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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老厂乡2017 年度第四批自然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及资金的批复
罗政复〔2018〕132 号
老厂人民政府:
《老厂乡人民政府关于 2017 年度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变更的请示》(政请〔2018〕47 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同意老厂乡马米村委会戈多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资金20 万元变更到马米村委会泥娃村村内道路项目。
二、加强组织领导
老厂乡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按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变更后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要抓紧扫尾、完善、巩固、提升工作和后续管护制度的制订落实工作,做好乡镇级自查和迎接上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18 年1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