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罗平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8-07-13 15:11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1000
罗平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及短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救灾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评估上报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农村灾民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和救灾捐赠工作。
3.拟订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和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4.拟订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机构、福利彩票发行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办法;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登记。
5.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申报褒扬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和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罗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负责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长期滞留部队的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人员休养所(点)的建设管理工作。
7.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贴待遇。
8.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承办县改市、乡改镇、行政区域调整、行政驻地搬迁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县(市)区、乡(镇、街道)改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规划和地名规划、地名补更、勘界档案、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勘界档案数据库更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工作;
9.拟订民间组织登记的规划和办法;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日常监督、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民间组织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
10.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对殡葬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推行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审核报批殡葬服务机构。
11.指导乡(镇、街道)民政工作。                              
12.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罗平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认真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职责,以“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以“狠抓落实年”和“效能建设提升年”为抓手,以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为突破,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为保民生、促发展、维稳定、构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罗平县民政局机关(行政)
2.罗平县殡葬管理所(事业)
3.罗平县殡仪馆(事业)
4.罗平县社会福利院(事业)
5.罗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事业)
6.罗平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民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38320209.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320209.2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96173.72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民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1020002.94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52065.47元,占总支出的92.2%;项目支出11067937.47元,占总支出的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558508.27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各类人员补助提标消化了结余资金,退休人员工资转到人发放等。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0075.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6025.31元,主要原因是福利院日常支出及殡仪馆日常运转支出列入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67937.47元。与上年13369244.94元对比减少2301307.47元,主要原因是原来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项目支出全部调往基本支出,所以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4352.62元,占项目支出的95.1%,其中民政管理事务2181111.17万元,抚恤602482.51元,退役安置328985.77元,社会福利1258088.23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994381元,最低生活保障862563.32元,临时救助2583054.62元,特困人员供养1594676元,其他生活救助119010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50元;其他支出541534.85元,占项目支出的4.9%,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中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50968.65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90566.2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58468.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与上年对比减少3559563.12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01748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8899095.1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86000元,抚恤22025701.3元,退役安置2626091.62元,社会福利3787488.23元,残疾人事业3405420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5144381元,最低生活保障75296563.32万元,临时救助4423054.62元,特困人员供养7784676元,其他生活救助739010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038936.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12936.83元,城乡医疗救助3950000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76000元;
7.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50元;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罗平县民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279.77元,完成预算的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347.77元,完成预算的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932元,完成预算的78.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共罗平县委罗办法(2015)16号文件,关于印发《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按照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没有违背相关规定。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94.44元,下降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7.44元,下降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7元,下降0.5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347.77元,占43.2%;公务接待费支出156932元,占5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347.7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347.7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福利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93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93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福利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罗平县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276279.7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347.7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6932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4辆,公务接待批次为104批,公务接待人次为1046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1094.44元,主要是因为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略有下降。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177.44元,主要是因为严格贯彻执行《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的降低;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917元,主要是因为严格贯彻执行《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标准,所以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略为下降;
③、公务接待批次减少76批,主要是因为严格贯彻执行《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支出,接待批次有所减少;
④、公务接待人次减少684人,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接待支出,所以接待人次大量减少。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共罗平县委罗办法(2015)16号文件,关于印发《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按照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没有违背相关规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0075.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6025.31元,主要原因是福利院日常支出及殡仪馆日常运转支出列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650.4元,手续费1693.07元,水费12667元,电费31223.86元,邮电费3960元,物业管理费91284.36元,差旅费75400.5元,维修(护)费2800元,会议费14153元,公务接待费22105元,劳务费217209.06元,工会经费43600元,福利费43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377.72元,其他交通费用44044.6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绩效考核评价说明
本单位没有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罗平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7462956.64元,其中,流动资产9513568.6元,固定资产17949388.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77379.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49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088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21616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800平方米,账面原值7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6000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社会救助: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
  2. 优抚安置:包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烈士子女、三属、两参人员、60岁农村退伍兵、军休人员、退役安置。
  3. 社会福利:包括孤儿、殡葬、残疾人等。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