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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2-28 10:37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6600000

 
目录: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3、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4、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5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8、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9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
10、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爱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执行和组织落实爱卫会的决定、决议,承办爱卫会的日常事务。
(2)研究拟定全县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编制爱卫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全县年度除“四害”方案。
(3)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创建、检查、评比。
(4)协调、推动全县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并接受卫生厕所建造的咨询。
(5)组织协调城乡开展除“四害”及健康教育工作。
(6)综合协调好全县爱国卫生创建成果的巩固工作及省、市爱卫会针对罗平的检查、复查的准备工作。
(7)协调、协助处理爱国卫生方面的信访问题,总结推介爱国卫生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8)做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爱卫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是罗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设主任(正科)和副主任(副科)各1位领导职务,事业编制4个。主任由县卫计局副局长兼任,编制在卫计局。设有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综合科3个科室,2017年末有干部职工5人,都是管理人员。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迎接国家卫生县城第三轮复查。
(2)启动健康县城创建试点。
(3)创建1个省级卫生乡镇和不低于6个省级卫生村。
(4)开展农村以灭鼠、城区以灭鼠、灭蝇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5)宣传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人,财政全额供养5人。无离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5.01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0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0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018万元(本级财力105.01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5.01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05.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18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2.018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待上级考核后支付,暂无预算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待上级考核后支付,暂无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待上级考核后支付,暂无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暂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时单位在职在编4人,2018年预算时增加了1人(组干调字〔2016〕第104号)。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县被云南省爱卫办列为全省7个省级健康县城创建试点县之一(云爱卫办发〔2017〕7号),预算增加了健康县城创建试点工作经费1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 为0 、“公务用车运行费”为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1辆。
近年来,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努力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三公”经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局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三公”经费工作的有关规定。
2018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共计6万元,2017年预算共计6万元,18年与17年预算数相同,本单位“三公”经费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本单位将落实以下措施:1、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本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部门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节约型社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充分认识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为了切实做好规范“三公”经费工作,本单位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坚持来人接待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接待工作。在日常接待工作中,本单位成员和领导干部均按照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3、形成制度,民主监督。目前,本单位“三公”经费工作已实行制度化、公开化,“三公”经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制度化为其长期坚持规范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证。
今后,本单位一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继续贯彻执行上级“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交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8.8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降低6.77%。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量化费用开支;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三是严格控制会议及活动,节约会议开支;四是从严安排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80109) 20180208101324320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6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