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板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因地制宜,加快我镇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4、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5、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6、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7、完成罗平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为关键的一年。板桥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抓住基层党建提升年的机遇,将“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扶贫文件精神,团结和带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工作,做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紧紧围绕稳增长、谋转型、促跨越这一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敢于担当、务实苦干,采取一系列既利于当前更谋长远的举措,全乡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求进、稳中向好、稳中有快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全年各项奋斗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0个,比上年增减2个,
机机构变动情况说明:独立编制机构数与上年数有差异。减少行政机构2个因核算需要减少共产党机关和群众团体各一个。事业机构增加4个,根据罗卫字(2016)130号文件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功能科目代码:2100717)机构并入乡镇卫生院由县卫生局管理,减少机构数1个;增加机构5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包含四个机构但共用同一功能科目(功能科目代码:2130101),现为了核算方便、准确单列出来,劳保所单列一个机构(功能科目代码2080101)。单位分别是:
1、人大(行政)
2、政府(行政)
3、党委(行政)
4、纪委(行政)
5、财政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6、劳保所(事业)
7、企业办(事业)
8、党校(事业)
9、文化站(事业)
10、广播站(事业)
11、民政所(事业)
12、村建所(事业)
13、农科站(事业)
14、农经站(事业)
15、畜牧站(事业)
16、农机站(事业)
17、林业站(事业)
18、水务所(事业)
19、交通所(事业)
20、安监站(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板桥镇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详见附表:罗平县板桥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罗平县板桥镇部门决算总收入236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9.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2369.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721.18万元相比减少352.03万元,减少12.93%,主要是因为2016年列收列支项目减少及年底未完成指标收回造成年度收入减少。由于乡镇财源单一,财力十分有限,财政收入全部依靠上级补助才能保工资、保运转。
2016年基本支出收入1790.9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77.09万元,增长18.3%;2016年项目支出收入578.1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96.11万元,减少50.76%。从下图可以明显看出基本支出收入因为工资调整有所增加,但是因为本年度项目支出收入因列收列支的收入减少所以项目收入减少比较多,造成本年度总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51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2.06万元,占总支出的71.22%,项目支出702.49万元,占总支出28.78%。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98.41万元,增加12.29%,项目支出减少613.31万元,减少46.61%,基本支出增加的幅度和项目支出的减少幅度与收入的增加减少幅度基本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2.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8.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度工资调整,所以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2.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5.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镇共发生项目支出702.49万元,其中用于专项业务的经费支出506.78万元,占比72.14%,用于其他的公用经费支出195.71万元,占比27.86%。可以看出在项目支出中大部分用于专项业务的支出,少部分用于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开支。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减少613.31万元,因为上年度扶贫项目较多,本年度单位扶贫资金未要求纳入决算。附本年度项目支出及结转结余明细表:
| 项目明细支出及结转结余 | |||
| 功能科目 | 指标文号及项目名称 | 支出金额 | 结转结余 |
| 2069999 | 罗财预〔2015〕39号红高粱栽培示范扶持经费及工作经费 | 133,940.00 | |
| 2080208 | 罗财预〔2016〕057号2016村居委会换届经费3000元/村委会0.8元/人 | 82,605.60 | |
| 2080208 | 罗财社〔2016〕19号 2016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经费 | 65,000.00 | |
| 2081002 | 罗财预〔2016〕095号敬老院服务人员及日常运作经费 | 100,000.00 | |
| 2100799 | 罗财预〔2016〕091号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 | 10,420.00 | |
| 2120104 | 罗财预〔2016〕077号城管人员及考核事业费 | 8,300.00 | |
| 2120804 | 罗财预〔2016〕077号新村庄农贸市场建设补助事业费 | 350,000.00 | |
| 2130111 | 罗财预〔2016〕107号委托代理记账业务费 | 12,940.90 | |
| 2130199 | 罗财农〔2016〕66号一折通工作经费 | 30,000.00 | |
| 2130504 | 罗财农〔2016〕121号扶贫专户资金列收列支 | 2,700,500.00 | |
| 2130504 | 罗财预〔2015〕032号花红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款 | 1,259,041.71 | 289,910.84 |
| 2130507 | 罗财农〔2016〕121号扶贫专户资金列收列支 | 424,300.00 | |
| 2130701 | 罗综改发〔2016〕19号一事一议资金列收列支 | 370,000.00 | |
| 2130701 | 罗财预〔2015〕057号美丽家园建设拆除重建市级补助 | 0.00 | 4,000.00 |
| 2130705 | 罗财行〔2016〕65号 2015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 | 180,000.00 | |
| 2130705 | 罗财预〔2016〕077号村委会运转事业费 | 39,000.00 | |
| 2130705 | 罗财预〔2016〕110号正常村社干部离任补偿经费 | 149,022.00 | |
| 2296002 | 罗财综〔2016〕30号板桥镇舍帮歹组委会小安谷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补助 | 0.00 | 150,000.00 |
| 2296003 | 罗财综〔2016〕04号体育彩票公益金 | 30,000.00 |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板桥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514.56万元的98.49%。政府性基金支出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7%。主要用于工资支出18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3万元。
2、国防(类)支出1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3、 公共安全(类)支出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8万元,主要用于法调解员补助支出;
4、教育类支出2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党校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及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5、科学技术类支出2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9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工资支出56.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其中用于人员工资支出4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39万元。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工资支出124.78万元(包含医疗保险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1万元;
9、城乡社区(类)支出8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工资支出7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7万元;
10、农林水(类)支出118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5%。主要用于工资支出392.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4.95万元;
11、交通运输(类)支出5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工资支出44.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8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工资支出3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7万元;
13、住房保障(类)支出7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住房公积金支出76.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板桥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65万元,支出决算为40.73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47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板桥镇三公经费的总额为407296.75元,与上年决算数409769.54元相比减少2472.79元,降低0.6%。 其中: 板桥镇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4757.75元,上年支出195987.54元,含编制内车辆5辆所开支的修理费、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驾驶员安全奖励及里程补助。本年公务接待费212539元,上年213782元,公务接待批次508次,公务接待人次5106人次,主要反映政府部门为开展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所发生的招待费用。本年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原因是政府根据国家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封存公务用车,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7万元,占47.8%;公务接待费支出21.25万元,占5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4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全镇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交流工做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2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144.68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17.53万元,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只计入政府的机关运行费用,本年度把其他几个部门加入进去。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中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尽量节约,高效服务。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主要指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村运转经费。含村行政村书记、主任、副主任、副书记;村小组组长、副组长、村级书记;在本科目中支出的几大员补助,农村老党员补助;村级运转经费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大水井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