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3401000
第一部分 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和落实全县信访工作任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的信访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意见;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境内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去市、到省和进京上访,参与解决群体性上访案件;办理国家、省、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直接查办重点信访案件;并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并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综合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问题,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人员划到社保中心管理。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年度收入合计35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51万元,原因为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5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72万元,占总支出的80.39%;项目支出70.17万元,占总支出的19.61%。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32.51万元,主要原因为信访工作经费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59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职务、职级增加等。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66%;商品和服务支出18.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12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信访工作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办公费3.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82%;手续费0.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3%;水费0.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64%,电费0.6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8%,邮电费2.4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45%,差旅费33.4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7.70%;培训费2.7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95%;公务接待费6.7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66%;劳务费2.0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5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2.51万元,主要原因为信访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7.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8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1.70万元;离休费11.4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0万元,完成预算的79.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预算的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预算的88.8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24万元,下降1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3万元,下降3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占35.95%;公务接待费支出7.11万元,占64.0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省市级开会,接上访人员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7.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接待人次640人。主要用于市级领导、相关部门、乡镇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11.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11万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批次为215批,公务接待人次为640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2.2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2.23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公车拍卖1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0.01万元,主要是因为来访人员减少;
③、公务接待批次减少5批,主要是因为来访人员批次减少;
④、公务接待人次减少10人,主要是因为来访人员减少。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2.2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公车拍卖1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7万元,主要原因为交通补贴在以前的工资福利支出现列支为其他交通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01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39万元,差旅费3.12万元,会议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工会费0.99万元,福利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9.6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信访局资产总额1415361.06元,其中,流动资产542840.20元,固定资产872520.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766.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2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6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大水井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