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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
  • 2019-02-27 21:38

监督索引号53032412034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为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管理职权,依法对煤炭生产和流通秩序实施监管,拟定全县煤炭产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去产能、矿村维稳等工作,负责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煤炭供需调节和应急保障,组织协调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岗位人员资质管理,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办公室、安全监管科、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教育培训科、财务稽查科、煤矿安全信息调度中心7个职能科室,同时,下设罗平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罗平县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罗平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罗平县阿岗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所、罗平县马街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所5个下属事业单位,现有行政、事业编制正式人员64人,聘用安全监管人员8人,聘用驻矿安全监督员30人,共计102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罗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罗平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的通知》(罗编字〔2006〕6号)、《罗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罗平县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等机构的批复》(罗编〔2007〕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5个下属事业单位承担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煤矿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行政执法,依法对违法违规煤矿做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抽采(放)设计、瓦斯防突设计等安全项目的审核上报;负责组织煤矿年度采掘作业审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审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措施;负责地方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资质管理等工作;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负责行业内部有关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1.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大幅度增长。2017年度我们狠抓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强化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督促煤矿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和建设,全县复产矿井7对,其余11对矿井仍处于停产整顿状态,生产原煤110.7万吨,同比增长68.2%,完成目标任务110万吨的100.6%;实现煤炭工业产值7.2亿元,同比增长212.5%,完成目标任务7亿元的102.9%;9对矿井纳入煤炭行业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688万元,同比增长142.7%,完成目标任务3亿元的145.6%. 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超额完成。
2.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7年,我们狠抓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截至12月底,全县煤矿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零。一是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与县煤炭局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重奖重惩和一票否决制度;多次召开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涉煤事项优先研究、队伍优先建设、经费优先保障。二是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一矿一策、一矿一组、一矿一位领导”的要求,县煤炭局成立了14个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组,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联系到具体煤矿,煤管所职工挂钩联系到每一个具体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24小时驻矿监督管理等工作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联系领导、监管组组长、监管组成员、煤管所挂矿人员和驻矿安全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并对以上有关人员到矿检查和下井检查任务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履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严密的安全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三是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安全监管组坚持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石心肠,督促煤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把《煤矿安全规程》、“回头看”制度、风险岗位管理办法、建档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规程规章落到实处。
   3.煤矿转型升级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国发[2016]7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煤炭去产能和产能减量置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按时完成了2016年度上级下达我县的60万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龙驰煤矿签订了自愿退出承诺书,省煤炭工业局撤销了该矿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该矿职工安置分流方案已公示备案,并通过省、市、县验收,2017年2月,中央、省、市、县筹集的7290万元煤矿退出奖补资金已全额兑现到龙驰煤矿。二是多次召开煤矿业主座谈会,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炭去产能和产能置换工作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引导煤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妥善处理和防控煤矿产能减量置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煤矿和谐稳定。三是结合我县煤矿实际,认真编制我县煤炭产能减量置换方案并按时上报,协调上级部门帮助煤矿解决项目核准、两个设计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我县实施机械化改造建设的18对矿井中,1对矿井已开工建设、4对矿井已取得开工备案回执、11对矿井两个设计已批复、2对矿井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4.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体检就是执法,执法必须严格”的要求,一是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开展全面安全“体检”工作,制定印发了《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罗平县地方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罗煤局〔2017〕19号),按全面“体检”、巩固提高两个阶段和自检自改、检查审核、全面“体检”三个步骤组织专家对全县所有煤矿进行了全面安全“体检”。二是坚持把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与执法检查、发现隐患及整改隐患和摸清底数与完善监管机制相结合,扎实抓好煤矿安全“体检”工作。三是截至7月底,我县7对生产矿井由云南煤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全面安全“体检”,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305条,累计罚款89.9万元;其余停产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由我局组织开展了全面安全“体检”,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30条。四是固化全面安全“体检”成果,督促指导煤矿举一反三,全面细致地主动查找问题、整改隐患,切实解决制约煤矿安全发展的关键因素和问题;督促煤矿把专家在安全“体检”中提出的好办法、好经验、好建议进行梳理总结,在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工作中进行运用,促使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督促煤矿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完成安全“体检”中查出的各类隐患,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筑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5. 煤矿安全生产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一是抓住各类煤矿的危险因素,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监管。对申请复产复建的矿井,严把验收关,确保不安全不复工复产;对复产矿井,严把复检关,严防带病生产;对复建矿井,严把手续关,严防手续不全进行建设;对申请检修的矿井,严把审查关,严防冒险作业、明修暗采或边修边采;对长期停产矿井,严把真盯、真停关,严防擅自下井作业;对关闭矿井,严把巡察关,严防死灰复燃。二是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自7月份以来,我局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体检”执法相结合,通过大检查推动“体检”工做深入开展和“体检”成果应用;将大检查与查大系统、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相结合,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2017年共组织开展了12次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检查煤矿728矿次,检查作业点1123个,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889条,督促立即整改3049条,限期整改840条,下达停产指令2份,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安全隐患突出的煤矿累计处罚86.92万元,做到了隐患排查、跟踪和闭合管理,结案率100%。三是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六月安全生产月”、瓦斯治理、水害治防、顶板管理、提升运输等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了职工教育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咨询、安全生产“回头看”、驻矿安全监管、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
6.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一是督促煤矿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配齐相应能力的“五职矿长”和“五类技术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逐级分解落实,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二是着力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三个方面管理的职责和权力,促进煤矿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权责明晰以及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管控措施,明确县局、煤管所、煤矿企业风险管控责任人,对工作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督促煤矿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隐患自查、建档、登记、上报、整改和跟踪管理措施,确保隐患全面查清、问题全面弄清、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全部到位。四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没有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按“五定”原则整改隐患的煤矿、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煤矿,依法停产整顿,并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坚持把重大隐患和非法生产当事故对待,对超层越界、私开头面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进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7. 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投入使用。为全面实施“互联网+”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与煤矿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千方百计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的通知》(曲政办发〔2016〕31号),自2016年我县启动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以来,一是先后完成了方案编制、建设内容审查、招标公告、正式开标及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等程序后,最后云南建功星科技有限公司以2149966元中标.二是于2017年3月完成了设备购置及中心机房、监控大厅、视频会议室和煤管所等配套场所的改造建设工作;2017年4月起对系统平台的8类业务系统、17个子系统进行部署调试;5月完成了区域内8对复产煤矿从业人员信息、图纸资料、隐患排查、产销量、救援物资储备等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实现区域内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在用系统的数据采集上传和市、县、矿三级实时联网监测监控。
8.党建及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交纳廉洁保证金,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责任落实机制。二是规范决策运行程序,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科、所、队)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一律做到集体讨论和会议决定。三是严格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罗平县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十个一律”、“十个不准”和“双七条”等规定;修改完善了《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制定印发了《中共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委员会关于煤炭局工作人员“九严禁”通知》(罗煤党[2017]4号);对局机关、煤管所、流通执法大队、驻矿安全监督员开展了6次工作纪律作风等全覆盖巡察,共问责处理干部职工11人;深入开展廉洁宣讲、廉洁谈话和警示教育活动,多措并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加强煤炭行业人才队伍培养,委托省、市煤矿安全部门及培训机构培(复)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28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7人、五职矿长24人、特种作业人员221人、职业病防治管理及检测人员53人、矿山兼职救护队员117人、培复训新老工人1390人、新版《煤矿安全规程》158人、煤矿安全信息化工程建设业务培训7人、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57人。五是深入开展接访、下访和约访等活动,综合分析梳理涉矿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和处理预案,不断加大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稳控等工作力度,确保了矿区和谐稳定。全年共接待和转办信访案件8件次(主要是劳资纠纷、矿村纠纷),涉及金额28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2000余人,截至目前,除1件矿村纠纷正在协调解决中,其余7件均得到较好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罗平县煤炭工业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3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纳入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8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9848914.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25812.04元,占总收入的90.8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23102.4元,占总收入的9.18%。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3.93%,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关闭煤矿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6189159.68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8157.68元,占总支出的30.93%;项目支出31901002元,占总支出的69.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9.46%,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化解过剩产能配套资金26680000元)2016年未来得及拨付结转2017年拨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88157.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3.47%,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工资大幅度调整增加,安全检查增多其他交通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010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55.54%,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化解过剩产能配套资金26680000元)2016年未来得及拨付结转2017年拨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2017年项目收入5221002元全额财政拨款,支出31901002元,其中:罗财企[2017]18号煤炭安全生产及目标考核责任制商品和服务支出421002元、罗财建[2017]40号能源节约利用项目支出淘汰产能中央奖励资金4800000元(劳武煤矿1200000元、下泥落煤矿1200000元、小海子煤矿1200000元、九道沟煤矿1200000元),罗财预[2016]61号化解过剩产能配套资金化解过剩产能配套资金支出26680000元(龙驰煤业公司26680000元)去年未来得及拨付今年拨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05812.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9%。与上年对比增加24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化解过剩产能配套资金26680000元)2016年未来得及拨付结转2017年拨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700元,支出决算为68849元,完成预算的8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600元,完成预算的9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49元,完成预算的44.6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上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治理 “三公”经费,做到增收减支,坚决制止和狠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三公”经费下降。
2017年我局财政拨款经费接待28批次,接待180人次, 接待费9249.00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45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600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00元。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81元,下降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0元,下降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1元,下降1.9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上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治理 “三公”经费,做到增收减支,坚决制止和狠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三公”经费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00元,占86.57%;公务接待费支出9249元,占13.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6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4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4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其他工做相关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6884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249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2辆,公务接待批次为28批,公务接待人次为180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381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上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治理 “三公”经费,做到增收减支,坚决制止和狠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三公”经费下降。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200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上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治理 “三公”经费,做到增收减支,坚决制止和狠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促“三公”经费下降。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181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上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治理 “三公”经费,做到增收减支,坚决制止和狠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促“三公”经费下降。
③、公务接待批次增加3批,主要是因为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次数增加;
④、公务接待人次减少60人,主要是因为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人数减少。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上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治理 “三公”经费,做到增收减支,坚决制止和狠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促“三公”经费下降。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勤廉意识。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市县委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张贴廉政警句名言等,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勤廉意识。
二是廉洁从政,党员干部带头做表率。局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好表率,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严格做到不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严格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自觉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三是厉行勤俭节约,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坚决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工作日禁止午间饮酒。实行出差、学习、培训、检查审批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倡导全局干部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不搞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及借机敛财行为。
四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罗平县内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制定,规范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会议活动、公文管理、印章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务用车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从而实现了以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健全了煤炭局内部管理体系,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升煤炭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高效规范、依法廉洁履行职能。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7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52%,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安全检查力度加大、其他交通费增加(公务员交通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753.05元、水费1805元、电费23010.42元、邮电费13564.92元、物业管理费2000元、差旅费57028元、会议费2783元、培训费4655元、公务接待费9249元、工会费51300元、福利费50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159.61元、其他交通费132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4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罗平县煤炭工业局资产总额31846582.74元,其中,流动资产4602642.44元,固定资产2724394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338585.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28777.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2108977.52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19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0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060元,主要是购买通用设备电脑打印机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主要是XXX;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是XXX。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煤炭局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2034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