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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8-07-13 11:42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罗平县教育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教育的决议,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规章草案。
2.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承办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的审批;管理和指导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3.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4.主管全县学校德育工作,指导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上级划拨和县级筹措的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指导教育系统基建工作、校舍安全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主管县直学校的校舍建设;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6.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全县教育科研,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工作。
7.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主管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8.归口管理全县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相关的社会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9.领导所属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人事管理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报批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地对外宣传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语言文字管理、推广普通话和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抓均衡、补短板,着力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抓投入、争项目,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抓培训、重考核,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抓素质、提能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抓常规、讲规范,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抓典型,创示范,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抓资助、重民生,各种补助资金逐一落实;抓自身建设、严内部管理,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2个。其中:行政单位2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罗平县教育局、罗平县第一中学、罗平县第二中学、罗平县第三中学、罗平县职业技术学校、罗平县教师进修学校、罗平县九龙小学、罗平县罗雄街道中心学校、罗平县大水井乡中心学校、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中心学校、罗平县钟山乡中心学校、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罗平县长底布依族乡中心学校、罗平县九龙镇中心学校、罗平县马街镇中心学校、罗平县老厂乡中心学校、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罗平县阿岗镇中心学校,罗平县腊山街道中心学校、罗平县振兴小学、罗平县第一幼儿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635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3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在职事业人员6253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24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教育局(汇总)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 罗平县教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249,173,701.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6,051,295.38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998,386.38元,占总收入的0.1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124,020.00元,占总收入的0.8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75%,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各类人员工资标准,人员经费较上年大幅增加;事业收入减少53.67%,主要是本年度教育系统各学校上缴财政专户管理房租,高中学杂费等尚未完全申请拨回;其他收入增加548.19%,主要是本年度获得香港言爱基金会捐赠思源中学建设款、保险公司捐赠款、市教育局捐赠款以及各校取得的捐赠收入,故增幅较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70,000.00元,比上年增56.67%,主要是因为本年罗平县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验收,对教育投入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教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220,822,382.11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136,983.26元,占总支出的87.41%;项目支出153,685,398.85元,占总支出的12.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6.64%,主要是调整各类人员工资及整合结余资金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项目支出增加2.85%,主要是学校建设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罗平县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7,136,983.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4%,主要是调整各类人员工资及整合结余资金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罗平县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685,398.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5%,主要是因为学校建设项目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项目支出的0.10%,教育支出占项目支出的96.00%,扶贫支出占项目支出的3.43%,其他支出占项目支出0.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教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6,476,464.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对比增加23.43%,主要是因为调增各类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99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3%。
2.教育支出1,048,807,06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学校公用经费、学生营养餐、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及中小学校安工程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02,06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及抚恤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73,11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各种医疗保障经费。
5.农林水支出5,27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各义务学校教育均衡发展设备购置及脱贫攻坚学生资助。
6.住房保障支出41,961,7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罗平县教育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6880元,支出决算为688805.87元,完成预算的8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562.87元,完成预算的1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1243.00元,完成预算的68.7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机关食堂已运行,大量公务接待在机关食堂接待,一定程度上降低接待成本费用。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93,851.55元,增长253.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018.55元,增长7.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3,833.00元,增长842.7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国家验收及精准扶贫工作,多次迎接省、市、县检查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562.87元,占21.42%;公务接待费支出541,243.00元,占78.5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562.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562.8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1,24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1,2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是本年度为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国家验收及精准扶贫工作,多次迎接省、市、县检查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罗平县教育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688,805.8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562.8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41,243.00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8辆,公务接待批次为802批,公务接待人次为7596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增加493,851.55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为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国家验收及精准扶贫工作,多次迎接省、市、县检查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支出147,562.87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为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国家验收及精准扶贫工作,多次迎接省、市、县检查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
②、公务接待费增加支出541,243.00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为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国家验收及精准扶贫工作,多次迎接省、市、县检查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
③、公务接待批次增加768批,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为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国家验收及精准扶贫工作,多次迎接省、市、县检查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
④、公务接待人次增加7494人,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为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国家验收及精准扶贫工作,多次迎接省、市、县检查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为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国家验收及精准扶贫工作,多次迎接省、市、县检查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接受上级检查工作、外出协调联系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教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01,072.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20,915.70元,主要原因分析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基本养老金有社保局发放,退休人员全部调到社保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干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为13011082.4元,比计划金额15052520.9元节约2041438.50元。采购的主要是今年为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验收,各学校购置的学生课桌椅、床、实验桌柜、电子白板等办公设备。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房屋租赁收入3,805,892.85元,应缴国库而未缴。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财政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底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 年开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养老保险、抚恤金和生活补助。

  •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12%。

  • 其他(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  用于教育(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罗财教[2017]83号体育彩票公益金、罗财综[2015]21号2015年中央彩票公益金、罗财教[2017]82号彩票公益金乡村少年宫建设中央资金。

  •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根据罗财教[2016]15号学前教育发展补助;小学教育(项)指根据罗财教[2017]64号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罗财教[2016]77号教师节费用;初中教育(项):指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职中商业银行贷款本金,全面改薄项目资金;高中教育(项)指偿还浦发行贷款利息。

  • 教育费附加安排(类)支出:指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的,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支出。

  • 建档立卡贫困生补助:用于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段贫困生补助。

  • 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 义务教育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

  •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用于义务段保证教学运转的各种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