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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报告;负责宏观经济调控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价格、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能源资源管理,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文件,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科室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体制改革科、综合科(罗平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罗平县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经济科(罗平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交能源环境资源科、价格调控监测科(罗平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收费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罗平县价格投诉举报中心)、粮食管理科、粮油流通监督检查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受罗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土地等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中央、省、市、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市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拟定和综合管理。
7、承担组织、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和乡(镇)、街道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县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乡(镇)、街道总体规划,指导拟定县级专项规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县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乡(镇)、街道中长期规划等与县中长期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拟订对外开放、区域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城镇化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
8、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价格、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收费建议。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研究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开展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负责价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和垄断行为,协调重大价格及收费争议,指导价格诚信建设。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0、负责电、油、气等能源(除煤炭,下同)资源管理,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县内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石油储备;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11、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人口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2、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
13、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全县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建议;起草或拟订粮食流通及县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办法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罗平县粮食安全责任的具体工作。
14、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文件,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5、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承担罗平县重点建设项目、西部大开发、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对外开放工作。
17、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0.2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90.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0.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23万元(本级财力290.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0.2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9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45万元,项目支出9.78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中的基本支出280.45万元,项目支出9.78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80.95万元,项目支出9.7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类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改革,工资调整,预算增加。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机场建设前期工作的启动及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工作量增大,业务量增加,支出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办公费0.4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4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费1.95万元、福利费1.88万元、生活补助1.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发改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