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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2-27 21:57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职责。
    4、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职责。
    5、承担村镇建设管理职责。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职责。
    7、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
    8、系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罗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职责。
    11、承办罗平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强化部门服务,着力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推进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1、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罗平县高速公路入口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道路长3900米,宽6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水电、绿化、路灯等附属工程;安置小区道路长2300米,宽3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水电、绿化、路灯等附属工程,计划总投资30000万元,12月底半幅路面建成通车。
(2).九龙大道北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道路总长1508.7米、宽60米,目前,路面、人行道、管网、绿化等配套设施建成,正在安装路灯,道路已投入使用。
(3.)罗平县华叶大道上段市政道路工程。道路总长1700米,宽40米,已完成沥青混凝土面层,雨、污管道和电力、电讯等管线的埋设,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道路已投入使用。
(4)南片区多依路、玉带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总长5389.988米,宽分别为60米、28米、16米等,目前行车道的水稳料已铺完,雨污管道埋设完,电力、电讯管、路灯穿线管等预埋完,人行道麻面青石铺结束,对已建部分进行验收及结算审计。
(5)太液湖公园提质改造工程。该工程位于罗平县城中心(九龙大道旁),建设内容:休闲娱乐用房约887.57㎡,管理用房约486.02㎡,区内道路及活动场地12062.5㎡,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占地面积约为106亩,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
2、保障性安居工程扎实推进
(1)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2017年棚户区改造2669户,其中,货币化补偿1977户,回迁安置692户,改造面积16.94万平方米,总投资9.97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5.96亿元,开工率达100%;回迁安置房692套,已完成“三通一平”,正在进行基础施工;2015年保障性住房823套,已竣工788套,在建35套。
(2)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全部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全县计划改造农村危房4450户已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其中,兜底建盖215户,修缮加固2459户,拆除重建1776户。已到位中央、省级补助资金9345万元,第一批已划拨各乡镇(街道)补助资金2735万元,已开工建设4450户,竣工1503户,12月底前全部竣工。
3、狠抓市政设施维护。投资400余万元,更换井盖105个,沟盖板165块,雨篦子129个,更换损坏路沿石105个,维修沟盖板165块,清理疏通城区排水管网11995米,修复城、道路16895平方米,维修更换人行道青石板2854平方米。对城区主要街道546个漏水板进行了清理疏通,全力确保市政设的安全运行。
   4、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清洁工程、集镇“一水两污”、传统村落保护、省级规划示范村、保障住房、易地扶贫等项目资金,已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4亿元。
5、加快推进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工作。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海绵城市规划设计,争取纳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形成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目前,初步规划成果已接近尾声,正在征求意见建议,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6、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一是全力查处“两违”建筑。紧紧围绕“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以人为本”和“四个一批”原则,编印了《罗平县违法建筑处置法律法规汇编》和《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县共清查登记违法建筑73.14万平方米,其中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筑面积60.68万平方米,规划区以外违法建筑面积12.46万平方米;已组织拆除违法建筑、临时建筑行动60余次,查处违法建筑面积61.04万平方米,其中,拆除面积20.22万平方米,治理面积40.81万平方米。强化网格化巡查机制,明确网格化责任人员,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筑。二是加大脏、乱、差整治力度。今年以来,清理卫生死角8900余处,清理重点路域垃圾2万余吨、清理城市规划区河道淤泥34万立方米;清理城区乱摆乱放2792件、乱贴乱画3065件,整治乱吐乱扔998件、车辆乱停乱放6387辆,实现“还道于人、还路于车、还市于商”;采取“三定”(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保洁措施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振兴街、文笔路、九龙大道、白腊街、龙门街5条示范街;对6处建筑工地、97辆入城渣土运输车辆和烧烤摊点实现规范管理,对散发和粘贴小广告进行严管重罚,对城市规划区6个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整治,通过实施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建设,有效提高车辆通行率,城市交通拥堵得到全面缓解。三是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8729万元,为乡镇(街道)配置垃圾箱3613只、垃圾车104辆,聘用清扫保洁员2392名,建设垃圾中转站4座、热解炉25座,131个建制村1081自然村的环卫设施设备全部配备到位。集镇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覆盖率为100%,989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达91.5%;1003个自然村建立了保洁制度,达92.78%,715个自然村建立了垃圾收费制度。乡镇(街道)集镇建成2座以上公厕,村(居)委会所在地建成117座公厕,覆盖率达89.31%。34个建制村、46个村庄建成65千米污水管网,污水实现有效治理,覆盖率达25.95%,通过使用近2年中央万峰湖治理专项资金,招标建设72个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全部建成运行后,农村生活污水将实现有效治理。四是全面推进城乡提质增绿。投资7830万元,植树17322株,色块188410平方米,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9.5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15.1万平方米。安置景观花箱500余只,城市景观不断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实现明显好转。
7、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罗政办发(2016)59号)
纳入罗平县住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个。
内设机构分别是:局办公室、村建科、建设科、安监站、法制监察科、档案馆、房管科、房管所、建管科、质监站、罗平县公用事业和城市管理局、人防办、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窗体顶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住建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0人。
临时人员9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住建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67385932.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385932.88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97%  即12366226.83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保障性住房项目、对农扶贫贷款增加。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8290.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117304.64 
2080801死亡抚恤167308.8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0378.84 
2110203水体1400000.00 
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11702118.00 
2120101行政运行8196980.00 
2120101行政运行2924900.00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0000.00 
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132585.60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9210000.00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117882.00 
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10388600.00 
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46000.00 
2210103棚户区改造7488000.00 
2210102农村危房改造60641085.00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9060000.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714500.00 
                合   计167385932.88 

附:收入科目分布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住建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67385932.88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9662.28元,占总支出的8%;项目支出153656270.60元,占总支出的9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2366226.8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调整、保障性住房项目、对农扶贫贷款增加。
附:支出占比分布表

支出类别金额(元)所占比例备注
基本支出13729660.288% 
项目支出153656270.609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29662.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74664.77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

支 出 类 别金额(元)所占比例备 注
工资福利支出11757380.4885%在职人员、临时人员工资
商品服务支出641357.105%办公费、水电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0924.710%离退休工资、住房公积金等

附:基本支出分布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住建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656270.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92530.92元,主要是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九龙大道江边段等)对农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户)增加。

2110203水体1400000.00
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11702118.00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0000.00
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132585.60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9210000.00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117882.00
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10388600.00
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46000.00
2210103棚户区改造7488000.00
2210102农村危房改造60641085.00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9060000.00

附:支出分布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住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167385932.88出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746226.83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保障性住房项目、对农扶贫贷款等增加,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38593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757380.4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5955.1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3510.3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1372208.45元,债务利息支出11836878.55元。

支 出 类 别金额(元)所占比例备 注
工资福利支出11757380.487%在职人员、临时人员工资
商品服务支出955955.100.9%办公费、水电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3510.301.1%离退休工资、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141372208.4584%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等
债务利息支出11836878.557%付借款利息

附:支出占比分布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罗平县住建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9800.00元,支出决算为229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主要:一是接待上级检查组、周边建设系统参观、学习、考察。二是绿化车辆、路灯维护车辆增加。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959元,下降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59元,下降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元,增长/下降1.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000.00元,占37%;公务接待费支出142800.00元,占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局人民防空、城市管理 、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城市建设管理、村镇建设管理职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8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2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0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县各项工作检查组,周边建设系统单位到我县考察、学习、参观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罗平县住建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2298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2800.00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6辆(含未在编4辆),公务接待批次为141批,公务接待人次为1020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3959.00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次数、标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2159元,主要是因为加强管理,建立公务用车的修理、用油、过路费等报批制度。
②、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1800元,主要是因为降低接待标准;
③、公务接待批次减少1批,主要是因为上级检查次数减少;
④、公务接待人次减少4人,主要是因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次数,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53349461.83元,其中,流动资产199876578.79元,固定资产53472883.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361426.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7025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46958072.82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101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1项,账面原值876925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700.00元,主要是购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2.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及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设施和提供无形产品或服务于科教文卫等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它是一切企业,单位和居民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的共同的物质基础,是城市主体设施正常运行的保证,既是物质生产的重要条件也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条件。
3.行政运行是指干部职员工资、奖金、差旅费、养老保险,房屋水电费,车辆使用费,接待费,会务费,办公费等。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