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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大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是承担罗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对全国、云南省、曲靖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2)对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
(3)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4)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5)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6)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一府两院”的工作;督促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组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7)联系在罗平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罗平县参观接待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和中发【2001】18号、云发【2001】19号文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若干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之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设8个正科级单位为“二室六委”,具体为: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农业环保工作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守政治规矩,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汇报人大工做情况,主动报告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事项,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县委领导下卓有成效地推进。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各项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确保人大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勠力同心、协同推进。
2、围绕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主动将人大工作融入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围绕县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常委会领导积极落实包保任务,主动争取和协调资金,深入马街、罗雄、钟山、旧屋基等乡镇(街道),带头开展各项工作。认真抓好脱贫攻坚“挂包帮”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走访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村庄道路建设、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等难题。围绕县委工作中心,积极参与机场筹建、烤烟生产、信访维稳和阿岗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等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服务工作大局,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党的主张经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
4、紧盯经济运行,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把经济发展作为监督重点,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专题听取县政府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预算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听取县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批准县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确保全年经济平稳运行。面对财政增收困难局面,通过专题调研、会议审议等形式,形成《加强罗平县财源建设的调研报告》,为县委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5、关注民生改善,促进改革成果共享。围绕民生、民利开展视察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活动,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为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组织代表对城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进行视察,牵头协调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整治,依法对西关街违法违章建筑实施强制拆除,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助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工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进行调查。支持殡葬改革,召开专题询问会议,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询问,推动解决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城区游丧闹丧等问题,倡导群众树立节俭办丧、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促进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围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开展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整治视察,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进行工作评议,促进被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依法履职,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6、突出民主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环境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治安处罚法》《云南省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最大限度地维护生态文明、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定。配合省人大开展《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云南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为健全完善我省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出谋划策。圆满完成市人大安排的五年立法规划调研、县检察院刑事工作、侦查工作和县法院执行工作的调查任务,有效推动“法检两院”司法公正。
7、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注重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出台《关于加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办法》,保障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和审议意见的落实。修改完善《审议意见处理办法》和《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评议的办法》,取消基本满意等次,只设满意、不满意等次,使测评结果更具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有力促进审议(评议)意见的落实。
8、强化服务保障,代表素质不断提升。精心制定培训方案,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县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230人参加培训,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9、注重阵地建设,履职平台有效夯实。强化代表履职阵地建设,加大“人大代表活动之家”规范化建设力度,提质改造和新建46个“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为代表学习培训、履职交流、议政督政提供平台和阵地。重视示范点建设,在罗雄、板桥、旧屋基等乡镇(街道)创建8个“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示范点,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以点带面,推动全县规范化建设,提升履职平台建设整体水平。成立滇桂黔三省(区)接边县(市)乡(镇)人大代表联合服务中心,通过轮值组织开展三地代表联合视察调研等活动,有力促进万峰湖区域产业开发、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工作。
10、加强督查督办,建议办理务实高效。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推动政府工作、促进民生改善、保障代表权力的重要途径。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适时跟踪135件建议的办理进度,投入资金100万元对13件建议给予办理补助,撬动650余万元资金参与建议办理,使10件B、C、D类建议转为A类建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财政全额拨款。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 31人,工勤编制3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4人。
离休人员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1.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1.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1.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1.56万元(本级财力1081.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81.5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08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56万元,项目支出58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从功能科目来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情况如下,行政运行338.4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8万元;会议费70万元;人大监督1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0万元;代表工作208万元;其他人大事物支出100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7.05万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67.5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费27.2万元;住房公积金30.91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的财政预算收入由县级财政安排,县级财力安排预算数共计108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95.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86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数中,工资福利支出43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86万元。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为27万元;公务用车费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部门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没有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的财政预算收入由县级财政安排,县级财力安排预算数共计112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27.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02万元。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的财政预算收入由县级财政安排,县级财力安排预算数共计108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95.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86万元。与上一年相比,基本支出数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项目经费被调整在基本支出,但工资福利支出数比上年增加,这是因为规范工资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部门职工工资有所上调,因为工资调增,相应的以工资为基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随之增加,所以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586万元,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402万元,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84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增加培训费60万元,乡镇工作经费有原来13万调升至130万元,工作经费增加7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省级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用途不固定。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75万元,全部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02万元,印刷费1.02万元,水费0.51万元,电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工会经费5.85万元,福利费3.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