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罗平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属副处级单位,其职能主要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强化对国家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情况的检查,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按照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1.推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县纪委年初全会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将2017年度反腐倡廉任务进行细化,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部门结合实际,严格将责任进行二次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任务、要求细化到岗,具体到人。
2.严格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将年初全会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划分为53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实行月计划月报告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把廉政审查和出国(境)审查关口。截至目前,全县847名科级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44名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了婚庆、丧葬等事宜;廉政审查共计4953人次,其中对471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审查,对11名因私出国(境)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对76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3.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把问责作为倒逼责任落实的利器,对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单位,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促担当。截至目前,3名干部因履职不力被追究领导责任,6个党组织因扶贫工作不力被问责处理。
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1.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在不断巩固整治大操大办、“飞四”赌酒、公款吃喝、滥发钱物、挥霍公款、收送红包、为官不为、干部“走读”等问题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深化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督查75次,查处违规违纪人员18人。
2.加大专项工作检查力度。2017年,参与全县重点项目监督检查6次,开展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烤烟生产、“八个严禁”、旅游市场整治、整治“村霸”及慵懒滑贪“四类村干部”等工作专项督查18次,监督6个重点建设项目签订廉政合同。
3.推进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以精准执纪护航精准脱贫。成立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罗平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组成由7名县级领导带队和5名县纪委常委带队的两个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全县50家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开展检查,有效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截至目前,督查发现扶贫领域问题499个,当场整改379个;共接收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2件,发现和接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1件。其中,函询谈话22件,初步核实51件,立案21件,结案19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科级干部1人),问责处理5人,组织处理5人,对5个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问责处理;采取点名道姓的方式对扶贫领域突出的违纪违规问题4起7人进行了通报。
抓实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加强对党的理论宣传教育。组织全县科级以上干部1000余人次参加了省(市)委宣讲团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积极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及时收看党的十九大盛况,会后积极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监督执纪专题培训会议,对党的十九大中涉及纪检监察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总遵循、总纲领,做到深学细研、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指导实践。
2.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干部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分批次组织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到法院旁听,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组织县直单位450余名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决不饶恕》;对9起15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省市纪委网站和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向全县1166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编发廉政短信、作风建设短信5000余条。
3.积极做好舆论引导。截至目前,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播放)新闻报道79篇(条);制作2部专题片分别在省市电视台播出;珠源清风网采用180条;收集上报网络舆情750余条,上报网评文章31篇,撰写网评文章111篇,撰写“每日微力量”200余期;报送政研文章、信息128篇(条)。
4.开通“罗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开通“罗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面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规定、剖析典型案例、传播廉政文化、展示纪检人风采、接受群众举报。目前图文信息已编发10期,关注人数3600人,100余人来电咨询,收到消息450条,举报短信200余条,在罗平纪检与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注重抓早抓小,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
1.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处置方式,截至目前,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240件,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76件,其中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163件,县乡纪检组织自收来信来访77件;初步核实84件,谈话函询58件,了结22件。
2.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扎实推进“五级联动”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68个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信息录入账号在五级联动监督和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两个平台共受理录入诉求3024件,其中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平台共录入群众诉求734件,现已全部办结。
3.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在抓早抓小、减存量、控增量上下足功夫。截至目前,共谈话函询94件94人次,纪律审查64件72人次,党纪处分58人次,政纪处分13人次;问责处理46人次,其中,诫勉谈话28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次,通报批评9人。
全面推动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5个由40名专业人才库组成的巡察组。2016年底至今,共开展了4轮巡察,先后组建了19个巡察组,对23个单位(县直单位13个、乡镇(街道)10个)进行了“政治体检”。其中,开展了两轮跨县交叉巡察和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发现问题344个,发现问题线索137条,其中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2个;反馈整改意见229条,整改问题186个。截至目前,通过巡察,共对14人进行党政纪立案审查,问责处理6人。其余正在有序办理中,巡察工作的反腐利剑和震慑、遏制作用得到初步显现。
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1.强化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转职能。准确定位聚焦主业,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增加提拔和遴选力度。集中开展“三述一评”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共28名开展述学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评议既客观地肯定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足,激发争创活力,促进承诺兑现,会上评出优秀26名,良好2名,收集意见建议11条。
2.规范纪检工作程序,转方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内控机制,将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编发纪律审查学习资料3套,组织纪检干部集中培训4次,以案代训37次,上派学习培训25人次。
3.加强自身建设,转作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中突出“四从一重”即从快、从细、从实、从严抓执行、重实效,以“四从一重”为抓手,进一步转变作风,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推进“四个一”素质提升机制,即每日一省、每月一讲、每季一考、每年一结,做到自觉学与要求学相结合,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强化五种意识,做五种纪检人”,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罗平县纪委监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属副处级单位,罗平县人社局批准机构编制文号是罗编【2009】23号、罗办复【2002】1号、罗编(2012)41号和罗编【2015】1号,罗平县人社局批准内设机构数12个,行政编制数30个(其中部门领导职数7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个),工勤编制数2个。今年罗平县委编办又以罗编[2017]7号文件通知在县纪委设置中共罗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行政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即至2017年罗平县纪委监察局共有编制数34个,其中行政编制32个,机关工人2个。现实有内设机构数13个,行政在职人数48人,其中部门领导人数8人,内设机构领导人数18人,工勤人数2人。
罗平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年末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48人,退休13人(归人社保统一管理)。与编制数34人相比超编数较大,是因为按照罗办发2008[44]号文件精神:县纪委增设五个纪工委,每个工委五个编制, 2008年10月县纪委成立了五个纪工委,人员相继到位,但到现在为止,县委编办的一直没有增加纪工委的编制,所以实有数比编制数大。
离退休人员13人,全部为退休。
现有车辆编制3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17年实有车辆3辆。
(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罗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97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0.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7.25%,主要是因为全年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度增加,单工资就比去年增144.28万元,增幅为33.7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970.24万元,其中
其中基本支出948.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27.25%,主要是因为全年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度增加,比去年增加144.28万元,增幅为33.7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84万元,与上年54.61万元对比增190.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部门增多,巡察办成立,相应正常运转经费也就增加,同时2017年的支出科目调整,纪工委工作经费、培训费、巡察工作经费等往年列为项目支出的按照财政要求全部调到基本支出并入机关行政运行经费里。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6.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144.11万元降86.66%,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支出科目调整,纪工委工作经费、培训费、巡察工作经费等往年列为项目支出的按照财政要求全部调到基本支出了。22.19万元全部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案件查办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3%。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案件查办、纠风执法等纪检监察业务开展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缴机关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5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缴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占97.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94.2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节约出发,从各方面尽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28万元,下降10.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8万元,下降1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节约出发,从各方面尽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之今年车改,使用车辆减少,经费也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占64.52%;公务接待费支出6.6万元,占35.48%。具体情况如下:
1.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含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万元。全部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接待人次420人,主要用于2017年各级部门来县纪委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84万元,与上年54.61万元对比增190.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部门增多,巡察办成立,相应正常运转经费也就增加,同时2017年的支出科目调整,纪工委工作经费、培训费、巡察工作经费等往年列为项目支出的按照财政要求全部调到基本支出并入机关行政运行经费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纪检监察业务费、水电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福利等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大案要案查处经费:指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大案、要案、专案的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