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在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上
罗平县财政局长 皇甫昌平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报告罗平县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请审议。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经省级决算,2017年,全县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121265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115747万元增5518万元,增长4.9%。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30490万元,比上年同期32308万元减1818万元,下降5.6%(上划中央两税完成19836万元,比上年同期21274万元减1438万元,下降6.8%);省级收入完成6691万元,比上年同期8271万元减1580万元,下降19.1%;市级收入完成798万元,比上年同期487万元增311万元,增长63.9%;县级收入完成83287万元,比上年同期74681万元增8606万元,增长11.5%。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01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78000万元的100.2%,比上年同期72026万元增5986万元,增长8.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068万元,比上年同期54959万元减4891万元,下降8.9%,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4.2%;非税收入完成27944万元,比上年同期17067万元增10877万元,增长63.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8%,比上年提高了12.1个百分点。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246917万元,比上年248463万元减1546万元,同比下降0.62%。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1033万元,比上年1634万元减601万元,下降36.8%,主要是增值税五五分成改革后扣减11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1223万元,比上年151746万元减10523万元,下降6.9%;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4661万元,比上年95083万元增9578万元,增长10%。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272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0000万元,置换债券3272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556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364394万元的97.6%,比上年327547万元增28022万元,增长8.6%;转移性支出完成11961万元,比上年8244万元增3717万元,增长45.1%,主要是检察院、法院、审计局上划省级增加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72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275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5275万元的100%,比上年2638万元增2637万元,增长100%。转移性补助收入2508万元,比上年4914万元减2406万元,下降49%;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45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7452万元的100%,比上年7898万元减446万元,下降5.6%;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6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00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2万元。
(二)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收入合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12万元+转移性补助24691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27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万元+调入资金32535万元=400250万元。支出合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569万元+转移性支出1196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2720万元=40025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年终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收入合计=县级政府基金收入5275万元+转移性补助收入2508万元+上年结余11万元+专项债券收入4300万元=12094万元。支出合计=基金支出7452万元+上解支出61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300万元=11813万元。基金结余=收入合计12094万元-支出合计11813万元=281万元。上解61万元是决算时,基金没有按照级次进行入库。
(三)地方财政可用财力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可用财力。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12万元,转移性补助收入246917万元,剔除专项转移性补助104661万元、转移性支出11961万元,县级实际可安排财力208361万元。其中:内生财力66051万元,比上年63782万元增2269万元,增长3.6%,占可用财力的31.7%,比上年提升了2.3个百分点;外生财力142310万元,比上年153380万元减11070万元,下降7.2%,占可用财力的68.3%。按全供养人员14295人计算,人均可用财力为14.58万元,人均可用财力比上年减0.29万元;按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57.2万人计算,人均可用财力3643元,比上年3823元减180元。总体上看,可用财力总量小,人均支出水平低。
2.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75万元,上年结余11万元,转移性支出61万元,县级可用财力5225万元。
(四)按经济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56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156591万元,占实际支出总额的44%;保运转支出55829万元,占实际支出总额的15.7%;保基本民生支出62713万元,占实际支出总额的17.6%;保其他民生支出43256万元,占实际支出的12.2%;促发展支出34308万元,占实际支出的9.6%;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872万元,占实际支出的0.8%。在保运转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1953万元,占保运转支出55829万元的3.5%,比上年同期2286万元减333万元,下降14.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1万元,比上年同期1114万元减203万元,下降18.2%,公务接待费1042万元,比上年同期1257万元减215万元,下降17.1%。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全县各部门实际支出3482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992万元,占实际支出的41.9%;商品和服务支出37244万元,占实际支出的1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324万元,占实际支出的24.2%;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918万元,占实际支出的0.8%;基本建设支出4582万元,占实际支出的1.3%;资本性支出68482万元,占实际支出的19.7%;对企业的补助支出4751万元,占实际支出的1.4%。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52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300万元。部门形成实际支出711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5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的9.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的0.8%;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的0.4%,资本性支出63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的89.2%。对企业的补助支出2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的0.4%。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比重达89.2%,其次是职能运转经费,比重达9.3%。
二、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一)返还性收入安排情况
当年返还性收入1033万元,该项收入是按体制计算进入县级财力,用于工资发放。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1223万元安排使用情况
1.体制补助收入550万元,税返定补500万元,合计1050万元,年初打入财力安排用于工资发放。
2.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5165万元,全部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民生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2445万元,运转经费272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60万元,教育支出1937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476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农林水支出2618万元。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8826万元,年初打入县级财力,安排用于人员经费13626万元,机构运转5200万元(含公检法司保障经费县级承担部分)。
4.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920万元,主要是药监、工商、质监部门下划补助,全部安排用于三部门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
5.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416万元,主要是中央承担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全部安排用于公安、司法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支出。
6.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2191万元,除教育绩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884万元用于教师绩效改革外,其余全部按指定用途安排用于教育公用经费、困难学生补助和中小学校舍建设等。
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6558万元,全部按指定用途安排用于城乡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支出。
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20004万元,除用于公共卫生、基层医疗机构绩效改革补助68万元,其他全部按指定用途安排用于城乡医疗保险支出。
9.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87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解决农村村庄道路、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10.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561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农业生产资料补贴、农业产业化及粮油生产补贴等。
1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200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生态功能建设和维护。
12.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094万元(含调整工资、农村税费改革),除国有林场改革补助43万元安排用于国有林场改革补助外,其余全部安排用于工资发放和乡镇(含村居委会)生活补贴。
13.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483万元全部按规定安排用于扶贫支出。
14.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13万元,是省、市补助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安排用于事业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5.结算补助收入6872万元安排情况。边疆津贴1703万元安排用于人员经费;鲁布革税收转移补助600万元,打入县级财力统筹安排;天然林保护200万元、退耕还林22万元、村干部绩效补贴490万元、市对县综合考核奖励445万元、其他补助3292万元,按指定用途安排使用;年终决算补助100万元用于平衡当年预算,下年按指定用途安排使用。
(三)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4661万元安排情况
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4661万元,属上级指定用途的专项补助或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须专款专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预算指标用途拨付使用。但部分专款由于上级预算指标下达时间较晚,当年内项目无法实施,资金无法拨付,加之财力缺口大,用于弥补当年财力缺口。未安排的专款结转在下年度预算中按用途、项目安排。
三、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万元,2017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平衡当年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零。
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7679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经请示政府同意全部安排用于养老保险及津补贴、奖励性绩效等增加的支出。
四、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2017年,全县投入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达284218万元,比上年同期263063万元增21155万元,增长8%,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9.9%。
五、2017年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及偿还情况
截至2017年底,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的债务余额1428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8067万元(一般债券128040万元,存量债务27万元),专项债务(专项债券)14780万元。2017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702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4272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43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42720万元中,置换债券32720万元用于置换2014年政府债务系统锁定的政府一般债务;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0000万元,用于提升城乡人居建设3460万元、用于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98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运行经费1500万元、用于扶贫项目1060万元(产业扶贫500万元,扶贫贷款利息460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4300万元,用于置换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土地形成的专项债务。
六、县级初算与省、市级决算对比说明
2017年年终决算,在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上与省级最终算账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是部分决算项目是由省、市级确定的,县级无法确定准确数据,具体差异是:省级最终算账的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246917万元,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245883万元增1034万元,原因是决算补助收入增加1034万元。上解支出11961万元,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11819万元增142万元,主要是体制上解减23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增373万元。调入资金32601万元,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33493万元减892万元。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2017年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欠拨上级专项补助75874万元,其中:当年上级专项补助59790万元、历年结转上级专项补助16084万元,加之年终为确保预算平衡,清理存量资金及借款调入32535万元,县级财政隐形收支缺口108409万元,并呈现逐年增大趋势。2018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抓住机遇,克服困难,采取得力举措,撸起袖子加油干,切实解决财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完成2018年度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资按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重点民生支出及时安排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