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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2019-02-27 23:48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510000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专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全县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五小车辆落户、驾驶人培训、车辆检审、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的独立核算机构为1个,与上年持平,隶属正科级单位,下有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副科级10人。行政编制人员35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以来,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在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有力指导下,按照“民意引领、科技支撑、便民利民、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应对人流、车流的迅猛增长,交通事故频发的严峻交通形势,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从严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科学治理交通的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队伍的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交通秩序稳定有序、交通环境不断优化,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交管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县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保持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总体平稳。坚持综合治理,强化责任落实,推动交通安全协同共治、健全交通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坚持精细管理,强化治堵保畅,努力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坚持依法治理,强化专项整治,着力提升执法管控效能、坚持科技强警,强化科技支撑,持续释放管理服务活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便民服务,探索拓展服务民生路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  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7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70.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70.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70.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0.35万元(本级财力2170.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37.5万元,收费补偿68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70.3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17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89万元,项目支出1597.4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行政运行410.28万元,道路交通管理159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4.3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8.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39.84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72.89万元,项目支出1597.46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60.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说明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货物类50个,采购预算资金1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规范工资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部门职工工资有所上调,因为工资调增,相应的以工资为基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随之增加,所以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变动的原因是因为办案经费补助。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省级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用途不固定。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08.05万元,其中办公费56.46万元,印刷费42.46万元,水费6.23万元,电费7.46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54.32万元,维修维护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3.69万元,专用材料经费279.59万元,被装购置费50万元,劳务费380万元,工会经费7.34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98万元,其他交通费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80109)20180207033416466.xlsx

 

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2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5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