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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2-22 09:19

监督索引号530324110312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部门主要职责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毁林、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猎杀、走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案件;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治安管理处罚裁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分析研究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状况,拟定林区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业务宣传工作。负责处置全县林区突发事件。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武器、弹药、警械、被装等装备的计划、管理、配发工作。

  • 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属正科级单位,罗平县人社局批准内设机构数5个,行政编制数14个,其中部门领导职数3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个。现有内设机构数3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水沟林区派出所。行政在职人数14人,其中部门领导人数2人,内设机构领导人数2人,工勤人数2人。

  •  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党建为引领促队伍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民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理论武装和纪律建设成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压实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管党治党基础,为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始终把民警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合格党员。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民警廉洁从警,加强内部督查力度,强化监督手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了干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杜绝了奢靡之风。
2.坚持抓好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我局始终把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学习当作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多渠道为民警搭建学习平台,切实加强和积极参加刑侦业务、信息采集、执法办案、法制业务、警衔晋升、干部在线学习等各类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同时,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使民警的工作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减少和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真正让每个民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全面落实民警上岗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一线民警必训制度,提高森林公安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技能。通过教育来规范民警警容风纪和执法行为,从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使民警纪律作风更严明,进一步树立了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
(二)持续加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力度
今年以来,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面加大刑事、行政案件查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目标。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双严行动缉枪治爆等一系列专项严打整治行动,有效地打击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认真抓好林地、木材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征占用林地和木材经营行为。加大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双严行动,切实做到源头管控;四严;,即严管进山火源、严控野外用火、严处违规违法、严防重点人员,深化预防措施,坚决消除引发森林火灾的源头隐患。认真履行林区禁种铲毒、配合打击毒品犯罪和林区禁毒宣传三大职责,充分发挥林区禁毒工作主力军作用,积极开展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和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90起,办结90起,其中受理行政案件81起、查处81起,林政处罚81人,立刑事案件9起、破获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
(三)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执法和法制培训。通过采取全警普训、视频教学、网上操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民警业务素质,全面提升民警执法水平。二是加大内部执法质量的监督检查。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严把案件审核关。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检查的方式,将执法考评融入日常执法工作中。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没有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加强沟通联系、统一执法思想。在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采取积极与检、法机关沟通联系,召开联席会议对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更好地为森林公安执法提供法律保障。四是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查整改,对刑事案件从管辖、立案、勘验、检查、鉴定、辨认、讯问、逮捕、侦查终结、移送等方面检查整改;对林政案件从接处警、立案、询问、处罚意见、处罚决定、结案审批等方面检查整改。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通过开展案卷评审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提升了案卷质量。五是继续抓好执法突出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
(四)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
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加强信息化普及,强化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提升森林公安信息化运用水平,积极协调筹措资金30000余元,采购了一批先进的办公设备应用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中。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各种信息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办公和执法效率,提升森林公安的作战能力。
(五)平安林区建设深入推进
一是充分利用平安林区建设载体,进一步促进林区和谐稳定。积极统筹开展“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两项工作,在突出平安创建鲜明主题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的基础保障,想方设法强化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以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效带动“平安林区”创建工做深入开展。二是加强跨区域警务协作,实现多边互赢。各级把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转移,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夯实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防盗滥伐、防乱垦乱占的村民自治组织。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和基层林业站所职能作用,继续开展以“三情”、“四网”、“两管理”为重点的基层基础业务建设。三是积极开展林区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为严厉打击林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强化枪爆物品管控,确保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积极组织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四是加强林权纠纷排处,构建林区和谐林农关系。始终把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尚未解决的林权纠纷为重点,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的制度措施,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确保不发生大的涉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同时,积极采取教育、疏导、协商等办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及时、妥善调处林区矛盾纠纷,确保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抓“林区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林区”创建,确保了林业系统内部安全稳定、全县未发生大的涉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林区治安形势平稳。
(六)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深入发展
群众工作是森林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局领导带头访问民情、访察民意,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群众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要求,深入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以“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为目标。按照“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的要求,积极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不断改进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定期到联系户家中走访、慰问,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下拨扶贫工作经费2.5万元。全体干警积极参与“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主动联系困难群众,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为群众讲解党的扶贫政策,因地制宜帮助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动力。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深了警民关系,为罗平顺利“脱贫摘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单位0个。截至2018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财政部分供养2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部门财务总收入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万元(本级财力4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302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本级财力支出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33.1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部门在职职工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2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6.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70万元,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住房保障支出16.4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6.4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2130201基本支出371万元,2130213项目支出100万元)。
本级财力支出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33.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3.96万元,津贴补贴150.67万元。奖金3.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21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万元,住房公积金16.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协勤人员工资75.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7万元(其中办公费16.71万元,印刷费0.64万元,培训费1.54万元,水费0.72万元,电费0.72万元,差旅费4.62万元,公务接待费2.68万元,工会费2.74万元,福利费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服务支出1.1万元(其中抚恤费1.1万元)。项目支出全部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0万元,被装购置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部门没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加人员1人,2018年规范工资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部门职工工资有所上调,因为工资调增,相应的以工资为基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随之增加,所以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82.5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主要原因。
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变动的原因是因为办案经费补助。
八、其他公开信息

  • 专业名词解释。

     1.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1)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而擅自占用林地;(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林地,即少批多占林地的,其中一部分林地的占用经过合法批准,一部分林地的占用则未经批准;(3)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林地,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林地。
      2.无证运输木材:无证运输木材和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区别有两个方面: 1.无证运输木材指的是木材的货主,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指的是运输车辆的车主。 2.在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6.47万元,全部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21.71万元,印刷费2.64万元,水费3.72万元,电费5.72万元,差旅费24.62万元,邮电费10万元,培训费6.54万元,公务接待费12.68万元,工会经费2.74万元,福利费1.1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被装购置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32.92万元,2019年与上年对比减少96.45万元,全部是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印刷费减少3.29万元,会议费减少10万元,培训费减少3.46万元,水费减少0.7万元,维修护费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万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量化费用开支;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三是严格控制会议及活动,节约会议开支;四是从严安排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详细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团体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是车辆正常运行燃油费及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减少5万元,是单位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一切从简。对比上年本单位实际支出情况,预算公务接待费12.68万元,预算接待批次285次,接待人数2536人,公务接待费主要是单位开展业务正常支出及专项行动支出。2019年比上年增加3.29万元,是因为预计2019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会在罗平召开。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部门绩效情况。
为引导部门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7】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本着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本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附件:罗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
二O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监督索引号530324110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