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54号公告
(2018年11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罗平县审计局2018年对罗平县马街镇易地扶贫搬迁阿东村委会阿西者村、支壁村委会支壁村、铁厂村委会新发村3个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该项目工程结算价款真实性情况,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审计基本情况
罗平县马街镇易地扶贫搬迁阿东村委会阿西者村、支壁村委会支壁村、铁厂村委会新发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完成阿东村委会阿西者村50户226人、支壁村委会支壁村29户99人、铁厂村委会新发村22户97人的整体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居工程、人饮工程、道路工程、供电工程、活动场所建设工程、环卫、亮化、绿化、美化工程、场地平整等。此次审计的主要内容为:第一标段阿西者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场地平整、挡土墙、污水管及排污井、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学校广场装修工程等)、飞吉口子至史家寨村社公路工程、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等;第二标段支壁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场地平整、道路工程等);第三标段新发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场地平整、道路工程、环卫工程等)、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造价10.83万元。罗平县马街镇易地扶贫搬迁阿东村委会阿西者村、支壁村委会支壁村、铁厂村委会新发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甲乙双方报审造价1189.97万元,经审计核实存在部分工程量多计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造价10.83万元,审定工程结算造价1179.14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罗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罗平县马街镇人民政府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经审计核实存在部分工程量多计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款10.83万元的问题,报审结算中未进行扣减违反了审计署等六部委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
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对已多付的工程款,审计机关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对少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的规定,责令罗平县马街镇人民政府对多计的工程造价10.83万元依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