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公路路政大队主要负责辖区内路政管理工作,维护好全县道路产路权完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路政大队在春节、菜花节、“三月三”民族节日、“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期间,对旅游环线(板羊公路、新师公路、罗八公路、芭乃公路)占用公路、公路用地摆摊设点进行了重点清理,加强了对公路脏、乱、差面貌的全面治理整顿,制止乱堆乱放等违章行为,为游客在罗平旅游期间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本着重实际、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这个主体,开展路政安全管理宣传,大队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给公路沿线群众,并深融入公路沿线厂矿企业(特别是砂石料场)进行宣传教育,6月14日,路政大队在和局机关的带领下,与鲁布革乡政府人员在八大河(星期日当地赶集)联合宣传。6月16日,路政大队在县安全监督局带领下,在县城三关楼,参加“安全生产月” 咨询日宣传活动。
路政大队共粘贴、发出《爱路护路、文明服务、罗平路政、与你同行》《关于罗平县农村公路交通管理告知书》宣传单20000余份,有效的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爱路、护路中去,有效地促进了路政安全管理工作。
(3)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完好,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路政大队人员做到勤上路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纠正,加大对辖区内公路控制区非公路标志、道口、架设埋设穿越管线、污染、乱搭、乱堆、乱建、乱挖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加大巡查力度和查处力度,截至12月23日,利用公路用地2起、损坏公路路面4起、损坏公路路肩5起、损坏公路路基1起、损坏行道树2起、污染公路路面1起、损坏安全标志牌1起、损坏公路防护墩3起、损坏水泥封顶1起,规范私人建房39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经编办核准事业编制数13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员15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与上年一致。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
罗平县公路路政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实现总收入190.1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收入构成中:医疗保障缴费5.33万元,占总收入的3%,比上年增加2.09万元,增幅65%;行政运行97.47万元,比上年增加23.76万元,占总收入的51%,与上年相比增幅32%,住房保障收入7.34万元,比上年增加1.88万元,占总收入4%,增幅34%;罗财预[2016]076号公路路政执法经费80万元,占总收入的42%,比上年增加10.2万元,增幅15%。原因:1、行政运行、公积金比上年增加,是因为增加工资,公积金扣缴基数提高;2、公共预算比2015年增加,主要是增加了路政执法经费,为加强路政管理;3、无其他收入是因为上级拨款单位已列入收入,我单位放入往来款中核算,不能重复上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支出163.95万元比上年减少87.53元,减幅为35%;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减22.85万元,减幅34%,主要原因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源节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1.88万元,增幅34%,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扣缴基数增加所致;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92.85万元,减幅86%,是因为公路路政管理联动试点项目、路政管理经费减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110.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81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88%,商品和服务支出5.89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5%,对个人或家庭补助支出7.44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7.44%。
(二)
项目支出情况
较2015年相比,2016年项目总支出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8.69万元,比上年减少22.42万元,减幅37%;其他资本性支出15.11万元,减少92.85万元,减幅86%,原因是本年减少公路路政管理经费支出、公路路政联动试点经费支出、治超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其中:基本支出110.14万元,项目支出29.86万元。基本支出具体构成为:工资福利支出96.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6万元;项目支出具体构成为:商品服务支出24.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维护机构正常运行接待,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总额为4.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8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2015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6.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公务接待费3.19元)对比,“三公“经费减少了1.20万元,原因是
1、根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外地来参观学习交流的减少;
2、上级来检查工作时自己付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占58.90%;公务接待费支出2.01万元,占41.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保障公路畅通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农村公路执法管理工作,同级部门相互协调农村公路管理相关事宜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0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罗平县公路路政大队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