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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17-08-21 15:42
第一部分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受罗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土地等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中央、省、市、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市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拟定和综合管理。
7、承担组织、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和乡(镇)、街道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县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乡(镇)、街道总体规划,指导拟定县级专项规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县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乡(镇)、街道中长期规划等与县中长期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拟订对外开放、区域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城镇化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
8、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价格、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收费建议。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研究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开展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负责价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和垄断行为,协调重大价格及收费争议,指导价格诚信建设。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0、负责电、油、气等能源(除煤炭,下同)资源管理,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县内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石油储备;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11、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人口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2、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
13、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全县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建议;起草或拟订粮食流通及县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办法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罗平县粮食安全责任的具体工作。
14、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文件,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5、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承担罗平县重点建设项目、西部大开发、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对外开放工作。
17、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编制下达了2016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围绕县上确定的发展思路,与“十三五”规划目标相衔接,提出了2016年GDP增长目标及一、二、三产业发展目标,编制了《罗平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下达实施,充分发挥计划在宏观经济活动中的指导与调控作用。
2、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一是深入实际,加强经济运行调研,了解掌握微观经济运行状况和一、二、三产业发展情况,科学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潜力,找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性对策与措施;二是认真分析,及时预警全县经济运行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编制全县经济运行分析资料,坚持每季度提交一期全县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和经济预测预警指标表,及时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初步测算,全年县内生产总值完成146亿元左右,同比增长9%;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6亿元,同比增长3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3.5亿元,同比增长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6.3亿元,同比增长1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5亿元,同比增长6%。以上目标预计均能完成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4、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
争取到国家无偿补助资金1141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1%,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470.7%。其中争取脱贫攻坚(易地搬迁)项目专项资金3887万元。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5.35亿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78.3%。
5、着力抓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106亿元,同比增32%。全年全县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6亿元,同比增32%,其中农业预计完成3.9亿元,完成任务的100%;水利完成5.7亿元,完成任务的127%;煤炭2.4亿元,完成任务的100%;加工、制造业完成29亿元,完成任务的104%;交通完成26亿元,完成任务的100%;城乡建设完成14亿元,完成任务的100%;教育完成2.6亿元,完成任务的100%;旅游完成2.5亿元,完成任务的93%;其他建设项目完成1.67亿元,完成任务的100%;  乡镇完成18亿元,完成任务的100%。
6、切实抓好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罗平县2016年—2018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滚动计划储备库》,储备项目518个,总投资479.4亿元,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4.4亿元。二是收集汇总了罗平县2016年包装项目166个, 总投资422.82亿元。通过二次梳理、筛选,重点提出了罗平县2016年前期包装项目计划127个,项目总投资514亿元。三是积极申报并纳入省级重点前期项目库重点项目1个、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12个、纳入省级“十、百、千”重点项目7个、 列入市“十、百、千”项目126个,项目总投资58.3亿元。积极申报并纳入“云南省五网建设规划”项目3个(学田二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学田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罗平县供水工程)。四是抓好每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工作,认真分析每季度可以开展集中开工的重点项目,协助主管部门举行现场集中开工仪式。
7、切实抓好本部门实施的建设项目
(1)气化罗平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编制了《实施“气化罗平”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报政府批准印发各有关单位实施。二是委托云南民用市政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完成了《罗平县天然气发展利用规划》《罗平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15–2030年)》《罗平县加气站点布局规划》初稿的编制工作。三是推动天然气利用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目前完成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成投资3700余万元。
(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罗平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安排在罗雄、大水井2个乡(镇、街道)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岩溶面积23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15.6平方公里。封山育林15000亩,人工造林5625亩;建设棚舍4户建设面积4000平方米, 修建排灌沟渠9.2公里,配套沉沙池4座。工程总投资概算79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30万元,地方配套及农户自筹167万元。工程于2015年10月底已开工建设。截至11月底,完成投资合计580万元,占中央投资计划的92%,工程预计2016年1月可完工。
(3)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
罗平县板桥镇花红片区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新修沟渠1条1.46千米,新建乡村道路3条4千米,新建小坝塘1个,库容30000立方米。工程计划总投资55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80万元,县级投资(地方自筹)79万元。该项目于2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该工程土石方开挖已结束,坝基垫层混凝土已浇筑结束,固结灌浆结束,村道已全部完工。已新建乡村道路3.4千米,改建乡村道路0.6千米,完成中央投资460万元,该项目于10月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8、“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题规划编制工作
(1)“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罗平县“十三五”规划委托云南省政府政策研究室编制,罗平县“十三五”规划初稿完成后,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于4月经县委、县政府审查后,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同时完成了“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规划工作,并上报将万峰湖综合保护开发、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石漠化综合治理、曲百高速公路、南昆铁路扩能改造、宣富罗丘高速公路、曲师沪高速公路、罗平支线机场等10个重大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及省“十三五”“规划。
(2)以工代赈专题规划编制工作
我县共有3个建档立卡贫困乡,分别是老厂乡、阿岗镇、马街镇,2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根据最近几年上级发改委审批的以工代赈工程投资规模情况,我县以工代赈“十三五”建设规划编制涉及7个乡镇15个行政村114个自然村4364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乡3个乡镇5个行政村1806人,建档立卡贫困村5个行政村4565人,规划工程14件。总投资概算:总投资7101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补助7061万元,地方自筹40万元,在国家以工代赈资金补助中发放群众劳务报酬1059万元。
9、做好罗平县能源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领域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明确目标,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建立罗平水电站防洪度汛水情信息联系通报制度,组织开展水电站防洪度汛自检自查,落实水电站防洪度汛相关工作及措施,确保罗平境内水电站安全度汛。对2个项目开展2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完善,确保项目建设安全。每月对10个水电站运行组织督促、核查工作1次。按照县安委的布置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确保能源建设项目领域安全。
10、加强价格收费管理、价格检查执法、价格认证监测工作
(1)积极采取措施稳物价安民生促发展
一是加大市场调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我县粮食、蔬菜、食用油、成品油供销情况,分析价格波动原因。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确定专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综合监测,准确、全面分析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走势,全县建立4个固定价格监测点,扩大市场监测范围,增加市场监测频率,对主要商品价格实行月季分析制度、对调价备案商品实行一周一报的重点监测制度、对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实行随时监测制度等,及时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报送市场价格监测分析材料,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油、电价格调整政策,完善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做好后续工作,努力协调控制调价的连锁反应;坚持对罗平县城区主要食品的批发、零售实行提价备案制度,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全面提高明码标价率,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订立价格同盟等扰乱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价格监督检查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大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的宣传力度,保障消费者、经营者的价格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
(2)价格管理
一是加强医药服务价格监管。贯彻好国家医药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部分药品价格放开政策的执行,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二是切实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的监管。加强对农资市场价格监管,定期对农资价格进行调查,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三是落实好成品油价格改革政策。对私营企业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及时备案。认真落实国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3)收费管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收费文件精神,并根据国家公布的收费目录,及时通知各收费单位变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二是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制度。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22个,收费总额5842.6567万元,其中:涉企收费3023.3293万元,占收费总额的52%。三是继续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备案工作,全县纳入经营服务收费备案管理单位26个,已申报备案单位23个。四是继续做好公办幼儿园伙食收费标准备案和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工作,1—10月对全县104家公立幼儿园,142家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收费备案,已备案241家,备案率达98%。五是严格执行节假日景区门票降价政策。对县内的九龙瀑布群国家AAAA级风景区、多依河国家AAA级风景区等景区门票认真实行了降价20%优惠政策。同时进行价格公示公告。为确保广大游客享受到优惠政策,各景区在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对降价具体内容进行公示、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进行通告和景区售票员在游客购票时主动进行告知。
及时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客观分析数据,认真撰写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认真完成省、市发改委安排的成本调研工作。
(4)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2016年度对10余家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其中有部分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
(5)积极开展价格认证工作
我局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价格认证案件共398件,涉案金额1210万元。
(6)加强价格监测调控工作
围绕2016年全县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涨幅完成控制在3%的调控目标,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准确、全面分析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走势,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等商品价格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异动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和分析。二是不定期开展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对居民生活影响分析工作。按照《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上报了重要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价格36份,价格分析材料4份,为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1-11月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累计比为1.5%,从价格监测分析情况来看,预计2016年居民消费品价格涨幅可控制在3%以内的调控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科室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体制改革科、综合科(罗平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罗平县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农村经济科(罗平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工交能源环境资源科、价格调控监测科(罗平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收费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罗平县价格投诉举报中心)、粮食管理科、粮油流通监督检查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总收入4492.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2.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公共预算收入4492.50万元比上年增299.15%,主要原因是异地搬迁扶贫款增加378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449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28万元,占总支出的6.05%;项目支出4227.061万元,占总支出的93.95%。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272.29万元,比上年增加25.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项目支出4227.07万元,比上年增加338.01%,是由于异地搬迁扶贫款增加378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9.55万元,比上年增加48.38%,是人员工资调增;商品和服务支出180.56万元,比上年增316.79%,是由于新型城镇化建设课题费增加1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9.25万元,比上年增加7.11%,是由于县级考核奖支出增加8.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830万元,比上年增426.84%。是由于异地搬迁扶贫款增加378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272.29万元,比上年增加25.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16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基本支出小计为11.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227.07万元,比上年增加338.01%,是由于异地搬迁扶贫款增加37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1.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7%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万元,完成预算的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17万元,完成预算的4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78万元,完成预算的43.1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始终把防止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单位领导及时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节约“三公”经费的重要性。我单位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395万元,比上年减少2.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17万元,下降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4万元,下降2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17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5.178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1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6年8月车改前2辆)。主要用于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科室相关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78万元。其中: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580人次,共支出5.178万元,人均支出89.27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1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