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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具体职责为:(一)、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章。(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四)、审核、检验、管理参与交通运行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五)、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六)、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七)、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八)、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总队、市支队的有力指导下,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任务是: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核心,以城区防拥堵、公路防事故、农村防脱管、队伍防违纪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支撑,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夯实基础,转变作风。抓预防、促安全;抓整治、促畅通;抓执法、促规范;抓科技、促效率;抓创新、促服务;抓队伍、促管理。突出“六抓六促”工作重点,整体推进交管业务各项工作,全面实现罗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
1.抓预防、促安全
(1)狠抓组织体系建设,构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认真落实《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罗政发〔2013〕24号)和《罗平县解决农村群众出行安全实施方案》(罗政发〔2013〕101号)要求,建立健全三级全覆盖的道路交通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机制,经费保障等措施,狠抓交管站规范化建设及兼职协管员、交通安全联络员履职,真正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保障、有成效”。充分发挥协调参谋作用,助推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有序运转,促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基层组织责任和干部职工包保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度有效落实。
(2)明确职责任务,建立交通安全责任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明确乡镇、单位(部门)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责,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将工作明确到部门,细化到个人。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年终对各项职责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三是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与乡(镇、街道)实行同担责、同考核、同奖惩。
(3)抓防范控制,提升农村地区安防工程管控能力。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确保每年2000万安防基础建设经费落到实处。年内与交通运输局再治理一批农村道路隐患。二是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安全出行提示。持续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年内在全市交警执法站、超限检测站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推动乡镇交管办及村社劝导站、学校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依托各级警示教育中心(基地),推广应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平台”,强化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定期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2、抓整治、促畅通
(1)抓治乱疏堵,推进城市畅通工程实施。一是以提升人居环境行动为契机,助推城市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设计改造方案尽快落实到位,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运用信号灯、隔离栏、禁左、限行、区域控制等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二是以位于城市中心的九龙大道、振兴街、文笔路、白腊街、兴龙街为重点整治街道,严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通行,严管出租车、公交车、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驾、违法停车、闯红灯、随意掉头、随意变更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城市道路通车秩序。三是通过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充分利用“以租代建”协议,将鲁布革大道建成科技管控示范城市道路。
(2)抓专项整治,促农村道路秩序管控到位。一是确定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货运企业“三个重点企业”车辆管控措施,落实企业抓检查、抓宣传、抓教育、抓处罚主体责任。以村委会为单位、实现机动车、驾驶人“属地化、户籍化、系统化、常态化”管理,按照“再清理、再核对、再录入”的要求,将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全部录入农村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二是以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三轮车“六类重点车辆”为重点整治车辆。以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改装摩托车、无牌无证车为隐患突出机动车。坚持好交警大队与派出所交警中队以及机关各部门与挂钩联系派出所常态化联勤联动,与周边派出所的联勤联动。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查重处,做到“零容忍”。
3、抓执法、促规范
(1)抓示范创建、促规范达标。按照支队 “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活动要求,全面创建大队为省级执法规范化达标单位。
(2)抓机制健全、促执法完善。细化大、中队领导、专兼职法制员职责,制作各类执法案件范本,完善执法服务、指导、监督机制,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实现交通违法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网上办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批、网上考核。严格涉案财物管理,涉案财物案件100%录入“涉案财物管理平台”。确保所有一般程序处理事故案件全程网上流转。
(3)抓场所规范、促执法安全。完成大队执法场所视频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按照规范要求,实现讯问室、询问室、侯问室、信息采集室功能区的建设和划分并投入使用,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要求。
(4)抓执法装备、促执法水平。规范执勤执法装备使用管理,为执勤执法中队配齐配全执法记录仪、事故勘查车、对讲机、反光背心、单警装备、相机、事故现场勘查工具等执法装备,并全部投入一线使用,使大队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
(5)抓教育整顿、促执法规范。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深入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公安部 “三个凡是”要求、省厅 “六个一律”规定,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执法、乱罚款、乱收费等行为发生。
4、抓科技、促效率
(1)抓建设。落实 “十三五”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依托支队“云计算平台”及科技管控平台建设完善交管基础数据库。加快主干公路科技管控设备建设,整合治安卡口以及公路管理部门的视频监控资源,基本实现国省干线公路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快指挥中心升级改造。
(2)重应用。推进城市交通智能化,推动红绿灯信号控制联网调控,促进信号控制优化配时和绿波带控制。推广应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注册和面签工作。推广使用“12123”服务平台。全面推进集成指挥平台应用工作。
5、抓创新、促服务
(1)抓实便民利民常态化。推广落实《十六项便民利民措施》等便民举措。积极探索推行农村地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办理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和摩托车注册、登记、检验业务。深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广应用,运用平台受理农村地区车管业务申请,强化重点单位、重点群体及广大车主、驾驶员注册面签工作。
(2)抓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创新,促服务网点拓展。一是探索推行派出所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由保险公司在乡镇建立便民利民服务站和快处快赔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免检汽车、摩托车、电瓶车注册登记、临时号牌发放及简易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二是在派出所全部开展车驾管业务,为群众提供摩托车驾驶证申领、检验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补(换)证等服务。
6、抓队伍、促管理
(1)抓教育学习、促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论断、新提法、新举措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八个明确”的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不移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2)抓习惯培养、促养成教育。注重培养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的优秀品质;倡导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弘扬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从小事做起、从小事抓起,养成良好的生活、工作习惯。
(3)抓典型引路、促整体提高。结合“学雷锋”活动的开展,通过开展岗位学雷锋、社会献爱心,扶贫济弱、助孤助残等活动,争做为先进典型,塑造为工作亮点,以点促面,带动大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提高。
(4)抓警营文化、促良好氛围。实施“文化育警”工程,在大队办公区、楼道、办公室等摆放、悬挂山水字画、名言警句、励志格言,专门设置警营文化室,塑造、彰显警营文化,营造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良好文化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大队内设七个中队,即:内务中队、秩序管理中队、涉车犯罪侦查中队、事故中队、法治宣传中队、城市中队、车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14008732.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08732.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1054406.96元对比增长2954325.64元,增长率为26.73%,主要原因为民警调整工资增加及大队新招辅考员等56人,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14008732.60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6282.60元,占总支出的77%;项目支出3192450.00元,占总支出的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1054406.96元对比增长2954325.64元,主要原因分析支出结构中工资福利支出占支出比重56.04%,商品服务支出占3“4·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3.11%,其他资本性支出占6.7%,主要原因是本年民警调整增资幅度较大,交通协勤人员增加等,相应开支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交警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16282.60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元。与上年5298406.96元对比增加5517875.60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部分是正常的人员增资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39%。人均公用经费为79062.5元(仅为大队民警32人,未包含122名交通协管员,导致人均公用支出偏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项目资金支出为3192450.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全部是2017年财政拨款的道路交通管理项目,与上年5756000.00元对比减少256355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购买交通事故科技设备、红绿灯维修费、交通安全宣传等开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8732.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1054406.96元对比增加2954325.64元, 主要原因是本年民警调整增资幅度较大,交通协勤人员增加等,相应开支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0873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0108389.00元,道路交通管理3026950.00元,其他公安支出165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798.56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70798.56元,行政单位医疗137095.04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00873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0108389.00元,道路交通管理3026950.00元,其他公安支出165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798.56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70798.56元,行政单位医疗137095.0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4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600.00元,完成预算的39.3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时包含大队所有办案车辆等共27辆,公务接待小于预算数是因为大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005.07元,下降2.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97.07元,下降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元,下降0.4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大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00.00元,占80.31%;公务接待费支出25600.00元,占19.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4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车驾管业务的办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车驾管业务的办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13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600.00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3辆,公务接待批次为124批,公务接待人次为358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3005.07元,下降2.26%,主要是因为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大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
其中: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2897.07元元,主要是因为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108元,主要是因为大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
③、公务接待批次增加66批,主要是因为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车驾管业务等比2016年增加,各级领导检查指导增多。
④、公务接待人次减少2人,主要是因为各级领导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大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6005.88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大队增加辅考员56人及案件增加,相应水电、邮电等费用随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7274.10元、印刷费190822.80元、手续费2117.00元,水费46864.50元,电费74749.48元,邮电费67648.72元,物业管理费137209.00元,维信息维护费180661.00元,培训费64967.45元,专用材料费82652.00元,被装购置费276231.00元,劳务费679521.10元,其他交通费319281.85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对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分析评价表:
资产比上年减少4.95%,其中固定资产总数减少349444.00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增加938960.00元,购置执法办案用的三轮摩托车10辆、执法记录仪、采集站、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减少1288404.00元,主要为公务用车改革后,大队减少的7张车辆款及资产清查报废的一批固定资产。大队资产采购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其他应付款:2016年末数为6,226,696.82元,2017年末数为6,205,926.93元,比上年减少20769.89元,减少0.33%,主要为退收取的交通事故保证金及协管员押金风险金及工会福利费及利息收入。
其他应收款:2016年末数为4,929,566.08元,2017年末数为5,127,066.08元比上年增加197500.00元,增加4%,主要为预付购阿岗镇科技示范建设款项,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2.交通秩序:①道路交通井井有条的状况。②人们为维护交通安全与畅通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交通秩序包括车辆行驶、停放秩序,行人走路秩序和占用道路施工作业、摆摊设点秩序等由国家法律、交通法规和人们的道德风尚来维护。遵守交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应急处突的机制的意思是:应对紧急事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机制。在不同的机构里应对的紧急事件所遵循的原则和采取的措施是不一样的。应急管理体制是指为保障公共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避免、减少和减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其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建立起来的以政府为核心,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有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