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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2019-02-27 16:18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本县供销合作经济的管理机构,是政府确定的重要涉农部门之一,是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参公单位。其主要职责:研究制订本级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指导供销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协调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办联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加强指导,促进健康发展;保障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供应,技术的咨询,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履行供销社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职责,加强社有资产的营运、管理和监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各项工作。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会科、经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等职能科室。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和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罗发[2016]38号文件精神。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提升为农服务的综合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巩固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完善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服务,大力推进治理机制创新、组织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服务方式创新,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努力实现供销社的跨越发展,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考核责任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行政单位0个。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78,783.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8,783.3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合计437.88万元与上年收入合计391.82万元增加11.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378,783.33元。其中:基本支出2,938,783.33元,占总支出的67.11%;项目支出1,440,000元,占总支出的32.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合计437.88万元与上年支出合计391.82万元增加11.76%,其中:基本支出293.88万元与上年支出366.82万元减少19.98%,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人数减少;项目支出144万元与上年支出25万元增加460%,增加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072.00元。与上年的39,092.05元,增加122,979.95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发放工资“公务交通补贴”调到“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元。与上年的200,000元,减少50%,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探索发展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及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创新农产品流通服务、完善日用消费品服务体系、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社功能,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8,783.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的3,918,172.21元对比,增加11.76%,增加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0,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在职人员工资增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74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30,090.69元, 死亡抚恤307,658.4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91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50,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560,03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0,000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750,000元。
6.住房保障支出136,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00元,支出决算为3,312元,完成预算的7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12元,完成预算的78.8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接待开支。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174元,增长5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74元,增长54.9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接待任务加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00元,与实际支出3,312元,没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31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支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1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1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发生的接待支出。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3,31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12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0辆,公务接待批次为6批,公务接待人次为56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增加支出1,174元,主要是因为是2017年接待任务加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00元,与实际支出3,312元,没有增加。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或增加)支出0元,无发生支出;
②、公务接待费增加支出1,174元,主要是因为接待任务加重;
③、公务接待批次增加3批,主要是因为接待任务重批次增加;
④、公务接待人次增加20人,主要是因为接待任务加重批次增加,人次增加。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是2017年接待任务加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00元,与实际支出3,312元,没有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072元,与上年的39,092.05元对比增加314.59%。主要原因分析发放工资“公务交通补贴”调到“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73,287.60元,其中,流动资产73,287.6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233.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287.60 73,287.6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供销社本级(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供销社本级(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