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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8-07-13 15:40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符合全县水利工作的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全县主要江河、水库和县、乡(镇)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专业规划,并负责规划经批准后的组织和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管理、开发、利用、收费的实施工作;负责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处理部门和县、乡(镇)、办事处的水事纠纷;归口管理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3)主管全县江河、水库、行洪区、蓄洪区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主要江河、水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
    (4)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5)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6)管理全县农田水利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
    (7)配合县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订有关水利的财务政策及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监督水利、水资源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跨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对全县水利工程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
    (9)指导和管理全县水利队伍培训、建设。
    (10)主管全县水利技术推广、运用、技术指导、建筑安装、施工管理、质量监测评定。
    (11)负责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资金、物资和局下属事业单位资金、物资等管理和监督、实施。
(12)主管全县水利水保行业人事、行政、党务、纪检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取得成效。保障防汛抗旱安全是全县水利的首要政治责任。一是坚持防抗并举,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建立完善“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防汛体制,明确各乡(镇、街道)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整体联动抓好汛期工作。二是及时修订全县26座水库防汛应急预案,完成《罗平县防汛预案》《罗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病险工程度汛方案。三是及时开展汛前和汛中安全大检查。在落实责任、完善预案、健全队伍、强化保障的基础上,对全县主要河流、水库、山洪灾害点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乡镇汛前整改完善,切实做到了高度戒备,确保全县度汛安全。四是全力组织预防防台风防灾减灾工作。2017年全县受灾人口9.9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72万亩、成灾4.982万亩、绝收0.043万亩;房屋倒塌15间、公路中断18条(次)、路基坍塌8处、水利设施损毁6处,造成经济损失4148.48万元。在面对严峻的气候和超强的降雨和台风情况下,县委、县政府上下联动,提早防范,积极深入一线,全面了解掌握各地雨情、水情,找准重点,加强水库调度运行,加强田间排水管理,全县水库、河流及重点水利设施没有出现漫坝及决堤情况发生,没有出现人员伤亡情况。五是维修农田水利设施,保证供水畅通。共投入资金17.5万余元,对羊角冲村上下游两段、新底涵渠道到跨进行修复。投入160万元,完成2017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项目涉及35个自然村。
2.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水利保障水平的关键途经。一是实施鲁布革乡梯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加大节水工程改造力度,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程概算总投资1204.94万元,设计灌溉面积4500亩,种植柠檬,灌溉方式为滴灌。工程于2016年8月开工,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210万元,完成率100%,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现正着手准备验收资料。二是实施九龙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225万元,设计灌溉面积900亩,种植蔬菜,灌溉方式为微灌和喷灌。工程于2016年9月开工,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230万元,完成率100%,现正着手准备验收资料。三是实施阿岗以宜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1284.22万元,设计灌溉面积4900亩,灌溉方式为管灌和喷灌。工程已全面动工,目前已完成投资1091.59万元,完成率85%。四是旧屋基乡安木勒片区集中连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位于旧屋基安木勒村委会,采用光伏提水约280米,估算投资1310万元,灌溉面积1200亩。3月份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上报,现已通过评审和批复。工程建设管理局近日将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合同签订后完善工程进场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3.城乡供水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一是坚持以供水为中心,发展为主线,管理为基础,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拓展经营规模范围、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服务水平。全年县城生产自来水757万吨,售水量462万吨,水费收入1416万元,水表抄见率为98%,缴费率为88.23%,抄表正确率为99%,出厂水综合合格率达100%。二是湾子水库至鲁布革输水工程二期。湾子水库至鲁布革输水工程二期招投标工程总投资250余万元,该工程于2016年9月底开工建设,现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正在准备验收材料。三是二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公司与昆明佳晓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融资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融资额1000万元,用于二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县政府组织罗雄街道办事处、国土局、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二水厂改扩建工程征地专题会,从多方面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4.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顺利。前期规划计划是水利项目建设实施的基础工作。一是湾子水库除险加固及库区防渗补漏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18600万元。2015年11月在昆明进行了审查,按审查意见进行补充观测和报告修改已经完成,已经上报至省水利厅,并转至珠江水利委员会, 2017年2月珠江水利委员会到罗平进行现场复核,按照复核意见,现已修改完善。目前设计单位已按意见修改完成,等待省级批复。二是花红水库。工程规模小(一)型, 总投资13800万,该水库的可研报告、初设报告由市水务局组织审查,并获得批复,省烟草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现水库的可研报告、初设报告已按审查意见修改并上报,等待国家烟草专卖局复核批复。三是完成木依水库、三股水水库2座新建小二型水库的前期工作。目前2座水库的外业工作均已完成,正在进行水库的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四是完成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规划设计工作,现已通过评审。
5.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保障供水安全的突出抓手。一是增强节水意识和水法治观念。围绕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宣传主题,重点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创建节水型社会等核心工作,多方面收集材料,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体,以电视专题片、挂图、特刊、宣传标语、宣传画册等形式,出动人员70余人次,深入乡镇、街道散发各类宣传单共计1.5万份。二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程序,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在县城周围、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禁止地下水开采。本年度受理延续取水许可申请2家,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件。三是夯实政策基础,强化目标考核。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罗平县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及其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县乡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2017年9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其示范县通过省、市考核和中期评估。四是加强县城管网改造和运行维护。加强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对县城部分供水管网老化、锈蚀漏损严重的现状,采取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措施逐步进行改造。对供水管网存在安全隐患的一些工程建设及时进行告之和提醒,并提出管网安全保护措施。
6.水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加快。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一是富乐项目区乐峰小流域。乐峰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15.7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为10.0 3平方公里,治理面积为10.03平方公里,完成投资577.5万元,治理程度100%。完成坡改梯42.94公顷、经果林69.82公顷、水保林139.56公顷、保土耕作103.58公顷,封禁治理646.87公顷;取水池4口,蓄水池6口,管道1.96千米,水窖18口,沉砂池18口,截水沟0.32千米,生产道路7.62千米,生产道路排水沟5.55千米,沉沙井18口,预制涵管4米,标志碑1座,标志牌6个。二是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小型水利水保配套工程排灌沟渠2千米,拦沙坝1座,沉砂池1口,蓄水池4口,输水管7千米,修建田间生产道路7.5千米,完成投资452.52万元。三是批复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水土保持方案26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5件,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5次;市级批复罗平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件,到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次。
7. 安保维稳工作做实做细。一是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加强反恐、防暴应急演练工作。根据罗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于2017年6月,组织了反恐防暴、消防防火、盐酸泄漏、供水管道抢修突发事故应急演练。三是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范工作,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制度机制风险管理预案,加大项目招投标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的监督力度,切实将《廉政准则》作为行动指南,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8. 建议提案办理措施有力。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不仅是联系群众、谋划推进水务工作的有力措施,更宣传水务、赢得支持和理解的重要途径。 2017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2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21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涉及水利建设5个方面,水源点建设5件,农村河道治理1件,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管等6件,以民生水利建设为重点的人畜饮水7件,灌溉防洪沟渠建设2件。现已办理完成,实现答复率、落实率、面商率均达100%。其中A类11件、占52.43 %,B类6件、占28.57%, C类2件、占9.5% ,D类2件、占9.5%。               
9.水利精准扶贫初见成效。饮水安全工作是全县水利扶贫的重要内容,全县水务系统一直把解决饮水难作为民办实事的第一要务和水利扶贫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贫困户安全饮水工作。一是精准识别,不让一户掉队。根据县扶贫办要求及局扶贫工作需求,多次分组到乡(镇、街道)调查核实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经过多次摸底统计核实,罗平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11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914人贫困人口饮水困难,工程总投资654万元,项目涉及39个自然村,新建管网113.8公里,管网改造11公里,新建水池292个,建设抽水站5处,解决农村饮水人口3.1824万人的饮水问题。现已完成全部投资任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有保障”。二是派驻3名干部长期驻村扶贫,两村委会建档立卡有贫困户234户,人口532人,其中舍迫村委会涉及11个自然村,建档立卡有贫困户156户,人口359人;田边村委会及6个自然村,建档立卡有贫困户78户,人口173人。三是倾心夯实“挂包帮”联系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76人到老厂田边、舍迫村委会下乡服务,宣讲扶贫政策,指导扶贫工作,助力贫困村奔小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0,982,443.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82,443.9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6年决算总收入41,872,651.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72,651.37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度收入与上年度相比减少890,207.44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项目比本年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1,323,111.84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3,691.99元,占总支出的32%;项目支出28,079,419.85元,占总支出的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6年罗平县水务局部门决算总支出50,333,402.46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4,893.03元,占总支出的24%,项目支出38,148,509.43元,占总支出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减少9,010,290.62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058,798.96元,原因是本年工资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0,069,089.58元,原因是本年项目没上年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43,691.99元。与上年12,184,893.03比增加了1,058,798.96元,原因是本年工资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部分是正常的人员增资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人均人员经费115,16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079,419.85元。与上年38,148,509.43元对比减少10,069,089.58元,原因是本年项目没上年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
具体本年度项目开支情况见附表

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表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支出数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76,770.06
2130308  水利前期工作349,011.09
2130310  水土保持71,128.60
2130314  防汛880,000.00
2130315  抗旱600,000.00
2130316  农田水利24,657,994.61
2130335  农村人畜饮水800,000.00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644,515.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202,358.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2%。与上年49,745,486.72元对比减少了-8,543,128.64 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比上年少,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增加部分是正常的人员增资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8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工资支出1,452,000.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2,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1,886.00元(其中: 事业单位离退休463,736.00元,  死亡抚恤158,150.00)。
2. 节能环保支出84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工资支出842,100.00元。
3.农林水支出36,816,86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191,89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8,015.4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668.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198,286.36元。
4. 住房保障支出87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1,2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2,8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865.00元,完成预算的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865.00元,完成预算的4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数比上年减少。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3,733.19 元,下降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3,076.19 元,下降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7元,下降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了罗发(2015)16号,关于《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占45%;公务接待费支出73,865.00元,占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应急工作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865.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73,8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局机关运行及项目申报、施工、检查、验收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133,86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3,865.00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2辆,公务接待批次为57批,公务接待人次为952人。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73,733.19 元,主要是因为是认真执行了罗发(2015)16号,关于《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其中: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73,076.19 元,主要是   

       根据《罗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罗办发〔2016〕42号)的规定,罗平县水务局从2016年9月上缴封存公务用车3辆,留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2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657元,主要是因为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厉行节约,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③、公务接待批次减少3批,主要是因为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④、公务接待人次减少8人,主要是因为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厉行节约,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根据《罗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罗办发〔2016〕42号)的规定,罗平县水务局从2016年9月上缴封存公务用车3辆,留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2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水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882.00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增加了49,130.46 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增加了河长制工作,相应增加了会议费用和办公费用,县将坝区管理处的公用经费支出也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850.81元,水费3,000.00元,电费10,019.10元,差旅费4,854.80元,会议费38,759.00元,培训费10,309.00元,公务接待费25,731.00元,劳务费2,204.29元,工会经费59,800.00元,福利费66,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3,454.0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为150,089.00元,主要是

我单位办公用的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椅的更新。
(2)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的应缴未缴国库282,648.01元,是因为12月份收取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未来得及缴库。
(3)其他应收账款1,133,143.96元,具体为:单位内部往来37,265.7元,以前年度垫付项目支出未处理账务916,936.26元,牛街水库占用林地到期恢复保证金178,942.00元。
(4)其他应付款3,203,823.41元,具体为:河道治理、洒谷水库、牛街河水库等项目的合同预留15%项目款1,125,923.16元,合同预留5%质保金1,311,071.17元,农开办拨入设计费292,752.24元,发改局拨入小(二)开型水库前期工作经费700,000.00元,鲁西背靠背项目款900,000.00元。
(5)应缴财政专户520,604.22元,具体为:应缴利息收入22,138.21元,应缴房租收入215,818.00元,应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82,648.01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水务局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局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局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罗平县水务局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