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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2017-08-16 10:03
目录

第一部分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工作。
(2)、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发挥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查询、行政投诉的功能和作用;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3)、负责制定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和处理。
(4)、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络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5)、负责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管理,建立并实施并联审批制度。
(6)、管理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并组织实施,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办事、规范管理、阳光交易。
(7)、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县属政务服务各分中心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
(8)、承担罗平县人民政府以及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以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3〕1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69号)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科学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公管发〔2015〕22号)为主线,着力推进“两个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运行,以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促罗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继续巩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一是规范行政权力事项。运用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梳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通过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事项目录,达到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目的;二是规范服务平台建设,做强县级服务平台、做实乡级为民服务平台、做活村级为民服务平台,夯实为民服务基础;三是规范政务服务工作,通过规范完善平台标识、拓展政务服务内容、创新政务服务方式、规范政务服务行为,达到政务规范化服务;四是规范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全面落实工作制度、健全绩效激励机制、完善考核督查制度,健全长效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工作责任,达到政务服务规范化开展。
(二)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好交易场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办公场所,设立受理大厅、开标厅、拍卖厅、评标厅、询标室、竞价室、专家抽取室、监控室、档案室等交易活动必需的场所,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硬件基础;二是抓好交易服务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标准,实现业务办理“零差错”、办事行为“零违规”、办理时间“零超时”、服务质量“零投诉”;通过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公开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办事程序,统一建立工作人员服务综合评价机制,达到规范窗口服务的目的;通过制定和完善进场受理、交易信息发布、开标评标、评标专家抽取、交易结果公示等工作制度及规范,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按照项目审批、进场交易资料审核、交易信息发布、交易活动跟踪、交易结果公示、交易服务费交纳等程序进行。三是抓好监督管理,通过完善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邀请相关人员现场监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完善音视频监控等手段,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四是抓好队伍建设,通过内部交流、开展统一学习、外派学习等方式,加强业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人员业务能力。
(三)扎实推进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实施方案和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130号)要求,坚持全面开放、平等竞争、强化监管、规范高效的原则,积极协调办公用房,为投资审批超市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提高硬件基础;认真梳理投资审批中介事项,按时录入系统,确保在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选派业务人员到上级参加培训,确保业务人员熟练操作软件;加强对本级人员培训,提高本级人员业务水平;参照《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罗平实际,起草罗平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规范运行。
(四)继续完善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采取网络、报纸杂志、新闻媒介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知晓面,引导群众积极从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办事,减低群众办事成本,方便群众办事;针对目前进入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业务人员操作不熟练的情况,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全县业务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审批效率;制定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管理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规范运行。
(五)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建设会议的要求,积极配合发改局做好投资项目审批目录梳理,按时录入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项目业主从网上申请报件;适时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业务人员熟练操作软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接件窗口,安排专门人员受理报件。
(六)认真抓好全局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宣传教育,筑牢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认真查找腐败的风险点和监管盲点,织密拒腐防变网络。
(七)积极做好政府自身建设日报工作。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开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日常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八)积极做好“一局两中心”办公用房建盖筹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2年11月成立,隶属正科级行政单位,行政编制数5个(其中:局长1个,副局长2个),事业编制数16个。2016年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18人,行政在职人数2人,事业在职人数,16人;2013年从各单位调入18人(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15人),2014年调入事业人员1人,2016年1月调出行政人员一人(调到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没有离退休人员。
没有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附: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241.82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234.83万元,占总收入的97.11%;其他收入6.98万元,占总收入的2.89%。从总收入来看,2016年276.75万元比2015年352.39减少了22.5%,其原因是2016年应下未下的公用经费预算指标12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以收定支,好多费用应付未付,其他收入属不定性收入,与2015年对比减少61.44%;从总支出来看减少了14.1%,这主要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还略有增加,从支出经济分类来看,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20.89%,这主要是2016年工资全县性调增,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了29.29%,这是因为公用经费少节约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83.87%,这是因为我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了对个人的公积金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91.98%,是因为2015年我单位更换办公设备而2016年没有进行更换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7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0万元,占总支出的61.68%;项目支出106.05万元,占总支出的38.32%,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21.19%,其原因是2016年工资全县性调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7万元, 增加18.85%,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职工的工会福利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共计138.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8.85万元,减少了45.59%。主要原因全国统一收费标准,且收费标准大幅度下降,导致收费较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6%,上年对比减少了19.94%,主要原因全国统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且收费标准大幅度下降,导致收费较少,上缴的收费减少,则返还的项目经费也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9%。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政务公开审批的业务开支;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
3. 住房保障支出1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06万元,完成预算的70.94%。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6万元,完成预算的70.9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省市县的号召节约开支减少接待。2016年度“三公”经费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10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12.06万元,占100%。且全部为国内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2批次(没有外事接待),接待人次861人。主要用于政务公开审批事宜的接待以及政务窗口进驻各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5万元,8.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7万元, 增加18.85%,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职工的工会福利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工会福利费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没有使用完,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储蓄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