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机构设置及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乡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老厂乡党政机关设4个综合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政策,执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林业、水利、企业管理、扶贫开发、安全生产、土地保护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乡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全乡村镇建设规划的拟订或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乡农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承担全乡林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防火和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协调;承担全乡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乡扶贫开发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等职责;负责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乡农业产业化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全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和国土资源所(分局)的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乡民政工作的审核(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审核(批)人口出生相关手续;承担全乡科技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承担全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乡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承担全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乡法治建设,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对其他办公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全乡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综合协调;联系、协调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公安派出所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全乡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事业单位设置6个。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全乡农业(含农业机械化)、林业、水利建设、畜牧兽医等方面生产建设计划的落实及相关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乡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全乡林业资源管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4名。设中心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5名(副股级)。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落实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计划;按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要求,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名。设中心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2名(副股级)。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负责落实全乡文化宣传、科技普及、党员教育、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工作计划;指导农村群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承担党员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名。设中心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2名(副股级)。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全乡乡村道路计划(规划)的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村容乡貌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6名。设中心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级)。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全乡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计划(规划)的落实;承担全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服务工作;承担全乡老龄、残疾人相关业务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老龄办和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1名。设中心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3名(副股级)。
财政所:
承担全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设所长1名(正股级),副所长1名(副股级)。
(二)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上实现突破。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三率一度”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确保零漏评、零错退。继续改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落实,争取实现农村D级危房全部拆除重建,做好入住和拆旧工作;突出抓好产业扶贫。认真落实2018-2020年产业扶贫规划,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和就业。积极推广冬春马铃薯、中药材种植和规模化养殖,实现贫困户持续产业扶贫全覆盖;持续优化社会保障。通过组织农业实用技术、技能培训,举办就业招聘推介会和设置农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落实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持政策。及时发放耕地力保护、民政救助、养老补贴等补助资金。加大对因病因残等支出型、无劳动能力特困农户的联系帮扶,真正做到政策托底;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活动进村寨、“微心愿”、“小手拉大手”等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确保精准扶贫不掉一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在提升质量效益上实现突破。强化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围绕老厂酒产业、泡核桃产业、中药材产业等,盘活土地资源,多渠道吸引县外客商到老厂投资办企业,着力发展集镇商贸服务、老厂酒研发和泡核桃深加工,通过滇尊老厂酒、康成牧业等生产加工企业的示范带动,促进优质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化生产;着力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引导农民成立家庭农场和各种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力争引进1-2个新型经营主体产业项目落户老厂;做优做强高原特色农业。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做优烤烟、油菜、生姜等农经作物,继续推广好丹参等中药材种植,推广玉米双套0.1万亩,地膜玉米2万亩,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增产增收;实现畜牧业基地化养殖。通过大力推进“小区大户”战略,按照“基地化建设、科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思路,采取龙头牵动、政策促动、帮扶拉动、典型带动等措施,推进畜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使肉牛、生猪实现基地化饲养,以酒促养殖,建成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区;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培育壮大商贸物流业,打造以农贸市场、虎山新街为代表的集购物、住宿、餐饮等为一体的综合商业圈,推动现代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乡村旅游、健康养老和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积极形成以“农村淘宝”“国资商城”为主的电商产业。
3、加快打造基础环境,在提升乡村品质上实现突破。着力推进新集镇建设。严格按照虎山新街集镇规划,以新集镇为主轴,加大美化绿化亮化力度,初步建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辐射面宽、发展势头强劲的农村中心集镇。加快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罗平县康成农牧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全力加快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投工投劳,实施朱家河桥至老渡口(备舍至老渡口段)、老厂至虎山、白石岩至大地、白石岩至干老厂、丫落至小拉古、马米妥至小坡头公路建设;抓好虎山至控嘎公路提质改造、新厂至虎山道路新建、下马米至新控嘎公路新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水利设施建设步伐。做好农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健全完善河长制;强化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加强环境综合长效治理,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落实农村“七改三清”要求,严格控违拆违,对新增违建“零容忍”,深入推进乡村品质提升、环境综合整治、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计划,实施老纸厂塘坝水源点水环境整治计划和农村人居环境覆盖拉网式综合整治,努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治理和保护,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低效林改造、造林绿化等生态工程,营造生态林1万亩,森林抚育0.1万亩,低效林改造0.1万亩,严控生态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2018年全乡森林覆盖率达到45.5%;积极推进全域旅游。扩大全域旅游辐射面,依托初纳天然温泉、五里箐天然生态优势,采取“温泉+”的综合模式,通过招商引资,打造集旅游、度假、休闲于一体的生态温泉养生休闲胜地。
4、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在提升群众幸福感上实现突破。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完成乡村幼儿园建设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落实学生资助体系,继续保持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全面改薄”工程,提升教师队伍水平,优化教育环境;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农保、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统筹做好社会保障和应急救灾工作,妥善推进村级殡葬改革,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乡敬老院投入运营使用。保障妇女、青少年和残疾人权益,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积极发展老年事业;积极发展卫生计生事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落实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面提高公共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协调发展。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两癌”筛查和老龄人免费体检工作;繁荣发展文体事业。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提升民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村级文体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健身工程,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活动。
5、加快维护安全稳定,在巩固社会和谐上实现突破。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下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消防、交通安全以及危化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高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从小、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老厂”创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健全畅通有序的信访秩序。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扎实做好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和应急管理,及时排摸、稳控、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保持进京非访“零登记”。
6、加快政府自身建设,在提升行政效能上实现突破。坚持从严治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敏锐性,打造政治过硬的政府班子;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全面推进依法治乡,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自觉接受乡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深化和扩大政务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廉洁从政。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大力整治拖延推诿、敷衍塞责等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以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5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3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 29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 2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6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9.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69.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9.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9.86万元(本级财力1569.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69.8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56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01万元;
2、教育支出10.69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10.84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05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57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73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42.31万元;
8、农林水支出665.5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8.45万元;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36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75.35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27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工资改革增资
(二)年初预算不含项目支出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年初预算只有基本支出数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阿岗镇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镇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费共安排271.91万元。其中:办公费126.6万元、印刷费1.97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3.99万元、电费4.83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41.76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7.94万元、工会经费6.86万元、福利费6.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其他费用0.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老厂乡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