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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投资服务的政策规定,负责编制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年度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罗平县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协调组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等活动,负责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3.编制鼓励外商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对内对外重点招商项目库的建设及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督促落实签约内外资项目的审批注册、开工建设和资金到位情况。
4.负责管理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专项经费;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配合做好外来投资企业、外商投诉工作。
5.负责国内合作企业的认证和县外国内企业在设立非营利性办事机构的审核,负责县外驻罗商会的备案和业务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招商代理的预选、申报和奖励兑现,负责国内合作重点挂牌保护企业的初审报批工作。
6.负责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工作体系的建设;负责建设和维护招商引资网络,开展网上招商工作,提供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7.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 为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和质量,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调整充实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中介奖励办法,完成文件拟搞,切实加强招商工作组织领导,完成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中介奖励办法的修改任务,助推招商引资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筹备办好第党的十九届中国云南罗平国际油菜花文化旅游节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会。
3. 筹备参加第五届中国—南亚博览会第二十五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4.我县引进县外国内资金84.24亿元,完成总任务的100.29%,同比增长5.51%,其中省外资金68.87亿元,完成全年总任务的91.83%。新签约41个项目;新履约32个项目;新开工63个项目;新投产52个项目。
5.做好“走出去”外出招商活动,“请进来”企业接待服务工作。全年组织外出招商10余次,成功对接多家企业,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根据罗编[2015]3号文件,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即:罗平县招商合作局,为罗平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于2015年10月正式成立并运行,下设5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所有编制全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其中,管理七级1人,管理八级2人,管理九级5人。无离退休人员,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813767.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3767.62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0569.67元,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相关费用。会议和接待相对减少。
罗平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813767.62元。其中:基本支出844,229.43元,占总支出的46.55%,项目支出969,538.19元,占总支出的53.45%。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支出大幅度减少,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4,229.43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795509.52元,占基本支出的94.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8719.91元,占基本支出的5.77%)。2016年对应数为: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1,125.21元(其中人员经费549309.04元,占基本支出的91.38%、日常公用经费51816.17元,占基本支出的8.62%),以上年对比不难看出基本支出有所增加,原因是2017年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在基本支出中所占比重有所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所占比重相对下降,因为增加了绩效工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资金支出969,538.19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为920718.1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820元为办公设备购置费。相比2016年:项目支出减少了110.42万元,因为本单位2015年10成立,开办经费都在2016年列支,加之上年度兑现了2015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经费而2017年度未为奖励,故本年度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767.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没有上年结转结余,本年度虽然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但因为本单开办经费都在2016年列支,加之兑现了2015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经费而2017年度未兑现奖励经费,故本年度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招商引资支出1813767.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100501事业单位医疗17663.14元;
(2)2011301商贸事务—行政运行685176.91元;
(3)2011308招商引资969538.19元;
(4)2210201住房公积金58800元;
(5)2080505 养老保险82589.38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罗平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4727.9元,完成预算的3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元,完成预算的1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727.9元,完成预算的39.3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次数、降低公务用车维修成本、压缩接待标准等,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2343.35元,下降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466.35元,下降46.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77.1元,下降1.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次数、降低公务用车维修成本、压缩接待标准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占9.24%;公务接待费支出294727.9元,占90.76%。具体情况如下: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4727.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472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客商考察、项目对接及落地服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罗平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324727.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4727.9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批次为213批,公务接待人次为2242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32343.35元,主要是因为减少车辆使用次数,降低维修成本,压缩接待标准。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26466.35元,主要是因为压缩车辆维修费用;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5877.1元,主要是因为压缩接待标准;
③、公务接待批次减少39批,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招商引资接待范围;
④、公务接待人次增加295人,主要是因为招商引资推介会邀请客商人数增加、接待客商考察团对次数较多。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减少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使用次数、降低维修成本、严格控制接待客商范围、压缩接待标准;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到本单位的资金。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当年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 招商引资: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促进项目落地服务等方面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