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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
  • 2019-02-27 17:12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1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是承担罗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对全国、云南省、曲靖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2)对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
(3)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4)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5)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6)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一府两院”的工作;督促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组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也是创新发展、奋发有为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1、严守政治规矩,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汇报人大工做情况,主动报告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事项,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县委领导下卓有成效地推进。
2、围绕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主动将人大工作融入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围绕县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常委会领导积极落实包保任务,主动争取和协调资金,深入马街、罗雄、钟山、旧屋基等乡镇(街道),带头开展各项工作。认真抓好脱贫攻坚“挂包帮”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走访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村庄道路建设、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等难题。
3、服务工作大局,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党的主张经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2017年,依法对教育、交通、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作出各类决议决定7项,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人事票决、宪法宣誓等制度,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4、紧盯经济运行,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把经济发展作为监督重点,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专题听取县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预算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听取县政府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批准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确保全年经济平稳运行。
5、关注民生改善,促进改革成果共享。围绕民生、民利开展视察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活动,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
6、突出民主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环境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治安处罚法》《云南省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最大限度地维护生态文明、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人大常委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1108468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84680.8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7.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59.25%,这个主要是本年增加了项目指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11084680.88元。其中:基本支出8394680.88元,占总支出的75.73%;项目支出2690000元,占总支出的24.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11084680.88元,比上年增加47.98%,基本支出839.47万元,比上年增加55.59%,这个主要是因为上年的项目经费在本年列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269万元,比上年增加28.4%,这个是因为项目指标增加。工资福利支出497.62万元,比上年增加71.54%,商品和服务支出48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78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9%,这是因为本年抚恤金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8.53万元,这是本年购买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94680.88元。与上年对比,上年的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95470.96元,增加了55.58%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人员工资调增,另一方面因为上年的项目经费在本年列为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0000元。与上年对比,上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5000元,增加28.4%,主要原因是因为项目指标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如下:项目收入26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9万元,全部列支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84680.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上一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0470.96元,比上年增加47.9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01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707元,完成预算的5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000元,完成预算的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707元,完成预算的45.9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为目标,以厉行节约、强化廉政建设为目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党风廉政建设、《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和自学。同时,根据部门职责,结合工作需要,制定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8768.95元,下降4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5575.35元,下降5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193.6元,下降29.2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车辆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另一方面是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00元,占37.7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707元,占62.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下乡、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70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70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及其他外来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20670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8707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2辆,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批,公务接待人次为900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148768.95元,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是公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车辆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另一方面是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95575.35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车辆减少;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53193.6元,主要是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③、公务接待批次减少115批,主要是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④、公务接待人次减少200人,主要是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是公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车辆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另一方面是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0718.20元,与上年对比1560486.56元,主要原因去年的项目经费有些今年列为了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罗平县人大常委会资产总额2111876.04元,其中,流动资产511250.04元,固定资产16006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8190.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70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7257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2111876.04511250.04 160062688700071362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260元,主要是购买办公桌,电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2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和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可以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和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可以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人大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人大代表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
七、一府两院:具体指政府、法院、检察院。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活动。由此决定了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简称“一府两院”)的关系是:1、决定与执行的关系。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行使立法、重大事项决定、选举和任免、监督等国家权力。人大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定,“一府两院”必须执行。2、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代表人民拥有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权。“一府两院”必须依法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3、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反映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在这一前提下合理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既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避免不必要的牵制,使各个国家机关既专司其职又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