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旧屋基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7、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乡党委紧紧围绕“生态家园•美丽彝乡”建设目标和“12345”发展思路,团结带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努力补齐基础设施这一制约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全力以赴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团结带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应对各种严峻挑战和考验,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安定团结、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分别是:党委、政府、人大、纪委、妇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乡财政所、、计生办;
3、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社保所、农业、林业、水务、党校、村建、交通、安监、文化、广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4辆。
详见附表: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2016年度收入合计187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0.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完成1378.00万元增长492.32万元,增长率35.73%。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工程增多,项目收入比去年多;其次是今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再次是今年工资调整幅度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2016年度支出合计187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68万元,占总支出的48.80%;项目支出957.45万元,占总支出的51.20%。比上年同期完成支出1408.33万元长461.80万元,增长率32.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建设增多,项目支出增大;今年调账工资幅度大,人员经费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2.68万元,与上年726.47万元增长186.21万元,增长率为25.63%。主要原因今年行政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发放公务用车补贴。加之今年工资调整幅度大。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支出831.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1%;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81.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旧屋基彝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7.45万元。与上年的681.87万元对比增长了275.58万元,增长率40.42%,主要原因今年实施“那色家园”易地搬迁建设,旧屋基民族特色乡及民族特色示范村建设。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84.98万元,二、贴息到户补助31.22万元,其他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41.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9.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1%。与上年的1368.00万元增加421.32万元,主要原因:1、今年实施“那色家园”易地搬迁建设,旧屋基民族特色乡及民族特色示范村建设;2、今年行政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增加了公务用车补贴的发放;3、今年人员工资调整幅度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4%。主要用于:一、工资福利支出547.59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2.46万元;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9.80万元;四、其他资本性支出774.2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4%。主要用于村级司法调解员的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5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5万元,完成预算的6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40万元,完成预算的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的62.1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旧屋基彝族乡三公经费的总额为24.6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6.50万元相比减少11.85万元,降低32.47%,与上年决算数25.37万元相比减少0.72万元,降低2.84%。 其中:旧屋基彝族乡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40万元,含编制内车辆4辆所开支的修理费、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驾驶员安全奖励及里程补助,与上年14.49万元相比减少0.09万元,降低0.62%。本年公务接待费10.25万元,比上年10.88万元减少0.63万元,降低5.79%,公务接待批次100次,公务接待人次1026人次,主要反映政府部门为开展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所发生的招待费用。本年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原因是政府根据国家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封存公务用车,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0万元,占58.42%;公务接待费支出10.25万元,占41.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XX万元。其中: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没有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4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含编制内车辆4辆所开支的修理费、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驾驶员安全奖励及里程补助。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部门为开展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所发生的招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26万元,与上年的437.04万元对比减少71.77万元,主要原因:1、政府根据国家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封存公务用车,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2、旧屋基彝族乡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厉行节约,能不开的会少开,能并做一次开的,尽量并做一次开,尽量节约会议费;尽力开展和推动无纸质化办公,努力节约办公经费。
今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工资福利支出177.87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9.16万元;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33万元;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2.9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主要指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村运转经费。含村行政村书记、主任、副主任、副书记;村小组组长、副组长、村级书记;在本科目中支出的几大员补助,农村老党员补助;村级运转经费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旧屋基彝族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