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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7-08-21 16:01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罗政办发[2016]59号)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
    (三)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职责。
    (四)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职责。
    (五)承担村镇建设管理职责。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职责。
    (七)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
    (八)系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罗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职责。
    (十一)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罗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
录为准。
二、216年度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经济指标和重要数据完成情况
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4亿元,其中,城镇基础设施(含城镇保障性住房)10.3亿元,房地产3.7亿元;建筑业产值20.97亿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化率达46.5%,同比提升1个百分点;县城建成区面积21平方公里,同比增加0.3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达747.5万平方米,绿地率达37%,绿化覆盖面积838.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1.5%。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一是市政道路建设:对九龙大道北段、西屏街、云贵路、振兴街东段、九龙大道江边段等市政道路进行提质改造,总投资达3.2亿元。二是城区雨水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和安装九龙大道北段、西屏街、云贵路、华叶大道等市政道路等地雨污管网2000多米。三是路灯亮化工程:对城区主要街道、南片区、立交桥做了夜景灯光亮化工程,美化了城市,改变了罗平的旅游环境,对城区部分街道进行提质改造、路灯亮化。四是推进城市绿化建设:投资200余万元对万峰路、腊山路、九龙大道南段和松岗小区花园绿化进行补植和改造;投资50余万元对群众文化公园破损绿化进行修复和提质改造。五是改造太液湖公园。按照打造山水旅游城市的要求,与旅游规划相结合,把太液湖公园打造成具有罗平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区休闲娱乐连接点,计划投资5000万元,目前已完成3000万元投资。
2、保障性安居工程扎实推进。
1.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续建2015年棚户区改造1441户,其中:粮油加工片区1350户,拖修片区91户,保障性住房823套。目前,粮油加工片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拖修片区已全部竣工。保障性住房已竣工496套,基本建成214套,在建113套。2016年,罗平县实施棚户区改造455户,货币化安置390户,占85.7%,已100%开工建设,开工率全市并列第一。
2.农村危房改造。全县21032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已分解到各乡镇(街道),目前,省级已下达罗平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9000户,已开工建设9600户,竣工9000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已到位资金9536.79万元,已拨付各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268万元,2017年省计划下达我县危房改造任务12000户。
3、房地产业运行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文件精神,激发市场活力,加大商品房去库存力度,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通过货币化安置、发展租赁、棚改拆迁安置货币化、发挥公积金政策效应等有效手段促进库存房源的消化。目前,已确定罗平县第一批购买新建商品房政府奖励补助房源目录中住宅2117套,25.86万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504个。1-11月,销售商品房1378套,16.73万平方米,销售金额4.5亿元。
4、强化建筑业管理。严格把关、热情服务,对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办理流程,印发指南,确保住建局窗口办件办结率达到100%。共办理工程报建59项,发放施工许可证18份,办理招标备案手续57项;依法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法检查活动,遏制了无证无序施工等扰乱市场行为。全年共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66个,竣工验收备案手续13个,安全监督备案手续53个,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50余次,排查项目125个,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59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75份,起重机备案登记率达到100%。加强服务管理,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全县11家建筑企业,其中,二级企业6家,三级企业5家。截至2016年12月底,建筑企业(具有专业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签工程合同额达20亿元,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88亿元。
5、狠抓市政设施维护。更换井盖92个,沟盖板78块,雨篦子55个,维修人行道板345平方米;更换损坏路沿石45个,维修沟盖板64块,同时在较低凹的路段增设雨篦子51个;对城区的环松小区、万达路北段、云贵路北段等街道排水管网进行清理,对存在隐患的九龙菜市场至春蕾幼儿园、新风巷、徐家巷、老白腊街、长寿巷等下水管网进行了清理疏通;并对城区主要街道漏水板进行了清理疏通,振兴街64个、文笔路99个、龙门街60个、九龙大道323个,为确保大雨城区道路不积水。
6、加快推进村镇建设。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清洁工程、集镇“一水两污”、传统村落保护、市级重点小城镇、省级规划示范乡镇(示范村)、保障住房、易地扶贫等项目资金,全年到位资金2.85亿元。按照“十个一”的要求,全面开展市级重点小城镇建设,富乐镇“十个一”市级重点小城镇建设通过市级验收。完成长底、大水井两个乡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积极申报钟山乡白古村为国家传统村落保护村,板桥镇在全市率先创建省级园林城镇。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住建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法制监察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罗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指挥信息科、人防工程建设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住建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住建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法制监察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罗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指挥信息科、人防工程建设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住建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3人。
临时人员90多人(绿化、路灯管养)。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住建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55019706.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019706.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740625.31元,主要是保障性住房投资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住建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55019706.05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5966.37元,占总支出的7%;项目支出144263739.68元,占总支出的93%;与上年对比减少37740625.31元,主要是保障性住房投资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55966.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31546.01,主要调整增加职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13204.39元,占基本支出的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42761.98元占基本支出的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专项经费支出144263739.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740625.31元,主要是保障性住房投资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住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639706.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对比减少49625575.31元,主要是保障性住房投资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10970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113204.39元。
(2)商品服务支出3261044.2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55753.92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16269958.80元
(5)债务利息支出20039744.7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住建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000元,支出决算为144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9159.00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
1、接待经费(含机关本级)共13个部门,支出144600.00元,接待批(次)120次,接待人(次)2904人。主要接待对象为省市县相关部门工作检查指导,周边县(市、区)住建局到罗平参观学习,九龙大道北段及华叶大道等多条道路拆迁工作用餐。
2、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有2辆,与上年一致,无新增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含未在编4辆)89159.00元。
3、全系统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032.70元,下降2%。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30.70元,下降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2.00元,下降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是: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经费开支标准,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工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运行维护费支出89159.00元,占38%;公务接待费支出144600.00元,占62%。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915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159.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含4辆未在编)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46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4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对象为省市县相关部门工作检查指导,周边县(市、区)住建局到罗平参观学习,九龙大道北段及华叶大道等多条道路拆迁工作用餐。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