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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移民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定;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县内重点水利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县内安置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初核登记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本县移民人口的动态管理和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县内全大中(小)型水库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加强移民资金、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稽察、检查工作;处理移民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做好库区、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组织县内移民技能培训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全年按共核减死亡、参加工作的移民人口37人,有力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全年及时、准确、足额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412.515万元,涉及移民6862人;投入移民专项资金633万元,实施移民后扶项目16个,受益移民2566人次(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10个,投入499万元;小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6个,投入134万元)。 新建改建6个移民村公路 28.7公里、新建排洪沟渠400米,新建和改造移民住房30户(避险解困项目除外)扶持移民农家乐产、菜油加工等产业项目,促进移民增收致富;培训移民职业劳动技能3批150余人,提升移民文化素质、增强移民就业创业能力;推进投资移民专项资金2535.6万元的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完成专项投资1073.6万元,其中完成投资821.6万元新建移民住房142户、完成投资227万元建设活动室、活动广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5万元扶持砂仁种植产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891,649.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91,649.00元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6年度收入31,889,602.12对比减少16997953.1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579,050.9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049.00元,占总支出的7.3%,项目支16,285,001.90元,占总支出的9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6年度支出合计23,202,358.35元减少5623307.45元,减少24%。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移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4,049.00元。与上年940,874.12元对比增加353,174.8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移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0,993.86元,与上年545,247.71对比增加195,746.1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移民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4,049.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与上年940,874.12对比增加353,174.8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4,0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
2.外交(类)支出X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000元,支出决算为9120元,完成预算的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20元,完成预算的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元,完成预算的6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成本控制。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0元,下降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0元,增长/下降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元,下降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单位保日常运转的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20元,占78%;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元,占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2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2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库区移民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移民局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912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2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批次为4批,公务接待人次为17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200元,主要是因为厉行成本控制。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120元,主要是因为节约成本;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80元,主要是因为控制成本;
③、公务接待批次减少1批,主要是因为控制接待;
④、公务接待人次减少(或增加)9人,主要是因为控制接待。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响应国家号召,厉行成本控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是使用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的。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天津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按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国普片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经实施约20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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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移民开发局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