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大水井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7、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以积极稳步推进稳增长重点指标和“1+4”主要经济指标为工作重心,全力以赴夯基础、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团结全乡人民,齐心协力、主动作为,统筹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步发展,大水井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335亿元,稳增长“1+4”主要经济指标;招商引资达6000万元.
采取一系列既利于当前更谋长远的举措,全乡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求进、稳中向好、稳中有快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全年各项奋斗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 大水井乡人大(行政)
2. 大水井乡政府(行政)
3. 大水井乡妇联(行政)
4. 大水井乡党委(行政)
5. 大水井乡财政所(参公)
6. 大水井乡科委(事业)
7. 大水井乡文化站(事业)
8. 大水井乡广播站(事业)
9. 大水井乡计生办(事业)
10. 大水井乡村建所(事业)
11. 大水井乡农技中心(事业)
12. 大水井乡畜牧站(事业)
13. 大水井乡林业站(事业)
14. 大水井乡水务所(事业)
15. 大水井乡交通所(事业)
16. 大水井乡安监所(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详见附件:罗平县大水井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大水井乡2016年收入合计1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18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890万元对比减少210 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大水井乡资源贫乏,政府运转基本靠财政拨款,当年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大水井乡2016年支出合计2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万元,占总支出的83%;项目支出349万元,占总支出的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795万元对比增长2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支出结构中工资福利支出占支出比重36%,商品服务支出占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21%,其他资本性支出占13%。综合基本支出结构分析,大水井乡要支出为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提倡的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在保支出,保运转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1万元。与上年1309万元对比增加391 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部分是正常的人员增资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万元。与上年486万元对比减少137 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一事一议及扶贫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上年财政所标准化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大水井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上年1770万元对比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部分是正常的人员增资变动,其他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是因为一事一议及扶贫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未完工项目未形成支出报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于工资支出1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0万元;
2. 公共安全(类)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4万元;
3.教育(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4. 科学技术(类)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工资支出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5.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工资支出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主要用于工资支出1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万元;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工资支出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万元;
8. 城乡社区(类)支出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工资支出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9. 农林水(类)支出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主要用于工资支出3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4万元;
10. 交通运输(类)支出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工资支出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万元;
11.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主要用于工资支出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12.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13. 住房保障(类)支出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大水井乡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万元,支出决算数36万元,完成预算的7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6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与公务用车改革的实施。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万元,下降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 万元,下降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 万元,下降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一)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当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全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交流工做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当年没有国(境)外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大水井乡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万元,与上年115万元对比增加99 万元,主要原政府办公楼的维修维护费的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中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尽量节约,高效服务。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主要指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村运转经费。含村行政村书记、主任、副主任、副书记;村小组组长、副组长、村级书记;在本科目中支出的几大员补助,农村老党员补助;村级运转经费支出。
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为36.71万元,比计划金额39.35万元节约2.64万元。采购的主要是政府办公用的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椅的更新。主要资金来源是上级有关部门的补助。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大水井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