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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6700000
罗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3、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4、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5、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8、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9、“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
10、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3.医疗监督管理;4.职业卫生监督;5.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6. 放射卫生监督;7.传染病防治监督;8.打击非法行医;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卫生监督局,是本县卫生监督管理机构,是政府确定的重要部门之一,是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参公单位。单位机构编制以罗政办发[2016]63号批准核定编制人数21人。单位机构设置4个部门,内设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医疗卫生科、协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推进“四项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项目建设。积极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按市发改委已下达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要求做好投资计划,规模849平方米,主体工程总投资 32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尽快配套设施及早投入使用;各种设备配置到位,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
2.队伍建设。结合罗平实际, 邀请市有关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授课,解答相关政策法规,对县管各医疗机构负责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全县153家村卫生所负责人分别举办了三期培训班,三期培训班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机构建设。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建设,到2016年10月底,全县聘请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49名,专职1名,协管信息报告员153名,至此,罗平卫生监督协管做到乡乡有协管机构和协管人员,村村有信息报告员,使卫生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县、乡、村卫生监督网络基本形成。
4.效能建设。加强政务中心卫生监督窗口管理,成立了行政许可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了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实现了审批时限压缩、工作流程优化、办事效率提高。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了管理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认真执行窗口工作和现场审查制度,规范了卫生监督员接待、受理、承办、转接、告知、反馈等工作行为。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工作。明确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等卫生监督工作频次、覆盖率及相关定性定量指标。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意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服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了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活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人(退休费移交社会保障局管理发放)。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8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0.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0.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35万元(本级财力232.35万元,专项收入4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0.3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8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35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53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9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7万元;卫生监督机构225.22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5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14.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4.9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32.35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具体是:
1、预算数基本支出232.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5万元,占总基本支出83.28%;商品和服务支出38.86万元,占总基本支出16.72%。
2、预算数项目支出4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占总项目支出100%。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本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本单位无中央配套支付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本单位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县社机关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动,变动数据已经在系统单位信息管理中反映。
(二)本年基本支出预算232.35万元,与上年预算的199.79万元增加32.56万元,增加14.01%。
(三)主要是因为工资上涨因素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本年项目支出48万元,与上年预算的71万元减少23万元,减幅32.4%。
(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厉行节约,量化费用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控制会议及活动,节约会议开支;从严安排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经费支出。
(三)本年项目支出4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 为0 、“公务用车运行费”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2辆。
近年来,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努力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三公”经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局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三公”经费工作的有关规定。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共计21万元,2017年预算共计21万元,18年与17年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年比17年减少4万元,公务接待费,18年比17年增加4万元,我局“三公”经费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将落实以下措施:?1、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全体机关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节约型社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充分认识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为了切实做好规范“三公”经费工作,我单位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坚持来人接待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接待工作。在日常接待工作中,我局成员和领导干部均按照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3、形成制度,民主监督。目前,我局“三公”经费工作已实行制度化、公开化,“三公”经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制度化为其长期坚持规范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证。?
今后,我局一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继续贯彻执行上级“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交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8.8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降低6.77%。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量化费用开支;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三是严格控制会议及活动,节约会议开支;四是从严安排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罗平县卫生监督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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