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80101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是承担罗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对全国、云南省、曲靖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2)对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
(3)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4)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5)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6)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一府两院”的工作;督促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组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7)联系在罗平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罗平县参观接待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和中发【2001】18号、云发【2001】19号文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若干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之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设8个正科级单位为“二室六委”,具体为: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农业环保工作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紧紧围绕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部署,按照《中共罗平县委关于批转<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进了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为罗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以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工作会议、县委全会精神和《监督法》《云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为核心,在围绕中心上、服务大局上着力,以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对计划、财政预决算工作的监督听取县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听取县政府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批准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督促县人民政府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保障财政资金高效运行。二是加强对重大事项和民生问题的监督,运用调查、检查等监督方式,积极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医疗、养老、健身、教育等民生实事落实。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森林罗平”建设工作调查检查。对县政府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促进城乡“一水两污”工作、违法建筑治理和《罗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实施细则(2018—2020年)》得到有效落实。全力配合上级人大开展脱贫攻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落实情况、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曲靖市环境保护工作、阿岗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视察、调查6次,提出建议30余条,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全县人民。三是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审计局、县司法局的工作进行了工作评议,提出评议意见8条,促进职能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其工作开展。四是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健全和完善信访处理转办、交办、督办、反馈机制,加大对重要信访件的督促办理力度。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2件(次),90余人次,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有效化解了社会各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五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支持“七五”普法工作,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和宪法宣誓活动,积极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相关法律知识,全民法治意识和守法意识得到提升。
(二)人事任免规范有序。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健全完善任前法律考试、任职表态、任后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及时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2人次、任职发言23人次、宪法宣誓56人次,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人,免职25人,终止县人大代表资格8人,确保了县委重大决策和人事意图的圆满实现。同时,加强对选举和被任命人员的监督,依法对23位政府组成部门领导进行述职评议,进一步强化了干部对宪法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有效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三)代表工做深入扎实开展。一是加强履职保障。运用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赠送资料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每月向县人大代表寄送《中国人大》《云南人大》《曲靖人大》,及时向代表传递人大工作信息,为代表履好职、尽好责打下坚实基础。全力保证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对无职人大代表给予履职补助,确保代表活动和代表履职正常有序地开展。二是搭建履职平台。加大“人大代表活动之家”规范化建设力度,提质改造和新建19个“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为代表学习培训、履职交流、议政督政提供平台和阵地。狠抓“三联”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联系组成人员、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在“三联”互动中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拓宽代表履职渠道,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工作评议会和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154人次,推荐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的听证、座谈、庭审等活动20人次,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三是加强对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为督促承办单位切实做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99件建议的办理工作,研究出台《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2018年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通知》,把每一件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责任明确到每一名分管领导,细化到每一个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建议交办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面商率、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逐步得到落实和解决。
(四)围绕全县大局助推发展。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领导班子主动担当,积极参与县委安排部署的脱贫摘帽、包乡驻村、重点项目建设、阿岗水库建设、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人居环境提升、督查督办等工作。在参与脱贫摘帽工作中,做实做细“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常委会领导严格落实包乡驻村任务,选派3名干部到联系点驻村帮扶,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每人包保3户以上贫困群众;迎“国检”期间,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坚持下沉在乡村一线,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3人。在职实有人数3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2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部门财务总收入1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1万元(本级财力12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万元,项目支出498万元。
从功能科目来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情况如下,行政运行510.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万元;会议费70万元;人大监督1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0万元;代表工作143万元;其他人大事物80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65.16万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89.8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费20.16万元;住房公积金37.43万元。
2010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民生基本保障支出。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的财政预算收入由县级财政安排,县级财力安排预算数共计1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98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数中,工资福利支出619.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8万元。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中,没有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为26万元;公务用车费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2019年三公经费总安排3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的财政预算收入由县级财政安排,县级财力安排预算数共计108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95.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86万元。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的财政预算收入由县级财政安排,县级财力安排预算数共计1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98万元。与上一年相比,基本支出数增加227.4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数比上年增加,这是因为规范工资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部门职工工资有所上调,因为工资调增,相应的以工资为基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随之增加,所以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586万元,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498万元,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88万元,主要是因为县财力紧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51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量化费用开支。全部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9.6万元,工会经费9.21万元,福利费3.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7]61号)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已经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与自检自测评价体系建设,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管理,调整下年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根据自检自测评价情况,不断补充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
附件: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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