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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财政局
  • 2019-02-28 11:44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3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订全县城乡规划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化发展战略,制定城市、村镇各层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政策措施。
(2)组织编制罗平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城市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指导乡镇、村庄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
(3)组织审查罗平县规划区内各类建设方案和各种规划,办理、指导、监督城乡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有关证件。
(4)负责建设工程的放(验)线管理、规划竣工验收和城市规划档案整理。
(5)承办城乡规划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6)负责全县规划设计、规划咨询的行业管理。
(7)在测绘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城乡规划测绘工作。
(8)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提出城乡规划区内年度土地开发建设计划。参与土地招投标、拍卖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
(9)承担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健全配套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为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保障“一法一条例”有效实施,确保城乡建设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罗平实际,制定了《罗平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二)加快规划编制,完善规划体系。一是组织开展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委托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上海分院对《罗平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市特色风貌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多个规划进行编制。目前,城市总体规修编工作已结束,待上县委四班子会议研究,其它规划设计方案已通过多次讨论,正有序开展。二是结合罗平县提升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主持完成罗平县民居外观改造设计方案17个及罗平县城市规划区门头牌匾专项规划。三是根据罗平县全域旅游品牌化的要求,组织编制了4个居民外观建设方案图集(平、立、剖),在城市规划区内推广使用。四是积极主动参与全县245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规划编制审查及现场项目检查验收。五是对罗平县南片区1:500地形图进行补测。六是全力做好全县37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备案审查。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规划审批。认真落实县城市规划委员会、私人建房选址会审议制度,制定、完善了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有效确保了依法行政、科学审批。2017年共召开4次规委会,研究审批了41个规划设计方案和9项用地性质变更;共召开3次城区私人建房选址会,对222份居民建设用地申请书进行了评审。共办理了32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6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5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加强批后监管,确保规划实施。一是积极做好批后跟踪管理服务。在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建项目、私人建房及乡镇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进行放验线和建筑风格协议要求进行验收,对县城规划区内158户居民建房进行了放验线、163户私人建房进行了建筑风格验收;依法核发公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份,对乡镇(街道)26个建设项目进行了规划验收。二是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局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有力查处和打击,共查处违法违规建设564家,立案458件,拆除14家,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围绕重点工作,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全力推进治脏治乱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及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我局共组织了2次集中整治行动,对包保街道——华叶大道进行了全面整治摊位乱摆乱设、车辆乱停乱发等现象,全面清理建筑墙面、街道地面各类非法小广告785张,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30余吨。二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摘帽百日行动”的要求,组织帮扶干部、职工,扎实做好入户走访工作。充分发挥好派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作用,积极配合好九龙街道以土块村委会,全面深入开展查缺补漏,确保痕迹管理,以达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的效果。
(六)建立预算绩效评价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设置罗平县规划局请示的批复》(曲编办[2013]92号)精神,经罗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4年3月18日会议研究,同意罗平县规划管理局更名为罗平县规划局,由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调整为罗平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并于2014年10月挂牌成立,2015年1月1日正式运行,下设8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规划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9人(2016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人数27人,2017年县内调入1人,招考1人),财政供养人员29人,其中事业人员25人,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规划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040861.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0861.21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3.14%,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的项目个数比上年减少及项目金额的减少。附:收入占比分布表

科目名称金额(元)所占比例%备注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1009%基本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6984.614%基本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2886262.571%基本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33514.1016%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规划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040861.21元。其中:基本支出3407347.11元,占总支出的84%;项目支出633514.10元,占总支出的16%;与上年对比减少23.14%,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的项目个数比上年减少及项目金额的减少。附:支出占比分布表

支出类别金额(元)所占比例备注
基本支出3407347.1184% 
项目支出633514.101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规划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7347.11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0.9%,主要原因分析为职工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
附:基本支出分布图表

支出类别金额(元)所占比例备注
人员经费3288147.1197% 
公用经费11920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规划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3514.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88%,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的项目个数比上年减少及项目金额的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做情况如下: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633514.10元;主要用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地形图补测、综合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城市规划区门头牌匾专项规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规划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0861.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23.14%,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的项目个数比上年减少及项目金额的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40861.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6984.61元、21201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2886262.50元、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633514.10元。
附:支出构成图表

科目名称金额(元)所占比例%备注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1009%基本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6984.614%基本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2886262.571%基本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33514.1016%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罗平县规划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7980元,支出决算为89950元,完成预算的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950元,完成预算的3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5元,下降0.1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元,下降0.1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9950元,占100%。主要为公务接待费支出8995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99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地形图补测、综合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城市规划区门头牌匾专项规划(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罗平县规划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899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9950元,公务用车年底保有量为0辆,公务接待批次为135批,公务接待人次为90人。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支出115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其中:
①、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115元,主要是因为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总地说来,我单位“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罗平县规划局资产总额4,824,999.40元,其中,流动资产4,421,143.40元,固定资产403,85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41064.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512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5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4824999.404421143.40403856.00    403856.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主;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补充公开2017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2. 城镇体系规划,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向建设单位核发的同意选址证明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为满足城市用地规划,和公民的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指导公民合理使用建设用地,按照规划选址建房。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满足城市区域功能发展,公民有权根据自身历史现状、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按照规划选址建房,合理使用建设用地。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依法核发的。控制有关拟建工程用途设计符合城市用地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罗平县规划局
2018年7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3401111