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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2-21 16:16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0800000

 
罗平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罗平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罗平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表

  •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罗平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对外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开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研究制定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管理的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大力开展民族地区的科技开发,促进民族地区的科技进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参与研究制定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经济体制改革及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民族贸易、民族用品的生产计划;督促检查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负责管理中央、省、市、县有关民族专项资金及专项贷款,做好各项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实施以及检查管理工作;协助民族地区有关外资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及引进外资工;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和体育事业的政策、措施;组织代表团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和观摩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地区科技事业的发展,负责民族地区的科技推广和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负责地方性宗教政策和管理规章等方面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督促和检查对宗教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涉及宗教方面书、刊及宣传品的审查和处理,依法保持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协调和处理好宗教问题发生的矛盾;负责宗教方面的信访,落实政策和涉外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和体育事业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制定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组织代表团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和观摩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地区科技事业的发展,负责民族地区的科技推广和科技项目的实施;开展理论、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方面地对外文化交流;负责涉及民族方面书刊及宣传品的审查和处理;负责管理全县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机关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宗教科、经建科、侨务科。

  • 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以来,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中央、省、市、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积极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用优质的服务,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服从服务于民族宗教事业发展大局,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县民族地区经济和宗教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8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部门财务总收入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万元(本级财力3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
  •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23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291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
  •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资金5万元。
  •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为291万元,以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了5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主要原因。
财政吃紧,导致项目资金大幅减少。
  • 其他公开信息
  •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5.84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291万元。增加35.16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工资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部门职工工资有所上调,因为工资调增,相应的以工资为基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保有量
 “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费7万元。
(五)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
 
 
附件:罗平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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