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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8-07-13 15:49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全县性的统计工作规定;制定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各乡镇、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数体系、统计调查体系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局统计体制改革方案。
3、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性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查各乡镇和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4、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农业、人口、经济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投入产出、1‰人口及劳动资源调查等二十多项专项调查。
5、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指导、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建设。
8、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及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罗平县统计局在市统计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统计局会议精神,围绕“狠抓落实年”各项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全年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加强审核,把好数据质量关。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绝不弄虚作假。
       二是对指标数据两年变化较大的情况进行电话查询或登门请教,掌握各种情况,编好报表说明。
       三是认真处理报表,通过电脑程序把关,消灭技术性差错和逻辑性差错;
       夯实基础,加强各类报表的台账建设。综合统计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的数据很多,为了管理有序,使用方便,需要对建立的统计台账进行及时的清理和更新;
        围绕政府工作目标,搞好经济运行跟踪监测分析。今年,我县仍坚持每季度对经济运行进行跟踪监测分析。综合统计先后撰写了《罗平县2016年全年经济运行分析》《罗平县2017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罗平县2017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体放缓》《罗平县2017年1-6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罗平县2017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罗平县2017年1-9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年度和半年分析文章。同时,各专业也在季度末及时撰写出核算、工业、投资、商业、劳资、农业等多篇分析资料,为领导掌握全县经济运行状况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深得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好评; 及时提供"短平快"信息。以《统计小月报》为平台,每月摘登了全县最主要的经济指标,包括"GDP"、"规模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财政收入"、"农民现金收入"等指标,分送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以便于及时了解掌握经济运行情况;
       热情接待社会公众查询统计资料。无论是电话查询还是上门索取,态度和蔼、热情大方,树立了国家公务员为民服务的好形象。根据登记记载,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所需统计资料47次,327个指标;
       配合县委、县政府搞好经济发展各项目标考评工作。统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目标办的统一布置,对照目标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考核数据严格把关审查,实事求是地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正确估价,协助县委、县政府目标办搞好目标考核评比工作;
       对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实行网上公布。在今年的2月中旬,我们对全县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了网上公布,加强社会公众对统计的监督。既扩大了影响,又体现了统计的权威性;
       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渠道进行新闻宣传。一年来,全局职工积极撰写分析资料和新闻稿件,其所写资料和稿件均是反映经济发展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县农普办全体成员加班加点全力做好2016年开展的农普工作。2017年共开展PDA操作业务培训15次,县级2次,乡镇13次,负责讲课的人员认真学习PDA操作业务,普查数据修改、上报规程,认真做好培训课件,每次培训会上都讲解细致,对PDA操作员提出的问题一一做解答,保证了全县2000多名PDA操作员熟练掌握PDA操作,为普查入户登记、数据核对、上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统计局撰写的分析资料每期都被县政府信息科采用。增加年度资料的实用性,积极做好统计年鉴编撰。在编好进度资料的同时,注重对年度统计资料进行深加工,增加资料的实用性。编印的《罗平县2016统计年鉴》,设计美观、大方,印刷质量较高,统计年鉴在内容上不断改进、完善、充实,实用性、可读性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罗平县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统计局2017年行政编制数10个(其中局长1个副局长3个),机关工勤编制数1个,事业编制8个,共有编制数19个。
       罗平县统计局2017年年末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18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5人,离休1人);调出2人,调入1人,比上年减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结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324871.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3348.90元,占总收入的91.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入351522.81元,占总收入的8.13%。比上年增加1058377.53元,增32.40%,主要是因为本年调整、补发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083348.90元,其中:基本支出2766403.46元,占总支出67.75%;项目支出1316945.44元,占总支出的32.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678453.78元,增19.93%,主要是因为本年调整、补发工资,2016年开展的大型普查工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在本年6月份才结束,该项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是全县所有农户、规模经营户及农业经营单位,普查的规模较大,参与的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较多,时间跨度较长,对两员的业务培训、入户登记指导、普查数据的审核上报都需支出较多的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即工资福利支出)2143613.46元,占基本支出的77.49%,比上年增59.93%,增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补发工资;
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即商品和服务支出)177379.00元,占基本支出的6.41%;比上年增208.21%,增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以来开展的普查工作至今年未结束,致使招待、出差、下乡频繁,开支较多;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411.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12%,与上年相比减少47.48%,原因是2016年有一个退休人员死亡增加了死亡抚恤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6945.44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因为2016年开展的大型普查工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在本年6月份才结束,该项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是全县所有农户、规模经营户及农业经营单位,普查的规模较大,参与的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较多,时间跨度较长,对两员的业务培训、入户登记指导、普查数据的审核上报都需支出较多的工作经费。具体项目开支:1、商品和服务支出1137305.44元,占项目支出的86.36%;2、其他资本性支出179640元,占项目支出的13.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3973348.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1%,比上年增17.73%,主要原因是1、全年工资福利支出大幅度增加;2、2016年开展的大型普查工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在本年6月份才结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1567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6%。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业务开展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2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38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缴机关职工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联系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训费、劳务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罗平县统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700.00元,支出决算为72631.77元,完成预算的7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029.99元,完成预算的9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601.78元,完成预算的72.7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的大型普查工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在本年6月份结束,与各单位、各乡(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往来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幅度较大。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19280.33元,下降20.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23.11元,下降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57.22元,下降29.5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的大型普查工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在本年6月份结束,与各单位、各乡(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往来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幅度较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29.99元,占37.22%;公务接待费支出45601.78元,占62.7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29.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029.9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2017年统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601.7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601.7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7年各级部门来县统计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罗平县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72631.7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29.9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601.78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批次为60批,公务接待人次为522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19280.33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123.11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杜绝了公车私用的现象发生,在县城内办公事不动用公务用车;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19157.22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厉行节约,不符合公务招待的不进行公务接待,加之2016年开展的大型普查工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在本年6月份结束,与各单位、各乡(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往来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幅度较大。
③、公务接待批次减少10批,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厉行节约,不符合公务招待的不进行公务接待;
④、公务接待人次减少125人,主要是因为在必不可少的接待中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实行对口接待,凡与公务接待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务接待。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杜绝了公车私用的现象发生,在县城内办公事不动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厉行节约,不符合公务招待的不进行公务接待,并规定在必不可少的接待中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实行对口接待,凡与公务接待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务接待。另外2016年开展的大型普查工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在本年6月份结束,也使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幅度较大。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统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37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828.26元,升208.21%。增的原因是2016年以来开展的普查工作至今年未结束,致使招待、出差、下乡频繁,开支较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福利等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