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资产负债简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本县供销合作经济的管理机构,是政府确定的重要涉农部门之一,是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参公单位。其主要职责:研究制订本级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指导供销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协调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办联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加强指导,促进健康发展;保障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供应,技术的咨询,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履行供销社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职责,加强社有资产的营运、管理和监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各项工作。
(一)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全县供销社系统企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监督社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的财务、会计及财产等进行管理,监管社有资产,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的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整合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完善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健全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强化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
(四)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强化服务功能。加强专业合作服务;强化农村综合服务;完善行业协会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五)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全县供销社改革,开放办社。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决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合作办社,共同发展。
(六)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指导乡(镇)供销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开拓城乡市场,推进乡村流通体系的建立完善,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七)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开展对职工、社员和农民的教育培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实用技能等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 个部门。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会科、经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等职能科室。
(一)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负责县社行政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文秘、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调研,反映工做情况和信息采编;负责县社有关会议的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反馈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批评建议的办理;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新闻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归口管理县社机关各科室的办公设施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管理工作;加强机关物业、水、电、卫生环境和户籍管理,负责行政后勤保障,公务车辆调配管理。
(二)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合作指导科
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县供销社改革和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提供统计资料,定期撰写调查分析资料;负责对供销社的改革改制、扭亏增盈、业务经营管理进行指导、调研,了解掌握社属企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民主管理活动;组织实施对专门人员的培训和开展行业劳动竞赛及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指导以供销社为依托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属企业集团经营、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业务的经营管理工作;协调本系统对外经济协作及资金技术的引进、科技开发、科技攻关和推进应用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及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工作;负责研究本系统市场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的拟定,负责本系统市场信息化网络建设;制定基建管理办法和仓储发展规划、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和评估;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的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工作。
(三)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科
组织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税务、金融和信贷等法规制度的实施:负责本系统财务会计业务、审计业务,指导抓好扭亏增盈、增收节支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审计法》 ,推进财会制度改革,推动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负责管理好社有资产,指导本系统管好、用好社员股金,防范财务风险;部署清产核资,审计工作,对所属企业单位的资产、投资、收益、税收盈余的分配行使监督管理权,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负责县社所属企业单位财务指标的拟定、报批、下达、控制、考核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并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社本级和所属单位税收、财务、审计、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全行业会计报表,编写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及专题分析,并提供领导和有关部门预算决策;负责本系统财务电算化工作。
(四)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营监督科
负责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的安全生产、经营、仓储、烟花爆竹储存营销等进行安全监督指导;指导监督全县供销社系统各企业单位和各级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搞好防火、防盗、防鼠、防霉变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监督检查供销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机关及所属企业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调处民事纠纷;搞好安全保障和服务工作。
(五)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科
负责县社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编制、劳动工资、职工培训、宣传教育、职称改革、精神文明、信访以及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考察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向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办理人事调动、出国政审、毕业生就业、复转军人安置、人事档案管理和党团组织关系结转;指导直属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的贯彻执行;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指导下属企业单位党、团、工会、妇女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5 名。其中:主任1 名(正科级),副主任3 名(副科级)。本独立核算单位机构数1个,与上年无增减。单位机构核编人数15人,年末总人数为47人,其中:单位实有人员14人(财政供养人员数17人),离退休人数30人,其中:离休人员为5人,退休人员为25人,(遗属补助人员26人)。上年的总人数为47人,其中:单位编办实有人员12人(财政供养人员数15人),离退休人数32人,其中:离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25人,(遗属补助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资产负债简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供销社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918,172.21元,比上年收入7,431,757.68元减少47.28%。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668,172.21元,比上年支出2,921,757.68元增加25.55%。其中:事业单位退离休1,836,819.90元,死亡抚恤421,468.00元,事业单位医疗45,544.13元,行政运行1,273,080.34元,住房公积金91,259.84元。项目支出250,000.00元,比上年支出8,510,000.00元减少97.06%。 (1)罗财企[2016]41号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改革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7,991.20元,印刷费8,966.99元,会议费90,707.00元,培训费82,334.81元);(2)罗财企[2016]12号2016年消化供销社系统财务挂账资金50,000元。主要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0,000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93,492.42元,比上年减少55.85%;商品和服务支出239,092.05万元,比上年增加210.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35,587.74元,比上年增加18.32%;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0,000.00元,比上年减少99.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3,668,172.21元,占本年支出93.6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元1,093,492.42元占本年支出27.91%,商品和服务支出39,092.05元占本年支出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35,587.74元占本年支出64.71%。与上年对比增减: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391,877.22元,增减55.85%,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8,007.95元,增减-49.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加392,545.26元,增减18.3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2,138元,与去年的0元对比增加2,138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填列数,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填列数,3.公务接待费支出2,138元。本年公务接待预算数2,500元,实际公务接待费支出2,138.00元,公务接待批次(个)3次,公务接待人次(人)36人次,人均支出金额59.39元,与上年支出0元增加2,138.00元。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罗平县供销社上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治理 “三公”经费,做到增收减支,坚决制止和狠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促“三公”经费下降。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供销社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92.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72%,主要原因分析为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降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883.33元、印刷费2,145.01、水费900.00元、电费2,979.49元、邮电费9,247.00元、差旅费1,562.00元、公务接待费2,138.00元、工会费6,628.32元、福利费7,608.90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