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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公路路政大队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2-27 23:05
监督索引号5303241203480000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三公”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路产路权维护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做好红线控制区的整治力度。
3、做好巡查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路政案件。
4、加大路政安全管理宣传力度。
5、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认真落实重大案件、行政审批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增加路政执法的公开度、透明度。
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公路路政大队内设机构1个,即公路路政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意识。为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普及公路法规知识,并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扩大路政管理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面,使人民群众都参与到路政管理中来。路政大队对公路沿线居民、学校、沙石料场、砖厂等企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是加强日常巡检,严禁违规行为,路政大队加大路政巡查力度,保证巡路车辆、时间、密度,认真填写巡路日记,不给侵路、损路的违法行动从时间上、空间上留空档,切实做到治理一处、管理一处、保持一处,最大程度地维护了路产路权。
三是加强超限治理,保护公路安全畅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结合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路政大队加大巡查力度,严格做到严查路面,严防死守,对超限超载车辆做到逢车必检、超载必查、超载必卸、超载必罚。坚决禁止车货总重超49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行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拨款单位,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罗平县公路路政大队有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3人,外聘路政协管员8名。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即公务用车1辆,属财政供养1辆,执法用车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7.18万元,无其他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7.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7.18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7.18万元(本级财力267.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7.1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6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8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
2、“2080506”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职业年金。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2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4、“2140101行政运行”12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工工资、外聘路政雷管员的工资、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公务车运行费支出。
5、“2210201住房公积金”11.57万元,主要用于按比例交纳2018年职工住房公积金。
6、交通运输项目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路政管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公共客运管理,保护路产路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62.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64万元; 津贴补贴45.86万元;奖金(13个月工资)3.3万元;绩效工资1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71万元;其他社保保障缴费支出10.22万元(其中:医疗保险9.64万元,工伤保险0.48万元,生育保险0.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4万元(8名外聘公路路政协管员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万元,(办公费0.26万元;印刷费0.26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26万元;差旅费1.3万元;接待费0.39万元; 工会经费1.71万元,福利费0.99万元;在编车辆1辆,执法车辆2辆,补助金额9万元)。
项目支出45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差旅费7万元,接待费5万元, 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及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9万元;邮电费2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
3.其他资本性支出45万,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职工工资调整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本级财力: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拨款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机关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在职职工长期缴费支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交纳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交纳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基本医疗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交纳部分的费率为14.5%,个人交纳部分的费率为2%;失业保险费单位交纳部分的费率为2%,职工个人交纳部分的费率为1%;工伤保险费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0%;一类行业按基准费率执行,不实行费率浮动,二、三类行业工伤保险费根据单位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实行浮动费率,适用的费率标准依据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规定执行;生育保险费的费率为0.6%;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
2018年预算安排“三公”22.3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预算安排22.39万元,基本支出9.39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公务车运行费9.00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用于日常业务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执法执勤车辆2辆,车辆运行费1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路政执法执勤用车的所需的燃料费、维修(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公路路政大队2018年预算公开20180206100250193
 
 
 
 
罗平县公路路政大队
2018年2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032412034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