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马街镇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马街镇位于曲靖市东部,罗平县北部,东西最大横距为17.88公里,南北纵距为25.75公里,辖区面积266平方公里,东北与富乐镇接壤,东南与老厂乡、九龙镇相连,西面接阿岗镇,西北与麒麟区东山镇相邻。辖荷叶、歹墨、鲁基、戈背、马街、松毛、阿东、支壁、扯土、宜那、铁厂、革岗12个村(居)委会,86个自然村。距省会昆明240公里,距曲靖市112公里,距罗平县城51公里。到2016年年底有户数16546户,人口686974人。辖区内耕地面积为41473亩,适宜种植的粮食作物有:玉米、洋芋、小麦、荞等,经济作物以烤烟、油菜为主。有林地9789.7公顷。矿产资源主要有煤、铁、铜、硫铁,其中煤炭储量达2.5亿吨,硫铁矿达0.58亿吨,被列为国家重点矿藏之一,主要生产原煤。
一、部门职能
(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镇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马街镇党政机关设4个综合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工作;
2.承担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
3.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政策,执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林业、水利、企业管理、扶贫开发、安全生产、土地保护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全镇村镇建设规划的拟订或相关协调工作;
4.承担全镇农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5.承担全镇林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防火和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协调;
6.承担全镇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协调工作;
7.承担全镇扶贫开发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等职责;
9.负责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0.承担全镇农业产业化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工作;
12.负责统计工作;
13.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全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15.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和国土资源分局(所)的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相关协调工作;
3.承担全镇民政工作的审核(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审核(批)人口出生相关手续;
5.承担全镇科技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6.承担全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7.承担全镇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8.承担全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9.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的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法治建设,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对其他办公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3.负责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4.负责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相关协调工作;
5.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综合协调;
6.联系、协调司法调解(镇中心法庭)、行政调解(镇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乡镇不设政协机构,由政协活动组长负责具体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为民服务工作机制,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事业单位设置6个。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务所整合设置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全镇农业(含农业机械化)、林业、水利建设、畜牧兽医等方面生产建设计划的落实及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全镇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3.负责全镇林业资源管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务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8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5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计生办、计生服务所整合设置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计划;
2.按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要求,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计生办、计生服务所。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编制改革,到2016年底不再设有人员编制。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文化站、广播站、党校整合设置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全镇文化宣传、科技普及、党员教育、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工作计划;
2.指导农村群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
3.承担党员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文化站、广播站、党校。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将村建所、交通所整合设置为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工作;
2.负责全镇乡村道路计划(规划)的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4.负责村容镇貌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
5.负责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村建所、交通所。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劳保所、农经站和安监站整合设置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全镇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计划(规划)的落实;
2.承担全镇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3.承担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服务工作;
4.承担全镇老龄、残疾人相关业务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老龄办和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原劳保所、农经站、安监站。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4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财政所。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承担全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2.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事业编制5名,其中:参照公务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后,不再保留原单位的名称和印章,不得再以原单位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改革结束后,印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收回封存。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三)规范领导职数
马街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人大主席1名(正科级)、镇长1名(正科级)、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纪委书记1名(副科级)、副镇长4名(副科级)、武装部长1名(副科级)、宣传委员1名(副科级)、组织委员1名(副科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马街镇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人大、党委、政府、纪委。
2、叁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党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站、广播站、畜牧、农机、农经(包含社保服务中心等人员)、农科、林业、水务、交通、安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街镇设有人员编制数10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单位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21人,其中事业单位91人(含2人参公管理人员),公务员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另有聘用人员11人,抚恤人员14人,村级人员807人,离休3人,退休19人。单位实有在职在编车辆3辆。
三、马街镇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16年我镇生产总值从2013年的8.1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0.7亿元,年均增长9.7%。财政总收入从2013年的4187万元增长到2016年的5806万元,年均增长11.6%。固定资产投资从2013年的1.5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2.24亿元,年均增长1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3年的1.7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2.6亿元,年均增长15.2%。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8287元增长到2016年的11650元,年均增长12.1%。农业经济稳步提升。烤烟、油菜、畜牧养殖等高原特色农业开发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实现提质增效。预计农业总产值从2013年的5.2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7.2亿元,年均增长11.5%。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建筑石材加工安全发展,电解氧化锌技改项目稳步推进,企业发展潜力得到有效提升。预计工业总产值从2013年的1.3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4亿元,年均增长2.5%,吸纳富余劳动力2210余人次;商贸服务业活力增强。共落实招商项目10个,引进资金2.02亿元。新建集镇农贸市场1个、日用品连锁配送中心1个、大型超市4个,积极推进网购网销,初步形成镇、村两级联动的商品物流连锁配送网络体系。预计第三产业产值从2013年的1.6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2.1亿元,年均增长9.5%,从业人员同比增长9.2%。全镇产业体系不断健全,产业对经济增长的主导作用和支撑力度进一步加大,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二)作为全市2016年10个首批脱贫出列和全县3个贫困乡镇之一,我镇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压实责任,着力以村组为主战场,有效衔接脱贫攻坚规划、行业规划、村级规划,结合“整乡推进”项目实施,整合投入资金2.34亿元,全面推进水、电、路、房、通讯、网络、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特色产业发展、金融扶持等服务项目,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建设。以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以“五个一批”作为脱贫主路径,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完善挂钩帮扶政策,建立健全贫困户脱贫退出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口加强跟踪服务,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实效。经入户调查认定2016年全镇共脱贫553户2319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49%,能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出列目标。目前全镇脱贫攻坚已顺利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和省、市两级第三方评估。
(三)攻坚克难,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充分整合利用各种项目、资金,着力破解发展瓶颈,全面推进水、电、路、房、网络、通讯、公共服务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镇12个行政村和86个自然村通村道路硬化率达100%,电网改造覆盖率达100%,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用电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镇12个行政村、12个村级卫生室和15所中小学已全部接通宽带网络。四年来,共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5件,建设小水窖880口,完成“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2座。共实施农村危房1915户,兑付建房补助资金6779万元,同时强化金融扶持,共发放金融扶持贷款576户2614.1万元,贫困户住房安全稳固有保障。扎实推进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四年来,全镇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9个、修缮3个,新建村级卫生室9个,村级文体活动广场12个,新建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20个,修缮1个。共投资4074.5万元推进实施5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6个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建设,全镇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四)统筹兼顾,“美丽马街”建设持续推进。紧紧围绕“生态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创建目标,持续推进“美丽马街”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集镇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集镇“一水两污”项目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垃圾热解炉、垃圾清运车、垃圾箱等各类环境卫生整治配套设施正在进行配置,同时强化环境整治宣传教育,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主体意识逐步增强。全镇“十个一”市级重点小城镇建设顺利通过市级考核验收。信用体系创建深入推进,荣获市级“信用乡镇”殊荣。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和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四年共查处林政案件38起,实施森林管护16.1万亩。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推进实施矿区污染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全面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和全民节能行动,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五)务实创新,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坚持不断完善和创新机制,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更为广阔。深入推进“二联三问五制”工作法,镇村“两级平台”服务框架基本建立,“三级服务代办”制度逐步推开。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规定、议事规则和年度责任制考核办法,镇直机关和19个单位(部门)标准化管理全面实施。协商民主议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认真落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和土地确权工作,建立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进实施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创新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力度。
(六)倾心竭力,基本民生保障有力。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累计发放农业综合补贴、粮食直补、民政救灾救济等各类强农惠农资金3560万元。两孩政策全面实施,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全面落实,全镇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2%以上。教育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共投资1.37亿元新建和改造中小学校舍78个90901平方米,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幼儿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大幅提高,并对贫困户中的在园幼儿、在校学生,按照政策标准实施教育帮扶,共兑付补助资金118.5万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养老、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落实,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和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连续四年超过98%以上。共发放各类创业贷款2986万元,扶持440人创业,带动就业1200余人次。深化巩固“省级文明小城镇”创建成果,共创建市级文明单位6个、县级文明单位17个、文明示范村15个。殡葬改革工作启动实施,政策宣传解释持续深入。乡镇综合档案馆建设顺利通过验收,并荣获“云南省档案管理示范单位”殊荣。
(七)恪尽职守,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认真落实社会综合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防控、基层基础工作“五大机制”,群众诉求渠道不断畅通,各类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完善,应急值守常态化推进,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增强。四年来,全镇刑事案件发案率、非正常越级上访案件明显下降,案件审判执行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于2014年荣获市级“五星级平安乡镇”殊荣。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抓常、抓实私挖乱采、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做到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持续推进。打非治违深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取得实效,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维护。四年来,全镇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八)夙夜在公,勤政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优化服务、提高效能、转变作风,不断强化勤政廉政建设。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干部职工“走读”专项整治,全力根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全面完成超标办公用房清理和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做到改进作风不打折扣、清理整顿不走过场、厉行节约不搞变通。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主席团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工作评议、视察和调研活动,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84件,办复率达100%。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监管,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率达100%。勤政廉政建设成效明显。坚持实行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处理政务、办理事务行为,政务、财务公开机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政府自身服务水平和政府工作透明度、执行力、公信力显著提升。四年来,全镇共查办案件19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件,处理违规违纪干部职工46名,问责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收缴违规资金32万余元。干部职工“庸懒散拖”、“飞四”赌酒、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0.2%、会议数量同比下降14.6%、发文数量同比下降41.3%,修订完善制度13项。
(九)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完成5742.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5671.55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2332.07万元增加3339.48万元,减少143.98%。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5982.86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2266.85万元增加3716.01万元,增加1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851.99万元,比上年同期2260.48万元增长3591.51万元,增长了158.88%,收入支出数大幅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为马街镇整乡推进年、马街镇脱贫攻坚年,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多,项目资金增加的多。
总之,我镇在2016年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精神文明建设、监察、保密、史志、档案、统计、工青妇、科技、移民搬迁、旅游、老龄、残疾人、供销、粮贸、消防、环保、防灾减灾、民族宗教、爱国卫生、双拥工作等各项事业都取得新成绩。人民武装、公安、司法、法庭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做出了新贡献。市场监管、财税、金融、邮政、通讯、电力等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详见附件:罗平县马街镇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马街镇决算总收入574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42.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没有上级补助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71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完成5742.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5671.55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2332.07万元增加3339.48万元,增加143.98%。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5982.86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2266.85万元增加3716.01万元,增加1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851.99万元,比上年同期2260.48万元增长3591.51万元,增长了158.88%,收入支出数大幅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为马街镇整乡推进年、马街镇脱贫攻坚年,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多,项目资金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9,828,619.8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7,377.72元,占总支出的26.82%,项目支出43,781,242.08元,占总支出73.1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各部门对应支出功能科目,主要反映各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
(1) 马街镇 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构成情况图表
| 支出总数 | 59,828,619.80 |
| 基本支出 | 16,047,377.72 |
| 项目支出 | 43,781,242.08 |
| 基本支出 | 27% |
| 基本支出 | 73% |
(2)按支出的经济分类情况
| 2016支出经济分类情况 | |
|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 59,828,619.80 |
| 工资福利支出 | 9,121,575.5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731,966.97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613,899.03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41,361,178.30 |
(3)按支出的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417,900.78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98,400.00 |
| 五、教育支出 | 123,114.28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86,169.72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690,359.52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39,099.20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34,558.88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86,195.2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6,541,605.27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67,979.69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93,646.24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640,965.00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1,308,626.00 |
(4) 按支出的性质分类情况
| 2016支出性质分类情况 | |
| 人员经费 | 13,286,142.73 |
| 日常公用经费 | 2,761,234.99 |
| 行政事业类项目 | 43,781,242.08 |
资本性支出占69%。综合基本支出结构分析,马街镇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提倡的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在保支出,保运转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街镇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8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上年2260.48万元对比,增加161.36%,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增长,本年我镇整乡推进年,工程项目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3%。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包括党委、政府、人大、财政、纪委、科协等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260.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16万元(主要是政府全年的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30万元(主要是离退人员的工资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93.12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9.84万元,是司法调解员的工资支出及调解经费。
3.教育(类)支出12.31万元,是党校人员的工资支出。
4.科学技术(类)支出8.62万元,是科协人员的工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9.04万元,是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9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员的工资支出,民政信息员、残疾人联络员的工资支出以及抚恤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3.46万元,主要求医保缴款51.37万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支出57.77万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工资4.32万元。
8.城乡社区管理服务(类)支出38.62万元,是村建所人员工资支出。
9.农林水(类)支出:4654.16万元,主要是畜牧、农技、农经、农机人员及几大员工资支出270.96万元;林业人员及林业员工资支出:51.62万元;水务人员工资:42.09万元;其他人员保险缴费:12.86万元;森林防火、农业信息推广、病虫害防治、防汛等工作经费支出:145.7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77.86万元;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3912.14万元;村级人员工资及村级公用经费支出140.93万元。
10.交通运输(类)支出46.79万元,是交通所人员及交通协管员工资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36万元,安监站人员工资及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64.10万元,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13.其他支出:130.86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类商品和服务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马街镇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万元,决算数为44.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5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46.97万元减少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减少5.1%。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马街镇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马街镇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有量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5万元,比2015年19.71万元减少0.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5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马街镇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00批次,3600余人,接待费开支25.52万元;比2017年决算27.26万元减少1.7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交流工做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比图表:
| 年度 | 2016年 | 2015年 |
| 2.“三公”经费支出 | 445,686.96 | 469,724.14 |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0,518.96 | 197,133.02 |
| 公务接待费 | 255,168.00 | 272,591.12 |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街镇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20万元,与上年163.82万元对比增加20.4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脱贫工作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80.24万元,印刷费:3.6万元,手续费支出:0.06万元,水费:1.75万元,电费11.58万元,邮电费:22.85万元,物业管理费:0.74万元,差旅费:20.59万元,维修维护费:22.34万元,会议费:31.12万元,培训费:35.84万元,公务接待费25.52万元,劳务费:42.51万元,工会经费:19.62万元,福利费:8.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5万元,其他交通费:27.73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主要指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村运转经费。含村行政村书记、主任、副主任、副书记;村小组组长、副组长、村级书记;在本科目中支出的几大员补助,农村老党员补助;村级运转经费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大水井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