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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2-27 21:36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3400000
罗平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和落实全县信访工作任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的信访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意见;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境内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去市、到省和进京上访,参与解决群体性上访案件;办理国家、省、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直接查办重点信访案件;并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并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综合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问题,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信访局属正科级单位,罗平县人社局批准机构编制文号是罗编(2012)32号,罗平县人社局批准内设机构数3个,行政编制数9个,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个,工勤编制数1个。现实有内设机构数3个,行政在职人数8人,其中部门领导人数5人,内设机构领导人数0人,工勤人数1人。罗平县信访局2017年年末人数为11人,其中在职10人,离休1人,与2016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划到社保中心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信访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整体效能和水平。创新工作格局,延伸工作触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动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重视源头预防,提高初信初访办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直接抓,信访业务人员具体抓,形成政令畅通、快捷高效,构建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期限,负责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人提出的初信初访事项,并进行协调、督办,努力提高初信初访办理水平。三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严格落实初信初访办理制度和办法。
(二)提高网上信访办理质量,严格督查督办。县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强网上信访办理的进度要求、办理质量的审查、审核力度;对责任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完备或录入要素不全的信访件,达不到结案标准的,一律要求重办,直至办结;对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超期未办结的,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群众非正常上访的,将按年度信访工作考核责任书进行责任倒查和追责。
(三)强化领导大接访,推动信访案件有效解决。继续将“县级领导大接访”作为化解社会热点、难点及信访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集合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每月由县级领导轮流到信访局接待来访群众,当场回答群众的提问,当场解决信访问题,当场安排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办理时限,确保信访群众所反映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把“各级党政领导下访约访”作为体察民情,帮难解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带着感情抓信访,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领导包保,加大力度化解信访积案。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信访积案及信访老户诉求问题的梳理、研究,通过逐案分析研究信访积案及信访老户诉求症结,对重复赴省进京上访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调处,按照“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的要求,抓好疑难信访问题的处理,克服包案不办案、“只挂帅、不出征”现象。进一步加大化解力度,力争通过领导包案、逐案排查、逐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案化解方案,将信访积案和老户问题逐步得到有效化解。2018年,将集中人力物力重点化解胡玉香、李春莲、冯仕忠、何桂莲等信访积案,只要这几件重点案件得到化解,罗平到省进京信访总量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五)突出依法治访,进一步加大非访整治力度。对长期致力于通过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来实现既得利益最大化的信访老户,在千方百计解决其合理诉求和家庭困难救助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开展法制谈话和思想疏导工作,通过政策和法律宣传使其知晓违法上访的严重后果,回到正确解决问题的渠道上来。对执迷不悟,执意反复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打击处理。罗平县已成立依法打击信访活动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并初步确立了打击目标,下步将进行依法打击,有效震慑长期违法上访的有关人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人。
退休人员4人,离休1人。
2016年公车改革后,现有1辆公务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1.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31.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1.6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1.6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431.6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1.6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3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6万元,项目支出245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43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2.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部门在职职工工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5万元,主要用干部门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和信访救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4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65万元, 主要用于发放部门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9.3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3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住房保障支出10.88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0.8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43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6万元,项目支出245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4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89万元,津贴补贴63.64万元。奖金2.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25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3万元,住房公积金10.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1万元(其中办公费0.3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3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工会经费1.99万元,福利费0.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服务支出28.55万元(其中离休费9.93万元,退休费18.6万元,奖励金0.02万元)。项目支出24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35万元(其中办公费12.4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4.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4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费7万元,会议费3.3万元,培训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9.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0万元,奖励金90万元)。

  •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本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本单位无中央配套支付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本单位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规范工资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部门职工工资有所上调,因为工资调增,相应的以工资为基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随之增加,所以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245万元,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245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省级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用途不固定。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5.01万元,全部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2.7万元,印刷费5.3万元,手续费4.5万元,水费3.15万元,电费4.3万元,差旅费51.5万元,维修费7万元,会议费3.3万元,培训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16.45万元,劳务费9.5万元,工会经费1.99万元,福利费0.9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6.45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16.4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2018年预计接待220批次,700人,国内接待人均预计支出金额120元;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无预算,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为0。2018年“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的原因为:为了响应上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减缩开支,能不接待不接待,能减少陪餐人数就减少陪餐人数;出差及下乡时,能一次完成的任务就一次完成,减少车辆往返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分别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2018年预计不购入公务车,车辆保有量为1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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