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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2-21 16:13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罗平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部门主要职责

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及短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救灾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评估上报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农村灾民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和救灾捐赠工作。拟定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和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机构、福利彩票发行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办法;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登记。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申报褒扬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和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罗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长期滞留部队的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人员休养所(点)的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贴待遇。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承办县改市、乡改镇、行政区域调整、行政驻地搬迁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县(市)区、乡(镇)改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规划和地名规划、地名补更、勘界档案、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勘界档案数据库更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工作;拟订民间组织登记的规划和办法;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日常监督、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民间组织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对殡葬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推行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审核报批殡葬服务机构。

  • 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组成部门(正科级)。内设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救灾科、优抚安置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民间组织管理科、殡葬管理科10个科(室)及社会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5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防灾减灾救灾及时有效。一是切实做好物资储备;二是牵头起草了《罗平县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切实提高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三是切实做好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四是做好应急值守,成立了汛期应急值守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汛期应急值守,明确带班领导、值守人员、手机号码,确保应急值守期间24小时通信畅通;五是强化防灾减灾宣传,5月12日,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以“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六是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中队实战能力,综合提升了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逐步完善。随着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逐步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的精准度,有效地减少错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
(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扎实抓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严格按照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自识别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分别把符合条件地对象纳入救助或帮扶范围。
(四)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加强。一是落实好孤残福祉优先改善工作;二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三是抓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四是福彩发行管理规范有序。
(五)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拓展。一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二是养老服务功能增强;三是努力做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四是区划地名管理有效落实;五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六是收养工作依法办理。
(六)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落实处。一是双拥工作扎实开展,成功创建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县;二定补定抚按月足额发放到位;三是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做深入推进;四是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圆满完成;五是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较好落实;六是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暨悬挂光荣牌工作稳步推进;七是涉军维稳工作有效落实。
(七)社区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切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对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进行村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并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作了进一步规范;完成村民小组信息核对、村(社区)基础数据统计、村组干部待遇现状统计上报;完成了全县154个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发放工作。认真落实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原小乡半脱产离职干部、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的生活补助。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开通举报热线电话,搜集线索,梳理情况,建立相对完善的工作体系。制定《罗平县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以乡镇(街道)民政所为依托,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坚决抵制并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排除在候选人之外。
(八)社会组织创新深化发展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民政部、公安部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积极培育发展文化类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为文化类非营利社会组织提供简便快捷的申办方式。
(九)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机关作风和服务效率明显好转。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机关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心齐气顺、友好协作”的优秀团队,提升民政系统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做到与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今年“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和“狠抓落实年”活动,抓好机关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和示范点建设;四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使巡察整改工作形成常态,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真正把各项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人数5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4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部门财务总收入21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39万元。

  •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3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3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39万元(本级财力8008.28万元,专项收入13330.7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3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42万元,项目支出3097万元。

  •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行政运行646.6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80万元,主要用于撤县设市及界限管理等支出;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70万元,主要用于换届支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优抚对象及驻罗官兵等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4万元,是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29万元,是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31万元,是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132.03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属的抚恤费;
2080802伤残抚恤404.47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抚恤费;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586.64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两参人员、60岁农村籍退伍兵生活补助;
2080805义务兵优待432万元,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48万元,主要是优抚对象数据核查经费和涉军群体综治维稳经费;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415万元,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20万元,是军休人员工资;
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6万元,是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
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20万元,是退役士兵档案数字化管理经费;
2081001儿童福利388.96万元,是孤儿救济费、福利院经费及困境儿童保障经费;
2081004殡葬2459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日常运转、设施设备购置维护、惠民殡葬补助、公墓建设等支出;
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7万元,是婚姻登记成本费等相关费用;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41.5万元,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715.68万元,是城市低保金;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235.51万元,是农村低保金;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500万元,是临时救助;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5万元,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89.82万元,是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和敬老院建设补助;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3.82万元,是小乡干部、原村级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60年代精减人员及两案人员救济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44万元,是职业医疗保险;
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1050万元,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1000万元,是建档立卡兜底保障医疗救助资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51.46万元,是住房公积金;
22407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0万元,是救灾工作经费。

  •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8242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805.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4万元,津贴补贴390.9万元,奖金14.5万元,绩效工资24.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44万元,住房公积金51.4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4.01万元,其中:办公费13.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3.6万元,接待费2.4万元,工会费8.58万元,福利费4.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72.43万元,其中:抚恤金536.5万元,生活补助3031.14万元,救济费11727.6万元,医疗费2077.19万元。
项目支出3097万元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万元,其中:办公费183万元,印刷费171.6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7万元,培训费30万元,会议费9万元,差旅费21万元,维修(护)费50万元,接待费20万元,劳务费406.4万元,专用材料费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091万元,救济费2万元。
资本性支出95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2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92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64.66万元,总支出664.66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339万元,总支出21339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比上年增加20674.34万元,主要原因是:1、工资增长;2、本年度把民政救助对象人员补助经费和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而上年度总收支只包含工资、公用经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

  •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增长;
2、把民政救助对象人员救助补助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主要原因。

殡葬改革工作启动,相关经费有所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社会救助: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

  2. 优抚安置:包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烈士子女、三属、两参人员、60岁农村退伍兵、军休人员、退役安置。

  3. 社会福利:包括孤儿、殡葬、残疾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53万元,其中:办公费13.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3.6万元,接待费2.4万元,工会费8.58万元,福利费4.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上年度28.76万元相比增加14.7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9万元,与2018年预算总额29万元一致,没有变化。“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绩效情况未说明。
    1、努力改善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扎实抓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 有效保障。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实现各项目标全部达标。
2、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增强社会自治能力。扎实推进社区创新服务管理,切实开展社区文化建设。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年检,提高年检率。
3、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地名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积极开展边界联检工作,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伤,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
4、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依法行政。严格行政审批程序,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提高办事效率。
5、强化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各类民政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罗平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