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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阿岗镇易地扶贫搬迁小乐子块村、大岗德村、红梁子集镇安置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的审计结果

  • 罗平县审计局
  • 2018-11-16 11:42

 
2018年第58号公告
(2018年11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罗平县审计局2018年对罗平县阿岗镇易地扶贫搬迁小乐子块村、大岗德村、红梁子集镇安置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该项目工程结算价款真实性情况,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审计基本情况
       罗平县阿岗镇易地扶贫搬迁小乐子块村、大岗德村、红梁子集镇安置点建设项目,主要完成小乐子块村17户73人、大岗德村25户80人、阿岗等7个村(居)委会13个自然村27户108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居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活动场所建设工程、供电工程、环卫、绿化、亮化工程、场地平整、文体活动设施。此次审计的主要内容大岗德村场地平整、浆砌石、砖砌围墙工程、道路工程、管网、亮化、绿化工程;小乐子块村场地平整、浆砌石挡墙、砖砌体、砖砌排水沟、混凝土水池、钢筋混凝土管等;红梁子集镇安置点安居工程、道路工程、环卫、绿化工程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造价143.23万元。罗平县阿岗镇易地扶贫搬迁小乐子块村、大岗德村、红梁子集镇安置点建设项目,甲乙双方报审造价1268.87万元,经审计核实存在部分工程量多计及计算错误、部分子目未施工也未扣减、部分报审子目与实际施工不符、部分材料单价不合理、税金重复计取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造价143.23万元,审定工程结算造价1125.64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罗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罗平县阿岗镇人民政府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经审计核实存在部分工程量多计及计算错误、部分子目未施工也未扣减、部分报审子目与实际施工不符、部分材料单价不合理、税金重复计取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款143.23万元的问题,报审结算中未进行扣减违反了审计署等六部委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
       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对已多付的工程款,审计机关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对少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的规定,责令罗平县阿岗镇人民政府对多计的工程造价143.23万元依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