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0800000
罗平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对外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开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研究制定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管理的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大力开展民族地区的科技开发,促进民族地区的科技进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参与研究制定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经济体制改革及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民族贸易、民族用品的生产计划;督促检查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负责管理中央、省、市、县有关民族专项资金及专项贷款,做好各项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实施以及检查管理工作;协助民族地区有关外资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及引进外资工;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和体育事业的政策、措施;组织代表团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和观摩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地区科技事业的发展,负责民族地区的科技推广和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负责地方性宗教政策和管理规章等方面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督促和检查对宗教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涉及宗教方面书、刊及宣传品的审查和处理,依法保持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协调和处理好宗教问题发生的矛盾;负责宗教方面的信访,落实政策和涉外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和体育事业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制定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组织代表团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和观摩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地区科技事业的发展,负责民族地区的科技推广和科技项目的实施;开展理论、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方面地对外文化交流;负责涉及民族方面书刊及宣传品的审查和处理;负责管理全县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的独立核算机构为1个,与上年一致。
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人。其中:在职在编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重点项目有8个690万元:旧屋基民族特色乡建设、鲁布革民族特色村建设、大水井乡棠梨凹民族特色村建设、长底乡小河边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旧屋基乡小补懂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腊山街道办事处新村民族示范社区建设、富乐镇乐峰拖留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扶持。项目属于涉农经费,项目经费由财政农财科直拨项目实施点,由县财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负责对项目的实施监管,并对项目进行验收。截至2019年1月25日对全部项目验收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13,其中:行政编制 12人,工勤编制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7.8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7.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7.8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7.8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353.24万元,固定资产房租收入14.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7.8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6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4万元,项目支出112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36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6.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部门在职职工工资万元,办公费、工会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26.7万元,职业年金10.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1“4·1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4·1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住房保障支出16.0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6.0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36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4万元,项目支出112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18.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9万元,津贴补贴88.07万元。奖金4.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15”万元,住房公积金16.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9万元(其中办公费5.4万元,印刷费0.28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28万元,差旅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工会经费2.92万元,福利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服务支出7.42万元(其中退休费6.41万元,生活补助1万元)。项目支出112万元,主要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2018年部门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2018年部门没有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工资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部门职工工资有所上调,因为工资调增,相应的以工资为基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随之增加,所以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112万元,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157万元,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因为全县整合扶贫投入。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省级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用途不固定。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5.84万元,主要是工资21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9万元,其中办公费5.4万元,印刷费0.28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28万元,差旅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工会经费2.92万元,福利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6万元,退休费6.41万元,生活补助1万元,独子补0.0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保有量
“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