,在全县树立干事创业的模范,遵循党规党纪的模范,合格党员的模范。注重基层一线调研,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基层情况,针对罗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通过调研出思路、提建议,为协助县政府领导破解难题、科学决策作出了贡献。
【督查督办】创新督查方式,狠抓工作落实,督查水平不断提高。重点围绕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开展督查。坚持把抓好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系列重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明确了办理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同时,对政府10件实事等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经常性开展对脱贫摘帽工作任务的专项督查;坚持围绕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开展督查。就重大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等各级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意见建议;坚持重点围绕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注重健全政务公开体制,做好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督促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应急管理】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配备民政灾害信息员、地质灾害点监测员、驻矿安全监督员634名,明确所有村社干部均担负突发事件信息员职责。现有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应急值班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规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日常管理工作。2016年对县级总体预案及16个逾期或不适应工作需要的专项预案启动修编,同时将12个乡镇级总体预案、55个乡镇级专项预案纳入重修目录。年内,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63次。2016年8月3日,组织开展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共15个部门73人参加,150人观摩演练。严格应急值守。由县政府领导轮流带班,应急办正常上班,办公室所有人员分组轮流值班,与上下级平台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实行签字交接班和应急值守零报告制度,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首报、续报制。2016年,联合地震、民政、安监等部门开展集中宣传5次,建立突发事件对应工做培训制度,开展相关培训20余场次。全县建成有明显标志的应急避难场所34处,其中城区12处,可容纳4万余人。各乡镇(街道)均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建设各类紧急(临时)避难场所。建成联通省市的网络视频值班系统,健全应急无线电通信系统,组建应急救援队伍31支2000余人,建立急处理专家库1个60余人。结合季节特征、气候特点、安全生产、民风民俗等分别以季度、月和周为排查周期,适时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探索建立常态化、网络化、规范化的排查治理格局。
【信访接待】不断创新优化群众来信来访机制,强化管理,提高初次接访质量,降低回流及重复上访,使来信来访明显减少,处置群体性上访果断高效。2016年以来,共受理信访接待登记590余批次2380余人次,其中,现场作政策法律解释、说明、开导、解答的270余批次,向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引导的110余批次,向县直部门引导的70余批次,向乡镇引导的50余批次,其他处理的10余批次;办理县政府领导批示信访件8件;接市长热线8件,办结8件。
【法治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2016年,共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会议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5次,组织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共开展学习300余次,行政执法集中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全年无重大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涉法投诉。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深化民主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16年工作计划》,把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内容。有序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县政府4名法律顾问作用。出台《关于在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县聘任14名律师、1名公职律师和5名干部,为法治罗平建设和领导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16年,共计培训1200人次。严格重大执法行为监管。共集中开展案件评查工作4次,范围涵盖各领域案件种类。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2016年,政府办法制科共审核重大合同(协议)4件,审核《罗平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三稿,参与处理县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21件。
【后勤管理】树立高效服务意识,后勤管理进一步规范。树立大行政、大后勤、大服务意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类行政后勤、会务组织及接待工作。精心做好会务及大型活动组织工作。积极参与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务准备、车辆调度、通信保卫等工作周密细致。认真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和标准,圆满完成上级领导及兄弟县市政府领导来我市考察学习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不断强化后勤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卫生、安全保卫、机要保密、公车使用等各项管理制度;县政府大院值班值守力量不断加强,加强安全措施,大院管理进一步规范有序,实行办公区域楼房日巡查、节假日和采暖期前后全面检查制度,办公区域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机关内部安全。严格公车改革等有关工作。
【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行政效能。一是积极打造强有力的工作队伍。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抓好理论学习,围绕活动主题精心设计多种形式的载体,结合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五型机关”的创建活动。二是大力推进工作创新。在积极协助领导抓大事、搞好决策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办公室运行程序和机制,简化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手段,有力地推动了机关工作,促使办公室内部衔接协调,运转灵活。坚持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实现了内部管理的制度化。三是注重强化队伍综合素质。坚持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交流学习制度,每月以干部职工全体会议为载体,明确3-5名同志在会上交流发言,同时随机抽选1-3名同志交流发言。建好阅览室,及时采购增加不同种类的图书充实到阅览室,鼓励干部职工在工作之余借阅图书,提升自身素质。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促进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自觉维护好县政府窗口形象。进一步完善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各项纪律,办公室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罗平县老龄办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罗平县老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按照省、市老龄工作会议要求,以实现“六个老有”为工作目标,认真实施老龄项目建设,全面落实惠老优待政策,加强老龄干部队伍建设,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全面完成了《曲靖市2016年度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所签订的目标任务,促进了全县老龄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文件的出台。罗平县作为曲靖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县老龄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全面贯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曲政发〔2015〕19号)、《曲靖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结合罗平实际,起草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罗平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罗平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并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分别以罗政发〔2015〕46号、罗政办发〔2015〕90号、罗政办发〔2013〕57号等文件下发落实,推进了罗平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草拟了《罗平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建设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是养老服务业的基础性工作。2016年县老龄办向上申报了9个云南省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及1个百村建设项目。目前,下达了罗雄街道新寨社区、老厂乡老厂社区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旧屋基乡地安村、马街镇扯土村2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以及大水井乡红箐村委会百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23万元,建设规模2000余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省级项目资金已下达142万元。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同时,2016年还实施了2015年度下达的罗雄街道养马村、大水井乡金箐村和板桥镇板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项目建设点以及2014年度下达的板桥镇牛补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1个。项目建设被列为罗平县人民政府2016年10项重点工作之一,项目建设已全面竣工,通过了市、县验收组的验收。项目建设共投入资金342万元,总建筑面积2350㎡,新增养老床位60张。中央、省、市配套资金225万元已全部划拨到各项目点。
(三)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2016年,县老龄办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做好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高龄老年人的登记、核实、变更工作。经过本人申请,村(居)委会核实、公示、乡(镇、街道)老龄办初审、县老龄办审批五个环节,核准了高龄老年人发放人数和补助金额。上半年,全县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共有10429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发放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312.87万元;下半年,全县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共有10866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发放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325.98万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共19人,发放223人次,每人每月500元,年人均6000元,共发放长寿补助11.18万元,长寿补助实行按月发放;全年发放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650.03万元。
(四)开办老年人“幸福餐桌”试点。开办老年人“幸福餐桌”,是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重点内容,罗平县人民政府将开办老年人“幸福餐桌”纳入了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县老龄办深融入13个乡(镇、街道)32个村(居)委会调研,落实了10个老年人“幸福餐桌”开办试点,即:腊山街道大水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罗雄街道团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圭山老年人活动中心、新寨村委会、康怡养老院、壬信养老,钟山乡狗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马街镇马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阿岗镇岗德老年人活动中心,板桥镇牛补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大水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牛补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圭山老年人活动中心、钟山乡狗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办了老年人“幸福餐桌”。老年人“幸福餐桌”试点的开办,为罗平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五)固定资产投资。罗平县老龄办结合县政府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将13个乡(镇、街道)老年活动室、居家养老项目、民办养老机构、老年健身活动场所、老年服务产业等涉老建设项目提名包装,整合上报,完成了固定资产投资任务5523万元。
(六)惠老优待政策落实。2016年,罗平县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7.6万人,占总人口的12.1%,其中,80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10866人,百岁老人19人,我县和全国一样步入了老龄化,为进一步落实惠老优待政策,县老龄委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县老龄办免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600余本。同时,着力抓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对属于本单位可以解决的,遵照法律法规及时协调解决,对超出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答复,1至12月共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4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免费上公园、公厕、公交车、免交普通挂号费、高龄补助发放“四免一补”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七)开展“敬老月”活动。“敬老月”期间,根据县政府办印发《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罗府办明电[2016]35号)精神,县老龄办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一是制定方案, 10月8日组织召开了罗平县老龄办主任工作会议,对13个乡(镇、街道)“敬老月”、“老年节”的活动实施方案作了完善和调整,使活动方案更具体、更有序;二是多方筹资,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敬老月”期间,县老龄办筹集资金14万元,慰问了百岁老人17人,慰问留守、失能、残疾等困难老人200人及单位退休老人,发放了慰问金和慰问品,并为2016年新增的5位百岁老人颁发了《百岁寿星荣誉证》和寿牌;为1179位9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26位困难老人发放了红木拐杖,投入资金67480元;三是走访慰问活动,10月9日,县政府刘副县长带领相关部门同志深融入板桥镇、罗雄街道看望慰问了杨本兰、赵采兰等百岁老人和困难老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划拨专项资金,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敬老氛围;四是开展健康义诊活动, 10月14日,县老龄办联合县卫计局组织医务工作者在三关楼小广场开展“金秋义诊,情系夕阳”关爱老年人义诊活动,并对“三高“老年人发放健康六件套,同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健康宣传资料共10000余份;五是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六是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七是开展“老有所为”宣传教育活动。
(八)县直老年社团活动的开展。我办积极支持、引导老年社团,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地广泛开展科学、健康、有益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老年人享受公益性服务,安享幸福晚年。2016年,县老体协承办了六次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参加人数达到5390多人,为老年人的活动提供了平台;圆满完成了6月13日至16日在罗平举行的由曲靖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办、罗平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曲靖市第二十六届农村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县老年大学首次组织校务委员和任课教师等于11月23日至26日到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老年大学进行学习考察,为今后办好老年大学奠定了基础;县老年大学、县老年书画诗词协会联合开办了音乐、舞蹈、诗词、书法、绘画、英语、电脑、花灯、太极、古筝10个班,学员达315人,并组织学员学习《罗平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措施;2016年,编辑《罗平耆园》二期,在县老年活动中心出黑板报6期,宣传时事政治、养老知识等内容;县老年艺术团在开展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审时度势修改了《章程》,让有艺术天赋的人员加融入其中,艺术团的编导和乐队人员经常深融入农村辅导花灯歌舞,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并积极组队参加各项赛事联宜活动;县老促会发挥拾遗补缺作用,年内,在深入调研、积极协调的基础上,筹集资金7.5万元扶持了24个村级老协会购买音响设备开展活动;筹资8万元帮助解决老厂、钟山、九龙、旧屋基四个乡(镇、街道)14户“五老”人员住房困难问题;为开办老年人“幸福餐桌”的钟山狗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腊山街道大水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别扶持资金1万元和3500元;筹资5万元,为全县1000名困难老人购买了“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了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
(九)养老护理员培训和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题培训。2016年5月24日至6月2日,由省敬老爱民促进会、曲靖市老龄办、昆医附一院3家联合在罗平县职业中学举办2016年曲靖市第一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培训学员108名,经过为期10天的系统培训,对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礼仪规范与沟通技巧、老年人心理护理、院前急救、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基础护理等科目内容的学习,学习结束后,由专业鉴定机构组织的养老护理员理论知识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按照严格的测试评定标准,92人已领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超额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培训班的举办,为罗平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直接培养和积累了人才力量,有力的促进和提升了罗平县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转变社会养老观念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9月20日至24日,县老龄办组织了罗雄街道、腊山街道、板桥镇、钟山乡、马街镇、阿岗镇6个乡(镇、街道)老龄办主任和圭山、团结、新寨、大水塘、牛补歹、狗街 马街、岗德8个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及县老龄办干部共17人参与了曲靖市老龄委办公室举办的2016年度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题培训。
(十)“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保险。2016年6月30日,罗平县召开“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会,参加会议的有县直老龄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老龄委主任及各个村(居)委会主任共200余人。“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是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及以上的健康老年人,投保保金为每人每份50元,参保时间一年,在此期间,可获得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理赔金最高2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金最高10000元及意外伤害住院每日津贴30元的赔付(最高5400元)。截至10月18日,罗平县“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达14441人,投保金额722050元。
(十一)基层老协会规范化建设。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4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曲政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罗平结合实际,于2015年11月,制定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罗政发〔2015〕46号)文件,明确了每年重点扶持20个村级老协会活动设施建设,每个补助经费不少于5000元,列入财政预算;对村级老协会实行“一套人马、四块牌子”即老促会工作站站长、老协会会长、老体协主席、关工委主任由一人担任,工作补助经费每人每月300元,从2016年开始实行,有力的促进了村级工作的正常运行;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协会章程,规范管理,完成了全县154个村(居)委会老年人协会的备案工作。
(十)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成立了“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联络员,制定了帮扶方案、帮扶措施、帮扶计划,积极主动配合罗雄街道驻村工作队员、团结居委会干部开展脱贫工作。2016年,团结居委会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户,65人,通过各级党员干部的积极努力,认真落实各类惠民政策和帮扶脱贫措施,全年脱贫6户,19人;5月29日,由单位领导带队,深融入联系点团结居委会看望慰问了10位贫困、残疾、留守儿童,分别为每位儿童送去了书包、铅笔、尺子等价值2600余元的学习用品;“敬老月”活动期间,对联系点28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分别送上了200元的慰问金,共计5600元。
老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一定困难和问题,表现在:一是项目偏少。全县154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2012年到2016年只有21个项目,项目涉及9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94%的村居委会没有项目,严重打击了上报项目的积极性;二是编制最少。我县老龄工作部门编制全市最少,人员结构配备不合理,尤其是乡镇老龄办兼职人员多,力量薄弱。工作经费短缺,全市老龄部门唯一一家没有公务用车,严重制约着工作的开展;三是认识不够。少数部门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不足,落实老年人优待项目上力度不够;四是经费短缺。基层基础建设缺乏经费保障,老年人活动场所硬件难以解决;五是开餐困难。开办“老年幸福餐桌”餐点缺乏公益性岗位,无力支付煮饭人员工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1个。分别是:
1、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罗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3、罗平县人民政府公务用车办公室;4、罗平县烤烟领导小组办公室;5、罗平县中低产田地改造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行政编制数:38人;事业编制总数: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财政补助人员9人);工勤编制数14人,共计编制数:67人。实有人员在职人员共计55人,退休人员24人,离休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共计28人。车辆编制数15辆,年末实有8辆。
(详见附件)附: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合计23,535,376.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35,376.01元,占总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上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开支。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合计23,884,082.81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7,076.01元,占总支出的47.17%,项目支出12,617,006.80元,占总支出的52.83%。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主原因是工资改革增加人员工资,所以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略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挂靠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67076.01元。与上年对比略有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上年增加人员工资及公务车改革增加其他交通费等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挂靠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17,006.80元。与上年对比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因为财政资金紧张,有些项目经费还未划拨到位形成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挂靠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84,082.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因为有几个项目经费财政经费紧张未划拨到位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3,811,38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其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7,59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7%。主要用于2016年度全县高龄老年人健康生活补助、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等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032.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就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缴费。 4、农林水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中低产田地改造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65,07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以上总计支出合计23,884,082.81元。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挂靠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515,793.4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5,793.45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挂靠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零个,出国(境)零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零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零元。
(二)公务用车购买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挂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零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0.00元。其中:购置费零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零元。运行维护费300,000.0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挂靠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的是因为以前年度本单位从其他单位借用一些车辆,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今年还回部分借用车辆,所以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国内接待费215,793.45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能不接待的不接待,能不维修的尽量不维修,做到能减少一点是一点的原则,致使“三公”经费大幅下降。“三公”经费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次情况说明:本年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一切从简,一般可不接待的尽量不接待,导致三公经费严重比上年减少,“三公”经费接待批次上年度接待360批次,1200人次,接待费229823.48元,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4030.03元。主要用于接待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挂靠单位的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挂靠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4,968.78元,比上年的292.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67.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下指标时上年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有些下在了项目支了而未下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也比上年减少了很多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如下: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558,494.19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20,868.78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34,10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195,768.00 | 30201 | 办公费 | 40,941.6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964,578.56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34,100.00 |
| 30103 | 奖金 | 128,115.00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70,032.63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5 | 水费 | 9,170.5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6 | 电费 | 5,980.27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0.00 | 30207 | 邮电费 | 50,258.66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0.00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0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5,70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453,613.04 | 30211 | 差旅费 | 24,923.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 30301 | 离休费 | 345,861.00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923,230.40 | 30213 | 维修(护)费 | 1,00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 30304 | 抚恤金 | 45,732.00 | 30215 | 会议费 | 1,697.00 | 31020 | 产权参股 | —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3,717.16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9,877.00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0.00 |
| 30307 | 医疗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0.00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0402 | 事业单位补贴 | 0.00 |
| 30309 | 奖励金 | 3,660,00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0403 | 财政贴息 | 0.00 |
| 30310 | 生产补贴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00 | 30499 |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0.00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465,072.48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0.00 |
| 30312 | 提租补贴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90,296.00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 30313 | 购房补贴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58,097.00 | 30707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 30314 | 采暖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000.00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12,927.75 | 39906 | 赠与 | 0.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
| 人员经费合计 | 10,012,107.23 | 公用经费合计 | 1,254,968.78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 ||||||||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