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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委办等6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罗平县委办
  • 2018-02-11 16:03


 
目录: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3.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4.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5.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8.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9.“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

10.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办部门主要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和协调工作。

        2.承担县委部分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县委文稿的修改、核校和签清;承办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

       3.负责县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联络工作。

       4.负责以县委和县委办名义的各种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保密及文件的校对、分发、清退、归档等文书处理工作。

       5.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密码通信、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担县密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6.负责全县责任制综合考核协调工作。

       7.协调做好人民群众的信访工作。

       8.负责中央、省、市委领导及县委重要客人的接待并协调安全保卫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以及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

      10.协调机关大院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11.管理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

      12.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共罗平县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工作职责: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协调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3.参与指导及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县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县直机关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向县委汇报、反映,并配合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4.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党总支(支部)负责人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查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工作。

       6.领导共青团罗平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协助党组织对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领导罗平县机关党委系统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党委系统工会的建设。

      10.负责宣传党对工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等。

      11.负责机关党委系统工会基层工会的建立,换届选举等工作。

      12.指导机关党委系统工会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督促工会会员的发展等工作。

      13.完成上级工会和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罗平县委农村工作部(农办)工作职责:

       1.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负责对涉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2.负责涉农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对全县农村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4.负责督促、检查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农业、农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指导农业农村工作服务。

       5.负责县内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的集中培训、工作指导。协同乡镇(街道)党(工)委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及评比表彰工作;调研制定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的配套政策,指导各乡镇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交流和培训;承担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领导部门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农转城”进度,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简报编发、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及时办理领导批示事项,起草有关文稿;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政策和领导交办工做情况,通报工作进度;做好城乡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城乡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7.负责新村庄建设的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宣传报道、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8.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9.向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交年度改革进展和评估报告,汇总提出年度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提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协调提出中长期改革规划建议,报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实施。

       10.研究处理有关方面向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接受各县直有关部门深化改革的有关决定和重要改革方案向领导小组的备案,研究评估后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11.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负责领导小组调查研究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协调各专项小组、有关部门和地方、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看法和对策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参考。

       12.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相关工作,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准备会议议程和材料,整理会议文件,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负责对改革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

       13.抓好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改革办日常事务。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中共罗平县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我县的统一战线工做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上级统战部和县委反映我县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县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县工商联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托,向县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支持、帮助县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县工商联改善工作条件。

       3.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加强对县级宗教团体的领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的代表人士,开展海外联系等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并协助县工商联以及各有关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6.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8.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统战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10.完成市委统战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共青团罗平县委工作职责:

       1.行使中共罗平县委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罗平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少年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物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罗平县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县委和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罗平县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项活动。

       5.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县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领导小组的工作。

       6.研究、指导中小学团的工作,了解掌握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团的思想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创建青年文明校园、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校团的基层建设。

       7.按照《中国少先队章程》,研究、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负责指导少先队组织在学校、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进行少年儿童思想品德教育,服务于素质教育;负责县少工委日常事务,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加强少先队自身的建设;负责对少年儿童情况进行调查,反映情况,参与有关加强少年儿童思想品德教育政策的制定;指导校外阵地建设,指导开展各种有关青少年的科技、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对全县少先队宣传惊醒管理和指导。

    (六)罗平县史志办工作职责:

       1.在罗平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史志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具体完成各项史志工作任务。

       2.负责征集、研究、编辑、出版罗平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等阶段的党史资料,编撰党史正本。完成省、市党史部门布置的党史任务。

       3.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编撰、出版发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辑出版《罗平县志》《罗平年鉴》《中共罗平县委执政纪要》,整理出版旧志,编撰出版罗平党史和地方志方面的各种史志资料。完成上级方志、年鉴部门下达的任务。

       4.应用史志成果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就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充分发挥史志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罗平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

       5.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开展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和协调工作。

     (二)承担县委部分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县委文稿的修改、核校和签清;承办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

     (三)负责县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联络工作。

     (四)负责以县委和县委办名义的各种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保密及文件的校对、分发、清退、归档等文书处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密码通信、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担县密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六)负责全县责任制综合考核协调工作。

    (七)协调做好人民群众的信访工作。

    (八)负责中央、省、市委领导及县委重要客人的接待并协调安全保卫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以及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

    (十一)协调机关大院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管理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

    (十三)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

      (一)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核定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机关后勤服务的事业编制8名;离休人员1人。

     (二)中共罗平县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县直机关党委(含县直机关团委)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三)罗平县委农村工作部(农办):在职在编人员10人,临时抽工作人员5人,退休离人员5人。

     (四)中共罗平县委统战部:在职在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退休人员3人。

     (五)共青团罗平县委: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

     (六)罗平县史志办: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

县委办及挂靠部门车辆编制数15辆,实有15辆。

五、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2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20.9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20.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20.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20.97万元(本级财力3720.9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六、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20.9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72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97万元,项目支出2534.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1.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832.1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基本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8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开支的离退休经费31.00万元;机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07万元;机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职业年金支出51.2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4万元,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农林水支出1920.0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920.00万元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

       住房保障支出76.84万元,用于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工资福利支出118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1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9.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09万元。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92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20.00万元。

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没有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九、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工资调整增加,公务员职级变动,公务员级别晋升、两年一次晋档增加。

十、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变动。

      (二)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产业化发展项目方面变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努力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三公”经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局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三公”经费工作的有关规定。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18.29万元,2017年预算共计116.00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2.29万元,增长1.9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是60.00万元比2017年的52有万元增长8.00万元,增长8%,公务接待费,2018年比2017年减少5.17万元,减8.92%。我局“三公”经费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落实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领导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全体机关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节约型社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充分认识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二)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为了切实做好规范“三公”经费工作,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坚持来人接待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接待工作。在日常接待工作中,成员和领导干部均按照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三)形成制度,民主监督。目前,“三公”经费工作已实行制度化、公开化,“三公”经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制度化为其长期坚持规范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证。

       今后,一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继续贯彻执行上级“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

十二、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安排0万元。

                            2018年1月5日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