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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
  • 2019-02-27 15:47

监督索引号53032412065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经贸、科技、信息产业、外事、专利及知识产权、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贸、科技、信息化的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的政策建议,推进工矿、商贸流通企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统计、监测、分析、预测全县工业、经贸、科技、信息领域发展情况,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县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酒类专卖、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工业、经贸、科技、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编制部门预决算,研究多渠道增加工业、经贸、科技和信息化投入的措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经贸、科技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和备案。负责工业、经贸、科技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涉外工作,加强外事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和推进物流企业发展;负责电力、成品油监管工作,保障电力、成品油有效供给。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管理;负责墙体材料及室内装璜材料的管理、推广及应用工作;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及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指导工业、经贸、科技和信息化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协调行政区内的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负责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依法进行宏观管理及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科技项目的技术消化创新,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的备案和申报工作;组织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协助企业做好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参与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负责指导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强化“12312”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贸流通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进出口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进出口计划;负责全县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对外技术、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负责推进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承担全县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罗平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参与全县对外开放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审核转报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并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国际援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科技计划指南、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办法;建立科技项目库,负责科技项目、成果的申报管理及奖励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非公企业科技创新及管理;协调科技普及、培训工作。负责知识产品权工作;负责全县专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罗平县专利工作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的专利工作,协调专利运用,调处专利纠纷;负责科技行政执法,查处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协调指导全县专利文献的研究和开发利用。推动与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拟订科技交流与合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有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无线电通信业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的政策建议。负责无线电通信管理工作及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广播电视网(含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电信、移动、联通网,计算机及电子政务等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实施;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项,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无线电应急预案制定及实施,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有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制定全县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督促和检查全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在因公派出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案件,协同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涉外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负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外事调研,跟踪、了解世界政治、经济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地对外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拓展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组织接待来罗平访问的重要外宾,接待来罗平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人员。指导和协调全县有关部门做好外国记者来访活动的安排,指导和协调外国专家和留学生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开展涉外宣传工作,协同审核本县重要涉外报道资料和其他有关文稿,审核报批全县涉外来访的邀请和接待计划,参与涉外民事、刑事案件的处理;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国际合作项目的有关事项,审核、报批全县有关单位或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及接受国外援助等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以罗平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公布内容为准。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中小企业科、生产力促进科、发展规划科、工业园区科、盐务管理科、节约能源科、能源保障科、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大队、贸易服务管理科、市场体系建设管理科、经济运行调节科、工业高新技术科、社会农村科技发展科、知识产权科、通信管理科、信息化推进科、外事科、财务科22个科室。2017年末实有人数68人,其中在职人员62人、离休6人、退休人员43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食盐准运审核。
2.食盐批发前置审批和零售许可。
3.供电营业许可(初审)。
4.区域内供电企业事故限电方案审批。
5.全县性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成立审批。
6.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开工前备案及实用和用途改变审批(初审)。
7.高耗能的特种设备节能审查。
8.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申报。
9.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审查。
10.耗能设备操作岗位证的颁发(初审)。
11.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初审)。
1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初审)。
13.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初审)。
1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初审)和备案。
15.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初审)。
16.清洁生产审核(不含强制性审核)。
17.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审核申报。
18.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使用(初审)。
19.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合格证(初审)。
20.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初审)。
21.三、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初审。
2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工程师资格申报(初审)。
23.财政投资为主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前审查(初审)。
24.软件企业认定(初审)。
25.软件产品登记(初审)。
26.无线电频率许可(初审)。
27.法定权限内无线电台(站)设置许可(初审)。
28.无线电呼号许可(初审)。
29.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许可(初审)。
30.无线电监测许可(初审)。
31.无线电台操作人员资格许可(初审)。
32.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审批(初审)。
33.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初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罗平县商务局因机构合并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人数62人,编制人数60人。其中:行政编制41名,比上年增加4名,原因为根据罗编[2017]9号(《罗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罗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要求,罗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5名;编办减少1名工勤人员编制。行政年末实有人数51人,人数差异10人,原因为根据罗办发[2015]65号文件有要求,罗平县商务局合并16人,但未合并编制。事业编制数19名,比上年增加8名,原因为根据罗编[2017]16号(《罗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罗平县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批复》)文件要求,罗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核定事业编制8名。事业编实有人数11人,人数差异-8名,原因为罗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编人员暂时未定。
       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4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2017年收入2924.20万元,占全年收入100%。基本收入1164.24万元,占总收入的39.81%;项目收入为1759.96万元,占总收入的60.19%。2017年收入2924.20万元,相比上年减少1375.22万元,原因为项目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2017年支出2909.2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占全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164.2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0.02%;项目支出1744.9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9.9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1.25万元,占全年支出28.23%;商品和服务支出142.6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54万元,占全年支出8.92%;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9.00万元,占全年支出0.31%;其他1676.73万元,包含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企业政策性补贴998.73万元、罗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债务利息支出678万元),占全年支出57.64%。2017年度基本支出1164.24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157.7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车补,职务职级工资增加、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2017年项目支出1744.95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1650.25万元,原因为2017年项目工作经费未给,申报项目减少,项目专项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4.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72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增加幅度大、职务职级工资等增加。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1.25万元,占基本支出70.53%;商品和服务支出83.4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7.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54万元,占全年支出22.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4.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0.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申报项目减少;项目未完工、未进行验收等项目资金结转到下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为:商品和服务支出59.2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9%;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其他1676.73万元,其中998.73万元为对企业政策性补贴经费,占项目支出的57.24%;678万元为罗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债务利息支出,占项目支出的38.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4.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557.52万元,主要原因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全部用于对企业政策性补贴;
2.科学技术支出56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0%。主要用于补发工资福利支出101.67万元;对企业政策性补贴463.57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主要用于支付离休工资66.41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15万元;支付死亡抚恤15.42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
6.节能环保支出13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全部用于云南省罗平县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节能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7%,主要用于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72.77万元;罗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债务利息支出678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4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2%,主要用于支付工信系统工资571.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4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48.56万元;支付信息安全建设29万元;支付对企业政策性补助211.14万元。
9.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全部用于支付对企业政策性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12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全部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5万元,全部用于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5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2万元,完成预算的65.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12万元,完成预算的58.1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缩减了公务接待费17.38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86万元,下降2.5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缩减了公务接待费0.0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占27.17%;公务接待费支出24.12万元,占72.83%。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其他乡镇、城市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4.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12万元,公务接待批次140批,公务接待人次120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领导检查工作、乡镇相关人员办理事情、其他工作的相关单位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33.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4.12万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3辆,公务接待批次为140批,公务接待人次为1207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0.8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0.8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运行维护费汽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减少;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0.02元,主要是因为来访人员次数减少;
③、公务接待批次减少10批,主要是因为来访人员次数减少;
④、公务接待人次增加207人,主要是因为来访人员增多。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0.86万元,主要是因为来访人员批次减少,公务接待费费用减少了。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促“三公”经费下降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上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治理 “三公”经费,做到增收减支,坚决制止和狠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促“三公”经费下降。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勤廉意识。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市县委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张贴廉政警句名言等,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勤廉意识。
       二是廉洁从政,党员干部带头做表率。局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好表率,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严格做到不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严格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自觉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三是厉行勤俭节约,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坚决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工作日禁止午间饮酒。实行出差、学习、培训、检查审批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倡导全局干部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不搞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及借机敛财行为。
       四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内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制定,规范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会议活动、公文管理、印章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务用车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从而实现了以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健全了工信局内部管理体系,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升工信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高效规范、依法廉洁履行职能。

  •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7%,主要原因分析为主要原因为45.58万元的交通补贴在以前的工资福利支出现列支为其他交通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17万元、印刷费0.006万元、差旅费1.52万元、培训费6.44万元、工会费13.91万元、福利费6.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其他交通费45.5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资产总额55583813.55元,其中,流动资产51625911.78元,固定资产3957901.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0798.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7251.92元。增加房屋建筑物200平方米,账面原值382298.93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69784.84元;商务局合并1辆,账面原值369783.9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88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785元,主要是购买罗平县园区管委会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900元,主要是采购工程相关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80200元,主要是罗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长青片区等各项工程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各种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设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多数人都已使用了无线电发射设备,如:移动电话机(PHS、GSM、CDMA手机)、无线寻呼机、无线电对讲机、无绳电话机、移动通信基站、直放站、无线公话、无线网络设备、卫星及地球站、微波设备等。
2.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大水井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7.“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7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032412065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