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53号公告
(2018年11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罗平县审计局2018年对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养马村委会街心村、补歹村委会大白石岩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该项目工程结算价款真实性情况,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审计基本情况
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养马村委会街心村、补歹村委会大白石岩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要完成养马村委会街心村37户118人、补歹村委会大白石岩村共12户49人的整体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居工程、道路工程、人饮工程、供电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文化广场、环卫设施等。此次审计的主要内容为:养马村委会街心村道路工程、人饮工程(水池、给排水)、场地平整(挡墙支砌)、环卫工程(沉砂池等);补歹村委会大白石岩村道路工程、环卫工程(沟开挖及混凝土管安装、雨污井、化粪池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造价83.50万元。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养马村委会街心村、补歹村委会大白石岩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甲乙双方报审造价1889.42万元,经审计核实存在部分工程量多计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造价83.50万元,审定工程结算造价1805.92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罗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罗平县人民政府罗雄街道办事处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经审计核实存在部分工程量多计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款83.50万元的问题,报审结算中未进行扣减违反了审计署等六部委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
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对已多付的工程款,审计机关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对少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的规定,责令罗平县人民政府罗雄街道办事处对多计的工程造价83.50万元依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